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奏效的「反瀆職侵權宣傳月活動」

今年5月10日至6月15日,是全國檢察機關反瀆職侵權宣傳月。中國最高檢察院副檢察長王振川在這次活動的新聞發布會上說,從2003年以來查辦的各類瀆職犯罪涉案金額高達350多億元人民幣。共有1300多名縣處級以上幹部因為瀆職侵權犯罪受到查處。他還說,發現和查辦瀆職侵權犯罪的數量與實際的發案狀況相差懸殊….,(使得)反瀆職侵權工作尚處於法律監督的薄弱環節。所以,王振川說,有必要開展反瀆職侵權宣傳月活動。
然而,以這種短期的宣傳月活動來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是否奏效,人們持懷疑態度。

湖北隨州的教師劉飛躍告訴自由亞洲電臺的記者說,指望通過一些運動式的宣傳去解決根本問題是非常困難的。產生這些腐敗,瀆職的「根本原因是跟這個國家專制的體制有關係的。官員的權力實際上是一種絕對的權力,絕對的權力決定了腐敗。」

浙江湖州的範子良也有同感。他說:「訪民上告無門」,「(執法機關)都是針對老百姓,而不是針對犯罪的人」。

當談到要想解決瀆職侵權的根本問題時,範子良認為「還權於民」:老百姓有權去決定官員的命運的時候,那時候根本問題才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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