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文廣:受楊憲宏專訪如何跟警方打交道

這是臺灣中央廣播電臺主播楊憲宏對孫文廣專訪記錄。(2007年5月14日播出,專訪時間為5月8日,根據錄音整理,小標題為後加。)

楊憲宏(臺灣中央廣播電臺主播,以下簡稱楊):曾經接受我們多次訪問的孫文廣教授最近發表文章,把去年一年他遭到侵權和維權的經歷記錄下來,除了表達抗議以外,也希望更多人知道真相,特別是讓那些準備維權的朋友們,瞭解一些實際的狀況,以備不時之需。

孫文廣教授的心意非常感人啊,他在坎坷的七十多年的生命歷程中,本人不止一次遭到打壓、多次進出派出所,關進看守所,而且還曾經被判刑7年。

在今天節目裡,我們請孫教授來和大家分享一下受難的經驗,稍後我們就進行焦點訪談。

楊:今天要訪問的是在中國山東大學的教授孫文廣先生。孫教授,請問你在電話線上了嗎?

孫文廣(以下簡稱孫):是,在線上。

楊:是,謝謝孫文廣先生接受訪談。我要先請孫教授來談一談他的個人經歷,在這之前,首先我們要來關心的是北京李金平先生的狀況。李金平先生本來是預定在5月4 號去天安門廣場紀念五四,悼念趙紫陽啊,結果在4月30日中午被警察跟國保從家中帶走,他現在回家了嗎?這個,孫教授,你的消息是?

孫:我還沒有和他聯繫,現在正是五一放假,長假結束之後,我想會放他回家。

楊:現在還沒辦法知道李金平先生的狀況,他被帶走以後的狀況現在完全不知道。所以我們也在空中跟所有的朋友報告,我們對李金平目前被警察跟國保從家中帶走的情況4月30日中午啊予以重視,我們會持續來關心這個事情。

(一)我要抗爭!我要維權!

楊:孫文廣教授,最近你在一篇文章裡頭特別詳細說明去年一年維權的經歷啊,可以談談你寫這篇文章的主要想法嗎?

孫:是這樣的,去年一年我的權利屢屢遭到侵犯,譬如把我家裡的電腦抄走,在"六四"的前一天,我要到北京天安門廣場紀念"六四",他們(警方)就派了個警車從濟南到北京火車站把我追回來,以後又把我兩次傳喚,後來就對我家前面站崗,出去都跟著,到了後來又來電話騷擾,騷擾了五個月。

這些事情現在看都是非法的。我犯了什麼錯呢?我只不過寫了幾篇文章,就把我電腦抄走,把磁碟也抄走;我六四到北京去可以看朋友啊,我也可以到天安門廣場紀念死難的學生,你憑什麼就把我押回濟南?不讓我在北京啊?這些事情,我的遭遇不止一次,去年押到派出所去了四次。

像這種情況很多人沒有經歷過,心裏覺得發慌啊,你要寫文章他要把你弄到派出所去,你怎麼辦呢?你要紀念六四,他把你押回來你怎麼辦呢?會不會打你啊,會不會弄得你很難受啊?我想把我這個經歷給大家介紹一下,讓大家知道。這種事情也就那麼回事兒,他目的想嚇唬你,讓你不要出來講話,讓你不要多走動,不要去紀念六四。

他這個要求是不符合法律的,不合理的。我們有自己的權利,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權利,憲法上規定的權利:言論,出版,集會,結社自由,寫在中國憲法上,還有住宅不受侵犯也是憲法上的內容,通訊自由也是憲法上的內容,你把我電腦抄走,不是侵犯我的權利嗎?所以我要抗爭,抗爭的經過我想把它寫出來,讓大家看看,也增加大家的權利意識,自已有的權利要珍惜它,要去履行它,他要侵犯你的權利,你要抗爭,這樣他們看看不能奈何我,我就可以繼續寫,繼續做我的事情,另外他的違法行為要受到譴責,以後他們就要小心一點,知道中國人也不是那麼好欺負的,你欺負他以後,他要找地方去講。

(二)抄走電腦的過程

楊:所以我們可不可以這樣談一下,就是去年5月26日警方闖入您府上,抄走電腦,可不可以談一談當天的狀況是什麼情形?

孫:可以的。5月26日抄電腦之前我寫了一篇文章,一篇叫:建議修改掉憲法當中"共產黨領導",這句話好幾次在憲法裡面出現,中國要在共產黨的領導之下……等等,我建議把這句話修掉,不要用它。一個黨嘛,競選上臺你就執政,不上臺你就在野,這不是很清楚的嗎?

