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婦死於派出所 300警察搶屍體(圖)
武岡政府5月22日以強竊罪將武岡灣頭的農村婦女殷小雲拘留。一個鐘頭後,殷女士全身傷痕纍纍死亡。事件起因如下:
5月22日,殷從市場批發水果做買賣。遇見市管所人罰款49元。後來,殷女士出了市場,在人民醫院的門口碰到市管所的人。市管所的人要求殷交納市管費10元,殷由於身上沒有零碎錢,不同意罰款。於是跟市管所的人產生爭執。市管所的人將殷的簸箕搶走了一個,殷上前索要,不料被他們抓住兩手毆打。毆打過程中,殷在自衛的情況下,不小心抓到了城管理蔣敏的項鏈。蔣敏要殷把項鏈還給她,殷拒絕給蔣敏,殷要求蔣敏拿簸箕做交換條件換取項鏈。然後殷開灘做了生意在交罰款,蔣敏不同意,而是教唆夥伴對殷進行拳打,殷被打在地上坐著,說不出話來的時候,蔣敏不解氣,撥通了110,110同事起初不願意干涉,後來蔣敏塞了煙給了他們。110才以強竊罪將殷戴上拷子,強迫進車,在此只前,110沒有調查整個事情的經過只是憑藉蔣敏的片面之詞。將殷抓走並定罪。
半個鐘頭後,殷死在迎春亭派出所,死狀慘不忍睹,有不願意透露姓名的目擊者留言在我博客對我說,是在派出所的嚴刑逼供下殷才死亡,死了後,派出所的人撕掉了貼在殷嘴上的膠布,最了偽現場,對外透露,殷是上吊自殺。並且還有遺書,奇怪的地方,當時殷身上沒有紙跟筆,第二,殷的學歷不高,一手一腳烤在單人床上,沒有拷上的手也被派出所跟市管所的人打斷,並且在馬路上的時候,殷已經嚴重受傷,說不上話來,她怎麼寫遺書並且遺書有7頁之長。其次怎麼上吊,派出所的話殷是用她做生意的背包自殺,請問,背包的帶子不長,在怎麼樣也無法弄成兩雙在戴進腦袋。
殷死將近一個鐘頭才放進永遠搶救。醫生跟護士對我們說,死了至少也有一個鐘頭。
派出所沒有告訴殷的親屬殷死亡的消息,而是加緊時間封鎖了所有學校,企業,商場,的消息,而且當殷的家屬前來查問,只是告訴殷的家屬已經放回去了。
殷的家屬不放心殷的消息,撥殷的手機,通了沒有人接,後來殷的四哥告訴大家殷曾打電話回家告訴他派出所的人打斷了一隻手,然後手機就被人搶,由此可見,殷的手機一直就在他們人手上。
最後殷的四妹通過朋友的消息知道殷放到了人民醫院,可是,當殷的妹妹去人民醫院問情況的時候,被他們的人的人帶到賓館軟禁起來。
而那時候,人民醫院出現了許多有頭有臉的人物,圍著殷的屍體對外宣布死了一個強竊犯。醫院住院的人看見有人將屍體翻過來翻過去,本來送個來的時候,全臉上身上是血,第二天,殷的妹妹們去找殷,殷的屍體又經過出來,身上只有清洗不乾淨的血澤,
5月23日晚,殷的女和兒回家,要求他們冰凍屍體,他們口頭答應,但是又將殷所以的家人騙至賓館,拖延時間,不願意冰凍屍體。後來,在殷家屬強烈的要求要,強制不冰凍屍體而是解剖屍體。
5月26日清晨三點,他們有出動警車20多輛,還有300多人,拖著警犬趁著殷的親人深睡的時候深夜搶屍體。在這之前,他們將死者的大兒子和死者的四哥騙走去商量,然後有騙取殷的二兒子拿著解剖屍體的相片走了。於是只剩下男女老幼的5人在地上睡覺。
他們轟上去,將兩手卡住睡覺著人的手,壓在地上,拳打腳踢,有人叫伸冤,於是就幾個巴掌打過去:不容許發出聲音,旁觀看者,都被趕走,並且他們還說,看什麼看,在看就把你們當成這家人處理。後來,他們拉走了死者的屍體。並且將死者的老公和二兒子帶走,然後在回來抓另外的幾個人,不夠沒抓到。
白天,他們封鎖了死者那地方的交通要道,不容許那邊通車輛,凡是死者那邊的人上城,都當亂民處理。
