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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霸創辦人王又曾保釋請求遭拒絕

 2007-04-12 21:1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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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的聽證會星期三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舉行。據記者瞭解,王又曾仍然沒有獲得保釋。

*辯護律師三緘其口*

臺灣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今年2月初被關押在美國加州洛杉磯南端的聖佩德羅的移民拘留所。星期三上午,王又曾的兩名辯護律師麥克米蘭和龍崗先後抵達,聽證會由移民法官羅絲.彼得斯主持,這是王又曾被拘留兩個多月以來的第四次聽證。

據移民局美西發言人凱斯告訴美國之音記者,王又曾的辯護律師要求法官閉門審理,獲得同意,因此他們無法提供任何關於王又曾的案情,連王又曾是否還在拘留中心他們也不可以說,否則被視為藐視法庭。而王又曾的辯護律師在步出法庭以後,更是三緘其口,對所有的提問都以無可奉告回應。

*前任律師稱王又曾身體似不錯*

在王又曾的兩位辯護律師離開後,曾經為王又曾辯護、但被中途換將的律師納爾遜也出現在法庭外。他表示,他是為了其他的案件出庭,但在法庭看到了王又曾,王又曾的身體看起來不錯。

納爾遜表示,他並沒有參加今天的聽證,他也不肯定是否是假釋聽證,但他還是把他所知道的王又曾案的狀況做了說明。

納爾遜說:「法官上個月裁決王又曾並不是重新入境的外國人,美國政府有30天的時間就這個裁決提出上訴,由於彼得斯法官的裁決還沒有定案,她是否有權決定王又曾的保釋也不確定。」

*臺灣檢察官已提供書面起訴書*

王又曾2月初和妻子王金世英企圖飛往新加坡,但被遣返,他們的臺灣護照也被臺灣外交部作廢。移民律師帥以仁指出,如果被認定為重新進入美國的話就需要有效的護照和簽證。但美國法官根據判例,認為王又曾並沒有被新加坡接受入境,隨即轉回美國,所以在法律上被視為沒有離開美國,因此沒有再入境的問題。代表移民局的律師如果對法官的裁決有異議,可以在30天內請求上級法院來裁決。

王又曾是否能獲得美國移民局假釋的問題,在法官封口令下,他的辯護律師和美國移民局都諱莫如深。臺灣的臺北檢察單位已經將力霸案偵結,起訴王又曾夫婦等107人。

臺灣駐外單位官員透露,臺灣的檢察官已經把書面的起訴書提供給美國的移民局的律師。有記者詢問納爾遜,臺灣方面的作業對王又曾的移民庭是否會有影響。納爾遜表示,在臺灣發生的情況對王又曾的保釋聽證具有潛在的相關性,比方說,一個被拘留的人在美國以外地方遭到起訴,這個情況可能對他的保釋產生影響。

*前律師稱案件牽涉到許多政治利益*

納爾遜說:「本案牽涉到許多政治利益,當初我接受的時候就有,但是臺灣的代表對本案影響有多大,我無法斷言。即使我還是本案的辯護律師也無法知道,因為這都是在另一邊的台面下進行。」

納爾遜進一步說明,像任何跟本案有利害關係的一方一樣,臺灣方面也可以提供信息和法律協助給美國政府的律師,但他不知道確實的情形。

根據現場一位從法庭出來的人士表示,王又曾的保釋請求沒有被接受,王又曾向庭上表示,他身體不好,希望能跟其他的華人拘留在一起。

另外,根據臺灣駐洛杉磯官員證實,王又曾的保釋請求遭到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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