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體驗:我在美國的購槍經歷

弗吉尼亞理工大學槍擊案發生後,美國槍支管制問題再度成為熱點議題。利用週末時間,我決定去看看美國人是如何進行槍支買賣的。

聽美國朋友說,我所在的密蘇里州哥倫比亞市有好幾家商店在合法出售槍支。我先駕車來到郊外一家專門出售打獵用品的大型超市,這裡有手槍,也有步槍和氣槍,陳列在櫃臺的槍支樣式各異,估計有上百個不同的品種,價格從99.99美元到899.99美元不等。

我裝作對手槍感興趣,請售貨員從玻璃櫃裡取出幾款來讓我挑選。我邊向售貨員請教手槍的使用方法,邊問他美國人買手槍的用途。這位叫麥克的小夥子告訴我,手槍主要用於自我防禦,也可用來練習射擊。當我表示要買一隻左輪手槍時,麥克問我是不是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我告訴他自己是從中國來這裡作訪問學者的,他說「按照聯邦法律,臨時居住的外國公民沒有資格持有手槍」。

我提出想買步槍,麥克也不同意。

「是不是法律不允許?」

「不是!說出來你可能不高興。」

「那麼是不是因為最近校園槍殺案的槍手是亞裔,所以……」

「也不是。老實告訴你吧,是我剛才看你玩槍的樣子很不在行,不敢把槍賣給你。你最好去參加槍械培訓後再來。」

接著,我來到買食品時經常光顧的一家沃爾瑪商場,之前我就見過裡有個賣槍的專櫃。不過,這兒槍的品種不如剛才那個專業商店多,兩個旋轉的玻璃櫃裡擺放著20多支步槍和氣槍。櫃台上立著一塊告示牌:根據聯邦法律,購買手槍者年齡必須在21歲以上,購買步槍、氣槍者年齡必須在18歲以上。購買時必須出示有正面頭像的身份證件、年齡證明和居住地證明。

在另一旁的貨架上還有幾隻標價不到50美元的手槍(見下圖)。「這手槍這麼便宜?」見我滿臉疑惑,售貨員回答說,這叫BB槍(子彈是一粒粒小圓珠),造型像手槍,但只能用來嚇嚇小動物。我好奇地問,「如果我用這BB槍來威嚇進入我家的壞人行不行?」正在一旁看槍的一對老夫婦趕緊插話說,「千萬不可以!因為壞人以為你拿的是真槍,他會先開槍,而你的槍又沒有威力,反而更危險。」

老人自我介紹說,他叫傑森,退休前是個有25軍齡的職業軍官,對槍特有感情。他家有5支槍,除一支用於自衛的手槍外,其他4支都是用於狩獵的步槍,但口徑大小不一,分別用來打鹿、野兔、火雞、飛禽之類的。

「個人可以擁有槍支,是不是很危險?」我主動把話題引到剛剛發生的校園槍擊案上。「很多東西都可以被用來殺人,槍本身不會殺人,殺人的是人!」傑森強調說,「如果實行槍支管制,反而對好人不利,因為壞人總有辦法搞到槍,而好人卻沒有能力自我保護」。我知道一些美國人傾向於認為合法擁有槍支反而更有安全感,但問題正如在弗吉尼亞理工大學槍擊案中倖存的一位中國留學生所指出的,「槍的威脅比刀具之類的凶器大得多,一旦可以合法擁有,就可能被濫用」。

我決定試著進入購槍環節。當我示意要買帶瞄準鏡的一款步槍時,售貨員便詢問我的身份。當得知我是大學的訪問學者,他又問是否住在校園內(因為法律禁止槍支進入校園)。我說自己租住在校外,他要求我出示證件,我把事先準備好的護照、駕照、社會安全號、合法居留表、水電費賬單(用於證明居住場所)等一併遞上,然後當場填寫一張申請購槍的表格。除了個人信息之外,還要回答一大堆問題,諸如是否涉嫌犯罪上過法庭,是否蹲過監獄,是否有精神病史,是否吸毒,是否有虐待配偶或兒童的行為,是否被軍隊開除過,等等。根據法律,商店不能把槍賣給有上述問題的人。而且,購槍者必須簽名承諾自己是槍支的最終使用者,個人不能轉賣槍支牟取利潤,否則將面臨最高10年的刑罰或25萬美元的罰款。


對於外國人,購槍的條件更嚴,除了不能買手槍之外,購買步槍也只能用於打獵,所以得先申辦一張10美元的狩獵證才行。隨後,這位叫肖恩的售貨員拿著我填的表格和證件,當場給FBI(聯邦調查局)打電話報告我的信息,因為任何人購買槍支都得經過FBI的審查。這天是週六,而且已經是下午6點多鐘,我驚訝於FBI居然還有人上班。肖恩說,FBI每週7天都有人在電話旁,從早上8點到晚上10點,都可以和他們聯繫。

「來這裡購槍的人除極個別外,幾乎都能通過FBI的審查,多數人只要兩三分鐘就搞定了,但也有的要審查上好幾天」。肖恩說我是他接待過的第一個購槍的外國人,不知道能否順利通過審查。我看他在電話裡和FBI官員解釋了20來分鐘,就知道可能比較麻煩,最後對方表示一個星期後再給他答覆。肖恩安慰我說,因為你是外國人,剛好最近又發生了校園槍案,估計審查會嚴格一些。

「到底有多少美國人擁有槍支?」、「到這裡買槍的人多不多?」、「你自己有槍嗎?」見肖恩比較健談,我便抓住機會發問。「我曾經看過一個統計,記得好像全美平均30%的家庭有槍。」他很樂意回答我的問題,「其中鄉村的持槍比例會高一些,因為一方面有機會打獵,另一方面住的也比較分散,需要武器來保護自己。我家住在市內,我對打獵也沒有興趣,雖然我是個賣槍人,但我自己並沒有槍。」肖恩告訴我,去年這個專櫃共售出712支槍,平均每天才兩支。

我曾經去過一些美國朋友家做客,只在兩家見過槍支。一個是單門獨戶的農場主,客廳的牆上挂有3支手機、3支步槍(見下圖),此人參加過越戰,對槍情有獨鍾可以理解。

另一個是在本地教書的華人,他請我上他家吃新鮮的鹿肉,並自豪地向我展示了獵殺這隻鹿的步槍。當然,不能排除我到過的其他美國人家裡也藏有槍支,只是不擺在明處,我沒機會看到而已。

在校園槍殺案發生後,我的一位加入美籍的中學同學和我交流了他對美國槍支管理的看法。在紐約華爾街上班的這位老同學認為,槍支管製法之所以還沒被修改,是因為大部分美國人還沒有感受到有修改的必要。他說,「我在美國生活了20年,從來也沒見過一支槍(除了警察那裡)。瘋狂的人哪裡都有。在美國,這樣的人也是很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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