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拒絕奧運聖火的無奈

4月26日,北京奧運組織委員會正式宣布2008年奧運聖火全球傳遞路線,在這個路線規劃裡,把臺北列為介於胡志明市與香港之間的傳遞城市之一。針對中國大陸與國際奧委會的規劃,臺灣方麵包括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體育委員會、以及中華臺北奧委會等單位,立即發表與北京奧組委意見相左的宣示,強調在遵循奧林匹克禮儀、商得臺灣同意、中國大陸不得藉機矮化臺灣主權、有助於兩岸良性互動等四項原則下,奧運聖火必須以「第三國進、第四國出」的模式,進行臺灣路段的傳遞,否則,臺灣將拒絕聖火入境。

這樣的宣示,可能使臺灣成為有史以來第一個拒絕奧運聖火入境的國家或城市,也可能會影響臺灣以「中華臺北」名義繼續順利參與國際奧會各項活動,或者國際主要體育競賽的權利資格。為何臺灣要冒著如此大的外交風險,去拒絕一把僅具有象徵意義的聖火?質言之,臺灣所要表達的,是最基本的相互尊重的要求,以及不可退讓的國家國格尊嚴的立場。

也許有人認為,臺灣應該利用這個機會,讓暌違44年的奧運聖火入境,增加國際曝光能見度;也有人認為,北京奧運是中國人首次舉辦的全球性運動會,臺灣應該共同享有華人首度舉辦奧運的榮耀;更有人認為,體育歸體育,政治歸政治,臺灣不應把選舉因素鑲嵌在這次的聖火議題裡,以免讓國際社會對臺灣烙印上「麻煩製造者」的壞印象。這些想法,立意都是良善的,但是即使加總起來,與國家國格尊嚴在天平上衡量一番,份量都是不足的。

關鍵因素在於:

第一,中國大陸長久以來都以「中國臺北」稱呼臺灣,一方面將臺灣「地方化」,而且違反了兩岸奧委會在1988年達成同意以「中華臺北」為臺灣名稱的協議,雖然臺灣不斷抗議反應,大陸卻無動於衷。

第二,聖火路線的擬定,將臺北與香港、澳門連接在一起,然後進入大陸本土,加上大陸官方宣稱這是「境外路線」,大陸媒體則稱臺北是「國內路線」的第一站,官方卻未正式否認,顯然把臺灣強行納入其主權版圖,這更是對中華民國主權國格,以及臺灣民眾尊嚴感受的一大□傷。

第三,兩岸雖然於4月11日舉行「奧會體育交流座談會」,大陸奧會副主席胡家燕也前來臺北與會,但是當高雄市副市長鄭文隆要代表舉辦「2009年世界運動會」的高雄市,前往北京參加「國際單項運動協會聯合會」時,中國大陸卻以「程序」問題為理由,拒發鄭副市長入境簽證。

這些事件因素,有的是突然偶發,但若細數以往兩岸在國際間體育互動的經驗,我們可以發現,中國大陸對於臺灣伸張主權的反制態度,極為強烈,而臺灣年輕一代,也對於無法在國際體育場合升國旗、唱國歌而感到疑惑與憤怒,凸顯臺灣在國際政治現實下的不公平處境。聖火事件只是個累積的爆發點,我們當然希望兩岸和平共處,希望奧運聖火順利來臺,但若在矮化中華民國國格、漠視中華民國主權存在現實的情形下,我們只能做出拒絕聖火來臺的無奈決定。(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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