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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台商:在中國投資會受多重傷害

 2007-04-09 22:4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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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今天指出,中國大陸的投資環境就是弱肉強食的叢林,就像獅子捉到一隻羚羊,吃過之後,輪到其他動物來吃;在中國投資受害的台商,往往會被律師、政府官員等為台商討回公道的承諾二次傷害,最後落至一無所有。

高為邦告訴中央社記者,台商遇到糾紛處於下風,或資產被掠奪的情況下,往往會六神無主,不曉得如何討回公道,即使向公安單位投訴或找律師打官司,這些作法往往都無效。他表示,當台商第一次受傷時,希望有見義勇為、伸張正義的人出來,通常就會接受一種說法:中國是個權大於法的國家,找律師沒什麼用,一定要講關係。

高為邦說,這時,受害台商身邊就會冒出一些人,告訴台商「這個關卡要花多少錢,那個關卡要怎麼弄」,還有許多中國記者宣稱可以寫成內部參考資料,交給上級單位;台商一旦誤信這些人能夠解決問題,就會被予取予求。 他指出,因此,許多台商落得一無所有,「你被吃光了,人都跑了,你也回不來了。」最後淪為臺流(在中國流浪的臺灣人)。

高為邦表示,他得知的案例中,有個退休的臺灣焊工,原本在廣東打工,後來到河南鄭州與親戚經營一個電焊工廠,但被親戚騙到一無所有,只能靠著撿拾資源回收物維生。

他指出,幾乎所有投資受害台商都有第二次受害的經驗。一直到現在,還有許多騙子找上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宣稱可以為他討回公道,或索討投資受害的台商名冊,希望從中獲取利益。

高為邦說,協會最大的功能是告訴受害者這些風險,並在台商受害後,直接判斷可以如何處理。另外,他表示,他去年接獲台商投訴,說自己在東莞被判刑八年,關了七年八個月後,提前四個月獲釋;當時,東莞監獄就關了一百七十多名台商,監獄長告訴這名台商,福州還有兩個監獄關了四百名台商。

高為邦指出,這些台商大部分都是在經商過程的鬥爭、掠奪下的犧牲品,呼籲政府組織律師或義工團協助這些台商,讓受害家庭可以前來接洽,進而對在中國被關押、受害的台商進行統計。

来源:中央社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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