其次,凍結銀行叫所有人取不出錢。貼出報導死者是強竊死於自殺,最後抓走了正在求捐的死者的大兒子。關掉了死者女兒「我媽死在派出所的博客」
5月27日,在死者律師的要求下才同意放人,但是還是拘留了死者的二兒子。要求15天。
最後,5月27。進行談判沒有談判成 武岡政府5月22日以強竊罪將武岡灣頭的農村婦女殷小雲拘留。一個鐘頭後,殷女士全身傷痕纍纍死亡。事件起因如下:
5月22日,殷從市場批發水果做買賣。遇見市管所人罰款49元。後來,殷女士出了市場,在人民醫院的門口碰到市管所的人。市管所的人要求殷交納市管費10元,殷由於身上沒有零碎錢,不同意罰款。於是跟市管所的人產生爭執。市管所的人將殷的簸箕搶走了一個,殷上前索要,不料被他們抓住兩手毆打。毆打過程中,殷在自衛的情況下,不小心抓到了城管理蔣敏的項鏈。蔣敏要殷把項鏈還給她,殷拒絕給蔣敏,殷要求蔣敏拿簸箕做交換條件換取項鏈。然後殷開灘做了生意在交罰款,蔣敏不同意,而是教唆夥伴對殷進行拳打,殷被打在地上坐著,說不出話來的時候,蔣敏不解氣,撥通了110,110同事起初不願意干涉,後來蔣敏塞了煙給了他們。110才以強竊罪將殷戴上拷子,強迫進車,在此只前,110沒有調查整個事情的經過只是憑藉蔣敏的片面之詞。將殷抓走並定罪。
半個鐘頭後,殷死在迎春亭派出所,死狀慘不忍睹,有不願意透露姓名的目擊者留言在我博客對我說,是在派出所的嚴刑逼供下殷才死亡,死了後,派出所的人撕掉了貼在殷嘴上的膠布,最了偽現場,對外透露,殷是上吊自殺。並且還有遺書,奇怪的地方,當時殷身上沒有紙跟筆,第二,殷的學歷不高,一手一腳烤在單人床上,沒有拷上的手也被派出所跟市管所的人打斷,並且在馬路上的時候,殷已經嚴重受傷,說不上話來,她怎麼寫遺書並且遺書有7頁之長。其次怎麼上吊,派出所的話殷是用她做生意的背包自殺,請問,背包的帶子不長,在怎麼樣也無法弄成兩雙在戴進腦袋。
殷死將近一個鐘頭才放進永遠搶救。醫生跟護士對我們說,死了至少也有一個鐘頭。
派出所沒有告訴殷的親屬殷死亡的消息,而是加緊時間封鎖了所有學校,企業,商場,的消息,而且當殷的家屬前來查問,只是告訴殷的家屬已經放回去了。
殷的家屬不放心殷的消息,撥殷的手機,通了沒有人接,後來殷的四哥告訴大家殷曾打電話回家告訴他派出所的人打斷了一隻手,然後手機就被人搶,由此可見,殷的手機一直就在他們人手上。
最後殷的四妹通過朋友的消息知道殷放到了人民醫院,可是,當殷的妹妹去人民醫院問情況的時候,被他們的人的人帶到賓館軟禁起來。
而那時候,人民醫院出現了許多有頭有臉的人物,圍著殷的屍體對外宣布死了一個強竊犯。醫院住院的人看見有人將屍體翻過來翻過去,本來送個來的時候,全臉上身上是血,第二天,殷的妹妹們去找殷,殷的屍體又經過出來,身上只有清洗不乾淨的血澤,
5月23日晚,殷的女和兒回家,要求他們冰凍屍體,他們口頭答應,但是又將殷所以的家人騙至賓館,拖延時間,不願意冰凍屍體。後來,在殷家屬強烈的要求要,強制不冰凍屍體而是解剖屍體。
5月26日清晨三點,他們有出動警車20多輛,還有300多人,拖著警犬趁著殷的親人深睡的時候深夜搶屍體。在這之前,他們將死者的大兒子和死者的四哥騙走去商量,然後有騙取殷的二兒子拿著解剖屍體的相片走了。於是只剩下男女老幼的5人在地上睡覺。
他們轟上去,將兩手卡住睡覺著人的手,壓在地上,拳打腳踢,有人叫伸冤,於是就幾個巴掌打過去:不容許發出聲音,旁觀看者,都被趕走,並且他們還說,看什麼看,在看就把你們當成這家人處理。後來,他們拉走了死者的屍體。並且將死者的老公和二兒子帶走,然後在回來抓另外的幾個人,不夠沒抓到。