楊:是,寫到憲法就荒謬了。

孫:現在不對啦,憲法裡規定你(共產黨)就是領導了,這個不合理的,從哪個角度講都不合理。這一篇文章他們看了不滿意;第二篇就是在5月25號我寫的一篇文章,題目就是紀念"六四"的,快到了嘛,我說韓國有個5·18事件,也是開槍打死很多學生,後來開漢城奧運會的時候他們就起來抗爭,把總統趕下臺了,後來他那個事件就平反了,那我們就借鑒吧。

我們也要利用奧運紀念"六四",爭取"六四"平反,說這個事,寫了這個文章剛發表第二天就是5月的26號下午,我還在睡午覺的時候,他們來了很多警察,大約有二三十個,有五輛小車,還有兩輛巴士,來的人穿著警服戴大蓋帽,在我的宿舍周圍佈崗,幾步一個崗,五步一個哨的佈置開來,大家不知什麼事啊,有人說是不是抓殺人犯呢?來這麼多警察幹嘛呢?大概是兩點多鐘敲我的門,我問,你有什麼事啊?他說:要來檢查你的電腦。我說:哎,你要檢查我的電腦有沒有什麼搜查令或是別的文書啊?你得有這個字據才好啊。他說沒有,我們有一個工作證。把他警察的工作證拿出來給我看一看。這個時候門口很嚇人啊,一打開門以後,一臺攝相機對著我就照起來,其他好幾個警察盯在門口,蠻嚇人的。我還沒經過這種場面啦,我擋也擋不住他們就進來了,進來檢查電腦,打開看,問我怎麼上海外的網站啊?上哪些網站?什麼時候開始看外邊的東西的?看了有一個鐘頭吧,問我話的時候全是攝相機對著我,還有一個攝相機,共兩臺,把房間照了個遍,到處都照,那些書啊什麼都照一遍,走的時候他說你跟我們去做一下筆錄吧。我說;你做筆錄在我家做也行,幹嘛非要帶走啊?他們說:不,你去吧。

把我帶到山東大學有個公安處,到公安處裡去問,還是那些話啦,問什麼時候上網啊?另外還拿出幾篇文章來,一個是(憲法中)去掉"共產黨領導"那篇文章,還有一個《百年禍國 —從毛澤東江澤民》,還有一篇《江澤民是否賣國》?打問號的。他再接著問,問了以後,到了大概六點多才送我回家。

楊:你這個文章說的是四十年後重進派出所。

孫:對。

(三)如何應對新時代的文字獄

楊:這個很有意思啊,這個可以說已經是多少年來的不同經驗。不過最近一次警察詢問你的重點是什麼?進派出所問些什麼?

孫:問的事情包括問文章,拿網上看到的文章來問我,是不是你寫的?我的每篇文章都是真實姓名,我為了負責吧,都是真實姓名,而且在文章的最後我又留上:某年某月某日於山東大學,最後還留一個電話,他就問:這些文章是不是你寫的?我看了看,基本上大意都是我的思想。

但是他要我簽字的時候我多了個心眼,我說:不能隨便簽字。他說你為什麼不能簽呢?是不是你寫的?我想,說不是我寫的也不對,很多內容都是我寫的,但是我寫的也不好直接承認,我就這樣講:文章雖然多數內容都是我的,但是我不能簽。不能簽的原因是這個文章我投出去以後,編輯有沒有給我改,我不知道啊,我要仔細看才行;另外你從網上下載的全是列印的稿子,你要增加幾個,減少幾個字,改幾個字,我也不知道啊,是吧,你是公安應該相信你們,但也不一定你做的全是正確的事情啊,是不是會給我造一些?

當時僵持不下。結果他就說:怎麼才能證明是你寫的呢?我說那有一個辦法,你把原稿找來,有我的筆跡。他問:原稿在哪裡呢?我回答他:原稿全讓我燒掉了。他說你燒了它幹嘛?我說我準備你來抄我的家。他說:你挺有經驗嘛。我說是啊,多次被抄家,"文革"當中不知抄過多少次家,我知道原稿留到那裡會有禍害的,所以我都把他燒掉了。他說:哎。也無可奈何吧。結果就算了,不讓我簽名了。

楊:所以他也沒辦法讓你簽名?

孫:他沒有原稿嘛!

