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郴州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曾錦春受賄3000餘萬

省紀委曾經3次派出調查組對曾錦春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調查。現已初步查明,曾錦春利用職務之便,先後收受私營礦主、建築承包商、黨政幹部等70餘人財物,合計人民幣3000多萬元。同時,已扣押曾錦春擁有的來源不明家庭財產折合人民幣近5000萬元。檢察機關正在對此案作進一步偵查。在省政府新聞辦今天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省紀委副書記張衛平通報了曾錦春案件的查處情況。


目前,已初步查明曾錦春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在辦理採礦證、爭奪礦山資源、承攬基建工程項目、違法釋放在押人犯、幹部提拔調動等事宜上提供幫助,先後收受私營礦主、建築承包商、黨政幹部等70餘人財物,合計人民幣3000多萬元。同時,曾錦春尚有折合人民幣近5000萬元的家庭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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