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特別費案第四次開庭(圖)

 

馬英九表示對自己的清白有信心

馬英九被控臺北市長任內貪污特別費一案星期二(5月22日)第四次開庭,法庭決定證人名單。

馬英九出庭時再度表示對自己的清白有信心,對法庭公正審判有期待。 馬英九提出,臺灣法務部以領據核銷的特別費屬於實質補貼,因此自己對特別費的使用並不違背多年來的行政慣例。

檢察官提出傳喚司法院副秘書長黃文圞、高等法院院長張信雄和臺中高分院院長黃水通出庭作證,以反駁馬英九的說法。

馬英九的律師指出,臺灣6000多個行政首長中,以領據核銷特別費的人只有約20%。 他質問說,如果檢察官認為這20%的人中只要有三個人作證就可以證明特別費作為實質補貼並非行政慣例,那麼被告一方是否也該傳喚另外80%的首長來證明馬英九的說法。

法庭最後決定不傳喚張信雄等人出庭作證,但同時也駁回馬英九律師所提出的傳喚前臺北市副市長金浦聰等人的要求。

臺灣媒體推測,法庭下次開庭時可能會進入實質審理程序,全部庭審可能在六月或七月結束。

對此,馬英九表示他會做好最充分準備及妥善方式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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