楊:沒有原稿,所以也不曉得有沒有改變。

孫:是啊,我為什麼要這樣做?就是他們現在根據文章來判你的刑,刑法裡有一條:煽動顛覆政權罪。

楊:這是新文字獄。

孫:對呀,新文字獄。根據文章你怎麼判定人有罪呢?我批評你政府,就煽動顛覆政權?這個條文本身就應該修改的,不應該放在刑法裡,製造文字獄。

我想我要簽了字,他一定會當作證據,他認為是一個很有效的東西。

楊:很簡便的。

孫:哎,你自己簽了名了嘛,大陸很多人定了煽動顛覆政權罪,判刑,判兩年三年十年的,就是根據他的文字嘛,我現在不簽,請你去找原稿,找不到原稿你麻煩一點兒,呵呵,拖延嘛。這是一個,就是我自己有一點兒防備,不要輕易給他簽字;第二個我想也應該減少文字獄,少弄點兒文字獄吧;再一個也讓他們少犯錯誤,他把我判刑,將來幾年以後平反,他是一個錯誤,對不對?所以我就不想給他簽。在裡面呆了很長時間。我想這種事情大家都應該留意(楊:有一個應對的經驗),有一個應對的經驗。他要搞文字獄,你不讓他搞文字獄。

(四)通過電話發出去稿件

楊:那你現在電腦被抄走,怎麼發表文章呢?現在困難都有了。

孫:電腦抄走以後,當時校園裡邊很多人圍著看,看了以後院裡有一個朋友,他寫了一篇報導,當時我還在派出所的時候他就寫了這篇報導,我回來以後他叫我去,說你看我給你寫了篇報導。我說行啊,他就把這個稿子發出去了。發出去以後,我妻子也給劉曉波先生打了電話,他是獨立筆會的會長,我是會員,當然會員有事也向他報告一下,她就告訴他。這兩條線就把消息傳到海外了,海外很多媒體就報導,山東大學孫文廣教授電腦被抄走了。

他們當然很沒有道理,你該抓起來你抓,該判刑判刑,你抄走人家電腦算什麼玩意兒?是吧。這顯然是非法的,破壞人的很多自由權利,下邊我可以講一講。

你問我的聲音怎麼發出去的,怎麼辦。他抄走了以後,海外的很多記者、媒體就來採訪,我說電腦抄走了,我現在寫稿子不好寫了,有一位朋友對我說:這樣吧,我每天給你打一次電話,你寫好稿子念給我聽,我把它整理出來以後向海外發表。

楊:這個方法不錯,蠻現代化的。

孫:是啊,很現代,電話不斷,那幾天的稿子我是通過電話發出去的。

楊:傳播的更廣。

孫:對,傳播的更廣,網上,還有一些電臺,像美國之音啊、自由亞洲電臺、BBC都報導這個事情,還有法國電臺,還有一些網站就更多了,都報導。報導了以後,警察他也吃不住勁了,他壓力很大,可能是上邊也給了他一些壓力,說你怎麼能越弄越大?後來他(警方)打電話給我說:我們拿你的電腦只是看看,過兩個星期一定還你,哪天到你家裡跟你談談。我說:你來可以啊(楊:歡迎)哎,歡迎。他來了四個人,來了以後我就給他提出幾點,我說你們抄走我的電腦完全是違法行為。

我拿出憲法來跟他講,我說憲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居民住宅不受侵犯,你到我家來沒有任何的文書,沒有搜查證你怎麼進來的?違犯憲法第三十九條;

第四十條規定:公民的通信自由、秘密受法律保護。電腦是通信工具啊,你現在弄走了以後,你不但妨礙我的通訊,而且我電腦裡面有很多秘密,個人隱私啊,通訊的一些秘密啊,憲法第四十條也規定公民的通信秘密權利也受到保護,也違反第四十條;

還有一條就是你現在抄走電腦實際上剝奪了我的言論和出版的自由權利,這個違反憲法第三十五條。這個行動是非法的,而且你們以為抄了電腦,弄點兒資料就可以判刑,我問過山東大學法學院的教授,他們說了,非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判刑依據。

楊:毒樹毒果理論啊。

孫:對,對,我就把他們批了一頓,他們開始還想反駁,我就訓了他們。最後他們就說一定在兩個星期內還電腦。

(五)電腦終於還回來了

楊:電腦還了沒?