白天,他們封鎖了死者那地方的交通要道,不容許那邊通車輛,凡是死者那邊的人上城,都當亂民處理。
其次,凍結銀行叫所有人取不出錢。貼出報導死者是強竊死於自殺,最後抓走了正在求捐的死者的大兒子。關掉了死者女兒「我媽死在派出所的博客」
5月27日,在死者律師的要求下才同意放人,但是還是拘留了死者的二兒子。要求15天。
最後,5月27。進行談判沒有談判成。
附:派出所打死人,今晚要強制火化我的母親
這還是社會嗎?昨天強制我們解剖母親,今天在事情還沒有弄個水落石出的時候,又強制要求連夜將母親拉到火花場火化。我們不同意,清眼目睹整個經過的勞動人民也不同意他們這樣的無法無天的逍遙下去。我們都不願意簽火化書,同時我們也不相信他們給我們的答案。母親是自殺身亡。所有的人都不相信。目擊者也好,不是目擊者也罷,大家一致相信是打死的,畢竟武崗沒頭沒緒的命案已經不是一起兩起,而是五起。是呀,火化了,一切沒有了,說你自殺,你的屍體已經火化,你要查點什麼也沒有什麼好查的了。但是我們真的不同意火化,請問強制要求並且執行火化法律容許著的嗎?
也許容許,但是武崗沒有結果的幾場派出所凶殺案不了了之,引起的公憤是可以用自殺就依舊平息的了的嗎?
不是,同時請問世界所有有常識的人,你願意相信一個手被鏈上一個手被打傷的人腳被鏈著的全身傷痕纍纍的母親。有足夠的精力自殺嗎?沒有。也或許有,但不是自殺的,而是你們迎春亭派出所人自己用鏈子拷上偽裝事實的。
母親死的真的是悲涼的,昨夜解剖,看了整個經過,後腦一個比碗口還要大的青紫。有一隻耳朵打傷,咧開嘴一個十五厘米左右的傷口,同時還可以看見一個耳指大小的痕跡,在耳的旁邊,很深,。而最最殘不忍睹的還是母親屍解的肚子,裡面一大團一大團的血塊凝結在一起,肝也是變著顏色的黑。
很嚴重的內傷,而他們卻告訴我們自殺,然後微笑著對我們實行強制火化。我們應該笑嗎?
還有手,沒有被鏈子鏈上的手,解剖開。血也是一大塊一團團的凝結成黑色的紫。恐怖而真實。
腳上也傷痕纍纍。叫人看了,眼淚就情不自禁的掉下來,這是自殺嗎?這就是武崗迎春亭派出所每次打死人就自殺著的死者嗎?不要以為自己一手遮天不能滿天過海。我媽媽犯什麼樣的法,你又憑什麼把他關起來還拷上腳鏈手鏈,好像也只有殺人犯才可以拷鏈子吧!
把我母親從第一案發現場轉移到人民醫院第二現場,5月22日晚上,我姨媽的電話一個一個敲到我母親的手機上,武崗迎春亭派出所扣押了我母親的電話,結果明明在知道我母親已經死了的情況下。去封鎖消息也不願意透漏消息告訴我親人母親已經死了的事實
最後我姨媽找到派出所。又告訴我姨媽放我媽媽出來了。然後又將我兩個姨媽軟禁在賓館,一方面又出動人在人民醫院清洗我母親的衣服。將血痕洗掉。第二天開玩笑的樣的,告訴我姨媽們我媽媽死了。自殺死的,可惜。看到現場的人還是很多的正義著的人也是很多的,他們告訴我們5月22日晚上,你們對外透漏我母親是一搶劫罪犯,所以打死。然後有人一直在清洗我媽媽的衣服,將血跡清洗乾淨。
真是可笑,搶劫犯,我母親一生潔身自好,從不小拿小摸,跟你們城管大人吵架一次,就成了搶劫犯,自殺犯。
真的好好笑。
我是不容許你們火化我母親的。我寫這文字也只是希望好心的律師可以給以我們幫助。幫我們打官司。
畢竟,明明是打死的呀!怎麼可以說她是自殺死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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