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再晉:臺灣未受世衛公平對待 仍善盡國際公民責任

臺灣今年第11度致力參與世界衛生組織,10多年來臺灣被排除在國際衛生互助組織之外,臺灣民眾的衛生人權何在?

從2003年SARS在臺灣發生,50 天後才見到世界組織人員的協助,當時已造成30多人喪生。衛生署副署長陳再晉接受本臺新聞線上節目專訪時表示,世衛組織欠臺灣一個公道;而在這麼艱困環境中,臺灣仍善盡國際公民的責任,對其他弱勢國家給予醫療援助。

陳再晉:『直接從世衛組織,全球單一國際衛生安全機構來的幫助,在那50天是空白的。我門沒有一個個案傳到其他國家,在那麼艱困的環境中,盡了國際公民的腳色。可是這樣一個憲章清楚指出,最高最好的健康狀態是世界任何一個人的基本權利,不受種族、宗教、政治制度及經濟狀態,有所差別;可是那段時間,我門的感受是有差別的。從這個角度世衛組織欠臺灣一個公道。

經過這10年來的努力,我們不但延續了對國際衛生的承諾,並且作的更多。比方對我門的邦交國或友好國家,願意跟我門一起做好國際衛生的國家,我們給予多少財物、人力、技術的援助。我們共同打造很多國家有更好的健康,更好的公共衛生,更好的醫療,在第一時間臺灣沒有落後的,這10幾年來,我門作的更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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