孫:還了。

楊:還了,電腦還回來了。

孫:哈哈,但是這個還也很有趣啦。抄電腦的時候來了大概二三十個警察,把我家包圍起來,興師動眾,沒有人不知道;但還電腦的時候,他拖到中午12:30才還。他為什麼拖呢?就是因為他們不想讓很多人知道歸還電腦。送還電腦的時候是一個穿便衣的警察、沒有標誌的警車,他一個人開著車帶著我帶著電腦回來了,呵呵。這個時候院裡面,是中午大家休息的時間,院裡冷冷清清,沒大有人,有人不知道,還以為是我去買了台電腦回來了呢!

他們共產黨做事就是這樣,他要抓你,大造輿論,一個是嚇唬你,嚇唬當事人,另外在周圍製造一種威懾的氣氛,但是他還你電腦,是他的錯了,他的聲音越小越好,讓誰都不知道。

這種事情回憶過去,"文化大革命"中我深有體會,就是共產黨批判人,整人的時候大造聲勢,大張旗鼓;給你平反的時候那是越小聲越好,給你一張紙(平反通知書)你拿回家就算了。

楊:臺灣話,當然這個比喻不一定很恰當,臺灣話裡頭說是"大街罵人,小巷道歉",呵呵,他還沒道歉,共產黨連小巷道歉都沒有,臭水溝裡頭這樣偷偷摸摸,所以連道歉都沒有,還欠你一個道歉。

我們休息一下,待會兒回到節目我們要繼續訪問山東大學的退休教授孫文廣,他寫的一篇文章《四十年後重進派出所》很精彩。

(六)警車追趕特快火車事件

楊:繼續為您進行訪問的是住在中國的山東大學的孫文廣教授,孫文廣教授你在電話線上了嗎?

孫:我在這裡。

楊:我們來繼續我們剛剛的話題。今年"六四"即將到了,去年"六四"的時候孫文廣教授也去了北京,情況好曲折喲,中間還發生警車追火車的事件啊,孫文廣教授來跟我們談談那時候的情況好嗎?

孫:去年,我電腦被抄走,我在家寫文章就有點兒困難,正好就快到"六四"了,5月26號抄走的吧,後來我就想既然這樣的話,那我就不如到北京去紀念"六四"。

我這次去紀念"六四"和過去不一樣,過去04年我到過香港。05年我到北京紀念"六四",事前都沒有發聲明,直接去了天安門廣場,和不鏽鋼老鼠劉荻一起到天安門廣場,照個相。

去年(06年)我就事先發聲明,通過海外的媒體,寫好了通過電話發到網上,在廣播電台上廣播。6月1號我發表了一篇文章,題目就叫做《"六四"我要去天安門廣場朝聖》,紀念"六四",為什麼朝聖呢?我覺得天安門廣場是個民主的聖地,"六四"的時候,還有其他的時間在天安門廣場有一些民主的活動。

6月2號又寫了稿子《紀念"六四"重在行動》,表明要到天安門廣場紀念"六四",要行動起來,不能光寫文章。

寫了這兩篇文章以後, 6月3號我就上了去北京的特快列車。這個列車是從濟南直接開到北京的,特別快,當中不停,7:40上車,11:50應該到。但是我上了車以後很奇怪,這個特快列車,原來是根本不停的,但是它一會兒停一停,一會兒停一停,晚點一個小時,據說在過去沒有人聽說過特快列車還晚點一個小時的,路不長,一共三四個小時就到,(楊:還晚點一個小時)後來我知道,我走了以後他們(警方)發現了,就開個警車在後面追火車。

楊:追不上就叫火車開慢一點兒。

孫:我估計大概是這樣。要不特快火車怎麼能總停呢?

後來就有一個乘警到我身邊,他說,你是孫教授嗎?哎,怎麼認識我呢?我說我是孫文廣。他就遞給我個條子,條子上說我們有事和你商談,到餐車來一下。既然這樣,我就拿著條子到餐車,兩個工作人員在那兒,坐下來和我談,說一會兒下車有人來接你。我一聽就清楚了,就是要在北京車站把我押走,我說好吧。他們要和我談話,我想不要談了,我休息一下,也是養神吧。

到了北京站,車廂口就有一輛警車,幾個警察過來給我出示一個傳喚證,傳喚證上怎麼寫的呢?就是說擾亂社會秩序,因為你擾亂社會秩序,對你進行傳喚,當時傳喚證上還有個宣傳迷信思想之類的,後來他們又把它改了,傳喚證是一個複印件,圖章是黑的,是山東派出所傳喚我,火車到了站的時候山東的警車還沒到,就是北京的警察把我直接從車廂口押到北京火車站的派出所,讓我在那等著,說一會兒山東來人把我接回去。

