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償徐江姣26萬值得讚賞 寫保證必須否定

4月13日晚,海內外高度關注的徐江姣維權案傳來驚人消息:天臺縣政府願意分2次補助徐江姣26余萬元,但是,附加條件則是讓徐江姣寫保證以後不再上訪。

上世紀,浙江省天臺縣三州鄉農婦徐江姣因沒有把三千元錢"借"給管計畫生育的鄉幹部而被以莫須有的"破壞計生育"罪名扒掉房子,她向上級申訴後又被罰款。為此她上訪十二年,多次被關押和非法拘留。

今年3月全國"兩會期間",天臺縣當局把她從北京押回天臺,非法關押在一個小山莊。3月5日全國人大開會這天,她說要去找縣委書記訴說冤情,結果被 縣政府指使凶手打成腦震盪,牙齒被打落兩顆。此事披露後,浙江省及全國一百多名維權人士發表緊急呼籲,要求正在北京開會的"兩會"代表關注此事。在輿論的壓力下, 天臺縣委書記徐明華親自看望徐江姣,並表示"我們真心幫助你解決問題"。徐書記的這一鄭重表態,得到浙江維權人士及《六四天網》等媒體的好評,並確實不懷疑他的誠意。

一個多月來,我們一直在關注此事,今天終於有了回音。晚上8點,徐江姣告訴我們:"今天下午他們把我叫去簽協議,他們的錯誤處罰都不撤銷,就是賠我財產6 萬元,還有就是說我家庭困難,三州鄉政府同情我,分兩次給我補助20萬元,但要我寫保證以後不能再上訪。我沒有簽,因為我接受不了。他們不肯撤銷鄉政府對我沒有違反計畫生育而作出的錯誤處罰和公安局對我違法拘留的處罰,還不許我再上訪。他們強廹我簽協議,說不簽協議就不給錢,但協議上有不許上訪這麼一條,還說要向外面公布的。所以我認為如果這樣簽下去的話,他們這樣欺壓百姓就全對了,根本沒有真理了,哪裡還有說法?如果我拿了錢後再去上訪,他們就會說我無理上訪,就更加可以關、壓、打了。"

不可否認,相對於全國各地對上訪者的嚴酷打壓而言,徐明華書記所說的"我們真心幫助你解決問題"有其非常積極的一面!但是,花20餘萬元買斷政府違法的責任,則在世界文明已進入法治時代的今天,不可想像。如果政府違法可以用錢買斷,可以想像政府官員會無法無天到什麼程度!

我們認為,徐明華書記及天臺縣政府表態並採取行動解決徐江姣問題,是值得朋友們高興、值得社會各界鼓勵的;但我們真誠希望不要附加任何條件,更不用說附加侵犯公民權利的條件。畢竟,上訪、申訴是憲法和法律賦予公民的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任何人和任何國家機關都無權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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