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蒙特利爾,我是一見鍾情的,雖然那觸動沒有曾經的對某個人的那次來得強烈,卻是更平和而成熟的。
曾經見過篇遊記說:對一個城市,需要懂得欣賞,需要包容,需要隨遇而安,還需要在某種程度上忘記自己。最重要的是- 不要作比較。
這麼說來,我應該是一個還挺懂得欣賞,知道包容,可以隨遇而安的人了,不過,對城市我還是有些喜歡比較。比較讓每個城市在我的感知裡形象起來、立體起來、豐滿起來,與其他城市之異處,讓那個城市變的unique, 而我才能真言是喜歡還是不喜歡的。
很多城市,廣州,廈門,北京,上海,麗江,拉薩,臺中、漢城 ……以及蒙特利爾,我喜歡著它們,是在某種程度的比較之後,就連對蒙城的一見鍾情也是源於對它的,我記憶中見過的,最大最美的燈海的驚艷中。「每一個城市都是一個寶藏,和每一個人一樣。」,這,我深信。
閑居蒙城的日子,由著自己性子地揮霍著日子- 平平和和地快快樂樂、喜喜悲悲,享受那些愛做但無暇顧及已久的事情,比如讀書,比如晝夜顛倒,比如寫字碼字,比如深刻而不設防地聊天。
以前整晚聽一首自己很喜歡的歌是種奢侈,現在是種習慣。
以前週末凌晨睡、中午起是種意外或是種瘋狂,現在是種作息時間。
以前把許多放在心裏、自己咀嚼是種自然,現在把許多談開、談透了是種真實。
以前為報告、合同、伊妹兒寫字是種不得以,現在為心情、記憶和分享碼字是種心甘情願。
有時候也想起以前,但想起在國內的日子,想的並不是家,或許,已是沒有一個家的概念可以給我想的。父母的那個家,離開的時日已太長了;自己曾有的那個窩,也隨著那有形的多少多少平方的轉手,也已殆然不在。
其實,從第一次離家始,就不是很想家,總是一樣的感覺 - 只是出個門而已,卻,越走越遠,從中到東,從東到南。現在,到了地圖另一邊的又一點,下一點又會在哪裡呢?
其實,我已經越來越習慣蒙特利爾了。
我和這裡的人一樣登皇家山,一樣坐在樓梯、陽臺或窗口看行人與車子來來往往;和這裡的人一樣在週末去擠得水泄不通的酒吧,一樣在人如鯽的舞池中游動;和這裡的人一樣喜歡動靜交復流過的聖勞倫斯河,一樣心平氣和地在茫茫白皚中耐心地等待春天;和這裡的人一樣在一早出門時和陌生的鄰居或是巴士司機道聲:Bonjour,一樣在地鐵裡動情的演奏者的動聽音樂中走過、不再駐步(雖然,依然喜歡)……
我慵懶地蟄居在這座雪浸日照、四季顏色變換暢快的城市,彷彿一個沒有過去,也不關心未來的人,漫不經心又一心一意地過著眼前的日子,似乎空虛卻又不寂寞的活著——享受著似乎永不結束,卻實是時日不多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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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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