到了派出所以後,關在一個小屋子裡面,有兩個警察看著我。看到一個人被押進來,這個人不大滿意吧,嘴裡嘟嘟囔囔,被踢了幾腳,揍了幾拳。

我發現,在派出所裡面你不要和他們對抗,也是一條經驗吧,你不要說這也不行,那也不行,弄不好他就揍你。

楊:不要激怒。

孫:對,比如說我拿個手機剛要打,他一把給我搶過去,說:我先給你保存著吧。就不讓我給家裡通電話,按理說要和他爭一下,你為什麼搶我的手機?這是我的私人財產啊,你搶不對啊。這個派出所我去過很多次,去年去了四次,文化大革命還去過。這種地方不是講理的地方,他要你幹嘛,要你站起來你就站起來,讓你蹲下你就蹲下,不能和他講什麼道理。

等了大約兩個鐘頭,山東警車才趕到,趕到之後就把我弄到警車里拉回濟南。

楊:就一路車回來了?

孫:嗯,一路車回來,走了八個鐘頭啊,可能他們是路不熟,還是想故意延長時間,我也不知道,因為這天是6月3號吧。

楊:那他們這樣一路開車也蠻苦的!上去八個鐘頭,下來八個鐘頭。

孫:對啊,很辛苦啊。這些人,我後來跟他們說,你們啊,是受上級的安排來執行任務,一路上是非常辛苦,你們太辛苦了啊。他們都笑起來了。

楊:那麼講他們也同意,八個小時啊。

孫:是啊,來八個小時,去還八個小時。

楊:對啊,一整天。

孫:我盡量對他們客氣一些,他們對我也算客氣。走到半路我要買些麵包給他們吃,都包好了,他們搶著付錢,我帶了些牛肉乾,分給他們吃,大家說說笑笑,也沒有什麼。

楊:他們的任務就是把你帶回山東,不讓你去天安門廣場

孫:到濟南的時候已是六四凌晨零點了。進了派出所問了點兒話以後就送我回家。

楊:就沒有留置在派出所?

孫:對。因為傳喚有規定的,不能超過24小時。六四為了防備我再去,第二天一早就在我門口堵住,不讓出去。說要再到派出所去。我說為什麼原因?他又給我另一張新的傳喚證,又到了派出所去了。

楊:那就是純粹只是跟你聊天嗎?

孫:純粹是聊天,後來也不聊了,兩個小青年看著我,我在那兒坐著,在那兒睡了個覺。

楊:就只能在那邊休息了,到了他們確定你沒有機會去北京了。

孫:嗯,到了下午三四點才放我回來。

楊:這麼做是不是很明顯?就是告訴你說不要再去北京,"六四"不要去天安門廣場?

孫:對,這是目的。六月三號把我押回來,六月四號一早又把我叫到派出所,到了下午三四點,再去也太晚了。

(七)遭到電話騷擾的經過

楊:我記得去年我採訪孫教授,好像聽到說你一直遭到惡性的電話騷擾?跟您去北京紀念"六四"有關嗎?

孫:當然有關啦,我是六月三號去北京,六月四號被押回來,六月五號,就是第二天,就開始電話騷擾。

楊:就開始電話騷擾?

孫:對,這個電話騷擾簡直是不得了啊,一天24小時在騷擾。我家裡有兩部座機,兩個手機,我一個,我妻子一個,四部電話,每隔15秒鐘響一次。它錯開了,不一起響,第一個電話響完了,剛放下,第二個電話又響了,這個放下,手機又響了。一天24小時啊,你說這個難受吧!又不能關,你關了以後,別人打電話找不著你。

楊:那像這樣的騷擾電話你接起來以後他怎麼說?

孫:沒有聲音,接起來沒有聲音。你放下,它又響,就吵你,一直吵了五個月,你說這個殘忍吧!

楊:吵了五個月!那後來怎麼停的?

孫:後來我就去報警,當天就報警,我們這報警是110。

楊:110電臺。

孫:跟你們臺灣一樣嗎?

楊:對,我們也是。

孫:說我們家的電話響了十幾個鐘頭了,你趕緊來人查一查,電話是有來電顯示的。他說給查,第二天還沒查出來,我又到分局去報警,到派出所去報警,後來實在不行我到山東大學黨委找黨委書記,我是退休教師,你這樣騷擾我能像話嗎?找院裡的書記。我說這個騷擾是無法無天,五個月,你想想看。沒有辦法,後來我們就把有些電話拔掉,留一個吧。聲音太大也不行啊,用個被子包住,讓它聲音小一點。哎呀,這個挺慘的。

楊:後來它就自動停止了?

