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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法院不受理穆斯林轉變信仰

 2007-06-02 10:07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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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一名從信仰伊斯蘭教轉信基督教的女子,在法庭上打了四年的官司,要求從她的身份證上去除"伊斯蘭"這幾個字。

現在,該國最高法院拒絕了這名女子的上訴,並表示這起案例應該由伊斯蘭法庭審理。

但是伊斯蘭法庭早已經做出判決,拒絕接受該女子轉信基督教。

對穆斯林世界來說,特別是馬來西亞這樣的國家,為什麼轉變宗教信仰的問題如此敏感呢?

在伊斯蘭教中,叛教,或放棄信仰,可不是小事情。穆斯林把叛教看的非常重,等同於叛變或者叛國,罪惡深重。

據伊斯蘭傳統法典,對叛教的懲罰是死刑。伊朗前精神領袖霍梅尼對英國小說家魯什迪發出追殺令,其理由就是依據這個法典。魯什迪原本也是出身於伊斯蘭家庭,因此他不僅僅被指褻瀆穆罕默德,更是背叛了伊斯蘭教。

那麼,現在的問題就是,如何在伊斯蘭教對叛教行為的嚴厲處罰和憲法規定的宗教信仰自由權利之間找到平衡?馬來西亞的情況尤其複雜。

馬來西亞基本上是政教分離,但是佔多數的穆斯林則利用國家和法律機器,壯大自己的力量,削弱佛教,印度教和基督教等少數群體的地位。

任何人如果想放棄伊斯蘭教,轉信基督教,到伊斯蘭法庭打官司,等於是自討苦吃。

伊斯蘭法庭遵循的是伊斯蘭教,想讓法庭批准你放棄信仰伊斯蘭教,是不可能的。伊斯蘭法官通常會讓你接受心理諮詢,也就是給你做思想工作,如果還不行,那就會拿出硬傢伙來,懲罰你。

但是現在這位上了新聞的馬來西亞女子Lina Joy剛剛發現,非宗法庭也幫不上忙。

法官對她表示,她的案子應該由伊斯蘭法庭審理,最高法院管不了。

這個判決結果已經引起了很大的爭議。
来源:BBC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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