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東二審秘而不宣,歐盟被指反華勢力

二零零六年五月因會見歐洲議會副主席,法輪功學員曹東被逮捕。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八日被判刑五年。一審判決後,曹東律師根據蒐集到的新的事實證據做出了「一審判決結果與事實不相符」的辯護。二審採取不公開開庭,秘密審判。審判結果連甘肅中級法院兩次主審的法官都不清楚,完全是「上邊定的」。

據明慧網消息,二審判決結果下週才向曹東本人宣布,他的家屬至今還蒙在鼓裡,連律師也沒接到判決書。曹東被起訴的罪名是「非法勾結國內外反華勢力」、「非法接受採訪」等。

中共對曹東二審判決秘而不宣的一個原因是: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五日和十六日歐洲議會中國人權對話在歐盟輪值主席國德國首都柏林舉行,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包括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已受到越來越多的歐洲議會官員的譴責。鑒於進行了十一年的閉門歐中人權對話沒有使中國人權得到改善,歐洲議會副主席愛德華·麥克米蘭-斯考特先生(Edward McMillan-Scott)建議歐洲議會停止人權對話,而轉為公開譴責。

在五月十日於布魯塞爾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愛德華·麥克米蘭-斯考特先生談到中共人權在倒退,他提到,去年他在北京的真相調查之旅中會見的兩位法輪功學員牛進平和曹東,曹東在會見之後被捕並因為會見了他而被判有罪。斯考特還認為「加拿大兩位獨立調查員對於活體摘取器官的報告絕對可信」。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一日,曹東在北京與歐洲議會副主席斯考特先生會面,為了營救當時正遭受關押的妻子,曹東講述了自己和妻子及身邊熟識的法輪功學員所遭受的殘酷虐待。會面之後兩小時,曹東即遭國安特務抓捕。中共國家安全部及針對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六一零辦公室」認為,「在北京對曹東進行打擊處理比較敏感」,所以於同年九月將曹東移至甘肅。

中共密審是因「此事影響太大」,企圖躲避國內外的關注,審判曹東的真實原因不是因為他在甘肅時有什麼「新的活動」,而是因為曹東在北京向國際人士披露了中共禁區法輪功的事實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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