孫:過了五個月,就十一月份吧,就停止了。但是當中放假的時候,禮拜六、禮拜天吧,他們也休息一下;還有一個很奇怪的現象,我凡是出去離開濟南,他就不騷擾了。

(八)老百姓心中有一稈稱

楊:反正是看著你,看到你在家才騷擾你,不在就算了。

那您這樣比較,說您有抄家、送派出所的經驗,然後被騷擾這些等等,這跟四十年前您在"文革"時期的遭遇啊,您覺得是警察態度好了?你覺得差別大不大?

孫:我覺得有些差別的,現在警察不像當年那麼狠了,這是第一點啦;第二點更明顯的,就是周圍的人,這個差別太大了。比如在過去"文革"當中抓到派出所裡去,馬上大標語寫出來"反革命分子被逮捕,大快人心",佈告也貼出來"開除孫文廣的公職",都貼出來了;另外押出去批鬥的時候喊打聲一片,全校批鬥大會幾千人啊,師生員工批鬥大會,開始進去派出所,又回來了。回來以後沒人敢理的,很熟的人,我在大學裡多長時間啊,53年進來的,唸書進山東大學,進派出所是66 年,13年啦,很多熟人,有的是我的同學,有的是我的老師,都是相當熟的人,看見你不講話,連看你一眼都不看。

現在就完全不一樣了,這一次抄電腦,來了很多警察,第二天到派出所、出來,他們有些人知道,就問:怎麼樣啊?什麼事?寫了幾篇文章把你弄起來太不應該了。有的還開玩笑,從北京回來,有人說:孫文廣,你行啊,到北京去把你押回來,回來不用買火車票啦,也省了一張火車票的錢。你家裡也安全了,門口站著崗呢,小偷不敢到你家來了。

他們(鄰居)對我的態度,跟"文革"完全不一樣了。最近學校有一次小的選舉,蓋了三個樓,三個高層樓吧,有三百多戶。這三百多戶選業主委員會,他們還搞一點民主呢!先提名,有些人提我,以後就投票選舉,十個候選人選五個,選的結果呢,我的票數最多。看起來居民看人有一個標準,不是認為把他弄到派出所,抄他的電腦,他就是個壞蛋。

過去"文革"就是這樣,他要批鬥你,把你抓到派出所,你就是壞人。現在不是,他們(鄰居)發現你還可以代表他的利益。這和在學校裡的瞭解也有關係。

私下裡表示支持、表示同情的話很多,不是讓你感到很寒冷,不像"文革"當中心裏感到冷冰冰的,我也不是壞人,你為什麼整我,整我之後還沒人答理我,批鬥時還要被打。

楊:不一樣,所以我請教孫文廣教授你這樣子的經歷啊,很珍貴,而且你這個證言,歷史性證言,你覺得不一樣,你能給我們的聽友一個什麼樣的說法嗎?就是你覺得這個不一樣在你心裏頭真實的感受是什麼?

孫:我心裏的感受是,能夠給他(民眾)代言的人,去講他心裏話的人,他有個支持,有個擁護的思想,他認識到一些異見人士講的話是對的。

楊:這個也很重要,孫教授,您這個經歷很重要,你是說很多的警察,很多帶你去派出所的人,基本上比起過去,比較知道什麼是黑白是非了,他很清楚,是這樣的意思嗎?

孫:對。

楊:其實孫教授你這個證詞是非常重要,非常重要。就是說外人無法理解的,因為沒有經歷的人能不能論斷呢?可是你實際的經歷,比較啦,我講的是比較,可能還差很遠,他們有是非觀啦,有黑白看法,可能都還不足以有行動,促使他們去除惡,可是他們心裏頭心知肚明,是這樣嗎?

孫:是的。

楊:非常動人。

孫:有一個說法:"老百姓心中有一稈稱",你可以迷惑他一時,不能迷惑他永久。

楊:所以至少他有是非,對這個看法他已經知道誰是誰非。今天非常謝謝山東的退休教授孫文廣教授,跟我們談他的四十年進出派出所的經驗,做了一個比較,也給了一個很有意思的心裏話。我們繼續觀察吧,我想這是一個很長時間啊,我覺得孫教授你的觀察很動人。謝謝你,謝謝。

2007年5月31日整理於山東大學
(0531-88365021,13655317356)(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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