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倫受賄千萬牽出貪官一串

  湖南通報2006年大案要案16名地廳級官員被查辦

  擔任郴州市委書記7年,李大倫涉嫌受賄1434萬元,另有1765萬元不能說明來源。昨日,在湖南省通報全省大案要案新聞發布會上,湖南省紀委首次公布了郴州原市委書記李大倫受賄案情況。李大倫因受賄涉嫌違法,檢察機關將於近期提起公訴。另披露,2006年湖南省共查辦16名地廳級官員。

  收受巨款

  擔任郴州市委書記7年的李大倫,以「儒雅」著稱。2006年4月至5月初,有人先後向省紀委實名舉報李大倫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省紀委經過排查,摸清了李大倫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事實。6月1日,李大倫被「兩規」,7月21日,被移送檢察機關立案偵查。

  經查實,1999年至2006年,李大倫利用職務便利,在承攬工程、項目開發、幹部提拔升遷等方面為他人或其他單位謀取利益,涉嫌單獨或夥同其妻子陳立華、兒子李宏瑞等人共同收受他人錢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434.4001萬元。另外,除去正常收入和違法所得,李大倫尚有共計1765.2958萬元人民幣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牽出窩案

  李大倫案涉及的郴州市黨政幹部比較多。其中,郴州市委常委、宣傳部長樊甲生以及郴州市蘇仙區常委副區長邱東聖、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楊秀善、市國土資源局北湖區分局黨組書記謝尊平等人因嚴重違紀被嚴處。

  發布會透露,郴州市原市委常委、宣傳部長樊甲生在2000年至2005年期間,為感謝李大倫在提拔職務上的幫助,先後9次送給李大倫人民幣63萬元;為私營企業謀取不正當利益,涉嫌收受他人賄賂折合人民幣215萬元。目前,樊甲生案件已移送檢察機關,案件正在偵查之中。

  昨日的發布會還透露,2006年7月,湖南省紀委利用查處李大倫受賄案的時機,找到了郴州市原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曾錦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突破口,並於9月19日對曾錦春採取「兩規」措施,隨後被移送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目前已初步查明曾錦春受賄高達3000余萬元,不明財產5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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