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農村女孩的苦難

前些日子在《新浪雜談》的一個跟帖中認識了一個非常有個性而又很堅強的女孩──梁毅靜,她是因為自己的父親與當地政府的經濟糾紛而走上艱難的上訪、維權之路的。經過近十多年的打官司與不停的到市裡、省裡、北京的數十次上訪,家裡的經濟狀況已經極為艱難,為了能夠替父親討回公道,為了可以繼續自己的維權之路,她不惜尋求「賣身」,以便能夠延續她的上訪之路,不達目的誓不罷休!

下面是她的哭訴:

我是梁毅靜,安徽省靈璧縣人,在1992年的時候,我們家還是當地一個條件很好的家庭,一個很讓人羨慕的家庭,我家是做生意的,父親曾經是方圓百裡有名的能人,腦袋活手藝好,生意做得不錯。1990年代初,靈璧縣地方建鄉鎮企業,政府下公文跟百姓借錢,我爸爸先後把自己的錢和親戚朋友的錢投進去了數十萬元,當時政府說是給利息的,後來還有20多萬沒還的時候,他們辦的鄉鎮企業就倒閉了。我們家和當地政府打了十幾年的官司,但當地法院都是以種種原因推遲了我們對政府的起訴。到現在當地政府還欠我們家本金30萬左右,如果要算利息這十幾年的利息加上也要近100萬,我的父親早已變得很憔悴,我的母親也因為這個事情也和我的父親離了婚,這並不是母親不好。是父親想讓母親得到解托,他們才離了婚。

政府為了不讓我們把事情搞到北京,他們想了很多讓人都不敢相信的辦法,他們在2005到2006年先後三次將我父親梁茂容行政拘留,其中有一次連拘留證都沒給。又在2006年7月16號以「非法上訪」的罪名將父親勞教兩年,本市電視臺的直播新聞欄目作為重點「警示」對象連續報導了數天。

在父親被勞教的日子裡,家人們沒有被當地政府的這一行為而壓倒。2006年我開始自己去北京為父親討個說法。看到了天安門,但我卻沒心情欣賞夢寐嚮往已久的地方,當我邁著沈重的腳步走出北京站,徘徊在街頭,我迷茫了,我不知道該往那裡走。只記得爸爸以前說過北京南站有個「上訪村」,試試運氣先到南站看看吧,坐上公交到了南站,幾經打聽我找到了所謂的「上訪村」。

我被眼前的景象驚呆了,沒想到在北京這麼繁華的都市背後竟然有這樣的地方,我想我只在港臺片中的貧民區才看過這樣的景象,這種繁華背後的淒慘我不知道怎樣形容他,骯髒的街道(所謂的街道更應該說是條巷子)街上零散著幾家買快餐小吃的,都是那種幾張桌凳,上面都油膩膩的,黑不溜丘,街上靠牆角排滿了帳篷,就是那種塑料布順著牆的一角搭拉下來,裡面放點破衣服被子什麼的,都是些上訪的住在裡面,到了吃飯時間,就在帳篷外不知在哪裡撿的柴火幾塊磚頭上面放個好像以前是盛油漆鐵筒子裡面煮著在菜市場撿來人家不要了的菜,有的都已經腐爛。

走進一家小旅館,這兒的旅館很便宜的,三元、五元的,都是大通鋪,一間三、四平米的小房間都放三、四張上下鋪的床。每個房間都散發著說不清但很難聞的味道,一個水龍頭滴滴答答的滴著水,十幾個人在排著隊,更可怕的是夏天竟然連洗澡或者說擦擦身子的地方都沒有。說實在的這種情況確實動搖過我為父親討公道的決心,但想到在這個法制的社會裏父親竟然被冤入獄,如果我因這點小困難就退卻,誰來幫爸爸申冤,這樣世間還有一點親情嗎?如果我那樣做,我自己都不會原諒自己的自私,我要堅強地面對一切困難,既然別人能住我就能,別人能做到的我一定也能,我相信自己,但更多的是親情給我的激勵。

多次都沒有去信訪局反映問題,都沒成功就被我們本地「截訪」的人員給強行阻止。2006年12月年底我又去北京,繼續為維護爸爸的合法權益而奔走,而縣政府知道後又派人去北京把我強制的帶回了老家,一帶回老家,就被公安局給予七天拘留,理由是「擾亂社會治安」。荒唐啊!我人都不在靈璧怎麼會擾亂靈璧的社會治安呢,沒擾亂,那他們憑什麼拘留我呀?

2007年1月2日靈璧縣政府以辦學習班為名義把父親和我關在黨校。被關到黨校還有很多因為上訪的老鄉,他們告訴我什麼時候寫保證不告狀了,什麼時候就放我們出去,我氣憤,欺負我們還不許我們喊冤的。2007年1月26號我開始絕食,在我絕食的第四天,他們怕出人命就把我放了出來,而我的父親還被他們管在所謂的黨校。我回家以後看到奶奶病了,已經住院。就因為擔心爸爸和我而氣病了,爸爸聽說後要求回家看奶奶,他們不同意,爸爸著急,沒辦法往牆上撞去,他們看爸爸真的準備以死抗爭,就把父親也放出來。奶奶看到自己的兒子回來後病已得好轉!

2007年2月23日家裡人開始忙哥哥的婚宴,下午弟弟說忙累了出去玩會,然後和幾個朋友包了車走了,到了街北遇到一女人攔車,要搭便車,由於當時車上人做滿了,並且人家幾個都是男孩子出去玩的,所以就不願意帶她。當時那女人說話就不乾不淨的,其中有一個弟弟的朋友便下車理論,那女人老公以為這邊有什麼事就跑過來打下車的那個男孩子,在廝打中,攔車女人的老公頭部受了不到兩厘米的皮外傷,因為都是本街上的都認識,並且那個男人又大幾歲,在街上混的很好,所以車上的幾個孩子都沒敢下車,只有我弟弟在拉架,他們家當時就報警了,就這樣我弟弟因為拉架在寧波打工被抓回來,我哥哥去看望弟弟竟然把我哥哥也抓進去了,說他們是黑社會。聽說要做便車的那個女人是公安局局長的乾女兒,也有人說是地方政府報復我們家故意找茬的,如果說弟弟真的是黑社會還有人敢攔他的車坐嗎?就算弟弟是,哥哥連現場都沒沾又關他何事,哥哥現在新婚還未滿月,嫂子在家以淚洗面,就這樣一個家庭就為了向政府要債,就被政府這樣對待我們,都說政府是百姓的青天,而這樣的政府能叫青天嗎?

又有誰能幫幫我們,還我們家人一個公道,誰能幫幫我的親人,幫幫我的父親,不忍心看到父親操勞半生,但又無(經濟)能力幫其請律師,上訴。無奈所以決定「賣身」為父親討公道。

具體事項:

1、如有合適需要者,在不危及生命情況下我願意捐獻身體各器官包括血液、骨髓等

2、在不違背道德、違反法律的情況下,只要在我的能力所及,願意為僱主做任何事,也可終身受雇。

3、以上幾條均是自己真實意願,他人不承擔任何法律風險

懇請善良的人士給予支持!

梁毅靜 跪拜為敬

面對這麼一位勇敢而又執著的女孩,面對著她所承受的悲苦,對於現實,我的心裏感到了深深的悲哀!願上帝保佑她得以尋求公理的降臨!

(2007年5月25日執筆)(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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