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消息,4月17日,澳洲紐省高等法院就法輪功學員李富英和謝焱起訴中共原廣東省政法委書記、現任廣東省委副書記,省政協主席陳紹基一案進行了聆訊開庭。因為被告沒有出庭,原告向法庭提出對被告進行缺席審判的要求,法庭同意原告就此向法庭提出書面申請。聆訊開庭結束之後,原告就此案在省高院前舉行了新聞發布會。
原告的法律助手凱麗女士首先在新聞發布會上介紹了該起訴案的由來和目前的進展。據介紹,2006年12月,法輪功學員李富英和謝焱以非法關押、酷刑折磨等罪行向紐省高等法院起訴中共廣東省六一零辦公室頭目、原廣東省政法委書記陳紹基,並將傳票成功送達正率廣東代表團在悉尼訪問的被告手中。自99年720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至2005年10月,僅廣東境內證實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就至少64名,居全國第8位,該省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手段殘酷,情節嚴重。
這期間曾任廣東省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等數職的陳紹基積極參與了這場迫害,直接領導「六一零」辦公室,命令或監督、操控、協助和教唆公安人員加強對法輪功修煉者的洗腦轉化和打擊,令廣東地區的法輪功學員處在嚴重的迫害之中,陳紹基對在廣東省迫害法輪功的罪行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凱麗表示,由於傳票已送達被告陳紹基而他沒有出庭應訴,所以她代表二位原告要求對被告進行缺席審判,法庭表示同意原告盡快遞交要求缺席審判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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