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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實施上訪條例上訪者依然無助(圖)

 2007-04-09 23:2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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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坤毓四處走訪難得回音

中國國務院2005年5月施行信訪條例以來,許多百姓在無法獲得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的情況下向當地政府請求援助,而又有很多人士在向當地機關投訴期間受到不公正的對待、甚至受到迫害的情況下,到北京的上訪機關和法院伸冤求助。這其中也包括到北京上訪的美籍華裔胡坤毓。

因在山西省新絳縣的房地產投資合作項目中遇到的糾紛無法按照正式簽定的合同解決之後,胡坤毓最後告上法庭。在2004年7月,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出的判決書,裁決胡坤毓勝訴,並且指出被告違約,必須在限期內搬出所涉及的大樓,否則依法強制執行。

*兩年求助無下文*

但是胡坤毓說,自從獲得勝訴的判決書之後,被告一直拖延到現在都不肯搬離,法院也沒有實施有效的司法執行。兩年多來,胡坤毓到處求助,從山西法院到山西人大常委辦公廳,但是都沒有下文。

胡坤毓說:「我走訪了很多部門,上訪了北京。北京方面呢,就是說,政治協商會議、常委會,還有全國人大常委會、最高法院,連全國最高法院肖揚院長我也寄有材料,一份信給他。這些都是上訪了,都沒有一個回應和結果。我也摸不著他們是怎麼想,我也不清楚。」

*判決和執行屬兩不同環節*

為胡坤毓打嬴訴訟官司的律師表示,在中國,法院體制是判決和執行是兩個環節。法院內部有一個執行部門,胡坤毓這兩年來一直都在跟執行部門交涉協商,雖然很多案子在執行中遇到很多具體的問題,但是一個勝訴的判決應該得到執行。

胡坤毓的律師說:「我認為還是能夠得到妥善處理的,因為不管怎麼說,作為一個美籍華人,我們國家有個涉外的法律,也重視這方面的情況。還有個影響問題,應該重視這個情況。之所以為什麼到目前沒有得到解決,這個中間很具體的情況,我也講不上來。」

這兩年到處上訪、到處投訴的美國公民胡坤毓表示,據他所瞭解,中國許多案子、特別是地方上的案子,執行比審判還要難100倍,沒有權力,不過人事關係那一關,案子就執行不下來。

胡坤毓說:「作為一個外國人,我能怎麼辦,在中國?你說,遵守你的法律,我又辦不成事。不遵守,你們又拿我,處理我,或者是什麼我違反了你的法律。我簡直沒辦法。」

*上訪者:條例制約上訪人*

一位到北京上訪的人士表示,他對上訪感觸很深,各地的人到北京,那是在當地都無法得到解決的情況下,才向北京的信訪機關求助,不但很少見到什麼效果,有的時候還會受到不好的待遇。他認為,信訪條例在實際中制約了上訪的人。

這位上訪人士說:「地方政府現在在北京也特別特別猖狂,對上訪人士又關押,又是非法綁架,又打又罵。對上訪人來說呢,得到這些不平等待遇本身就是一種歧視。實際上,上訪人到北京來上訪,願望都是好的,希望得到一個安靜祥和的社會環境。可是現在根本就得不到。」

中國媒體晨報和長安街時報報導,江蘇省蘇州市一些上訪者被迫參加信訪學習班。在學習班上沒有人講課,只發兩本信訪條例和一份蘇州市政府16號令,然後就是輪番的勸導,不准睡覺,還要罰站。學習7天之後,被認為學習不好的繼續學習,直到保證不上訪和簽署保證書,才算學習態度良好。

*信訪形勢仍嚴峻*

南方週末報導,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的調查表明,新的信訪條例自從2005年5月實施以來,儘管中央高度重視,但是信訪形勢依然嚴峻。調查報告指出,在2008年奧運來臨之前,用什麼方法有效化解信訪高峰,對中央政府來說迫在眉睫。

中國國務院的信訪條例規定,中國公民、法人或者組織採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和走訪的方式,向各級政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或投訴請求。條例指出,各地政府應當認真處理來信、接待上訪投訴和提供便利條件,並且從源頭上預防導致信訪事項的矛盾和糾紛。

 

来源:美國之音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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