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警察殺人 死者家屬索賠償被毆打

2006年6月18日,長沙市雨花亭派出所六名保安警察,因口角持刀將冉獻義殺害致死案,經法院判決確定,該六名警察須分負不同的刑事與民事賠償責任。被害人家屬至今仍未取得賠償,乃於2007年5月21日前往雨花亭派出所要求給予一個答覆,結果反遭致警察的毆打,一人被行政拘留20天。

人民保母持刀殺人

長沙市雨花亭派出所六名保安警察於2006年6月18日凌晨,與前往新星小區大唐飯局吃夜宵的冉獻義發生口角後,保安賀雲輝持刀朝冉獻義身上連捅數刀,造成冉獻義右側膈肌及肝右葉破裂引發大出血,最後失血休剋死亡。

2007 年4月28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賀雲輝判決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附帶民事賠償89088.91元;李軍、曹波以聚眾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殷於兵、邱建有期徒刑三年,王建永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並分別賠償原告經濟損失8908.9元,同時對附帶民事賠償相互承擔連帶責任。

但是,到目前為止,被害人家屬只拿到邱建和王建永各5000元的賠償金,被害人家屬於5月21日上午前往新星小區,希望作為行凶者所屬單位的新星小區能夠給予一個答覆。

調解不成警察動手打人

冉獻飛表示:「當時因為沒有人出面協調處理,為了引起派出所主管的注意,我們是在辦公室裡放鞭炮、燒冥紙。但是他們打人就不對了。」

雨花亭派出所前來調解此事,但並沒有給家屬一個滿意的答覆,到了下午二點多,他們找被害人弟弟冉獻飛進辦公室談話,冉獻飛母親跟進去被打了嘴角流血趕出來,因而引起一陣爭吵。他們打了110,來了7名警察,外面也有幾名巡防隊員。

冉獻飛女友楊鳳當時在外面,聽到呼救聲趕過來,被警方人員打倒在地,警察用腳踩她並將她拖上警車。

謝莎是楊鳳的表妹,聽到裡面很吵拿起照相手機準備拍照,被一名便衣警察喝斥搶奪手機,派出所的四個警察圍了過來扯住謝莎頭髮一陣毒打。

謝莎說:「當時二個警察抓著我的頭一直打,一個警察掐著我的脖子往警車銬。我的頭、臉和手都被打腫了。」

下午三點鐘左右,冉獻飛、謝莎也被帶上警車,警察在警車上對謝莎和楊鳳繼續毆打,謝莎被毆打致昏迷。他們被帶到雨花亭派出所後一直拖延至晚上才問話.直到第二天晚上六點左右才被釋放。

冉獻飛說:「整個詢問過程中,警方隻字不提警方打人,我們全家包括我父母親都被打了,還被污蔑襲警。賠償的問題他們也不提了。」

楊鳳因為被控襲警,而被實行20天的行政拘留,目前楊鳳被拘留在長沙市公安局治安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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