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局長境外存款2800萬

上海市檢察院第二分院日前向媒體披露了上海首例查處的隱瞞境外存款案。目前,犯罪嫌疑人張偉民已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沒收財產25萬元人民幣,並追繳非法所得及贓款、贓物。

  2005年年底,花旗銀行致電嘉定檢察院,告知張偉民欲提取存在其銀行內的100萬美元。檢察官得知張偉民已辦理了組團赴美國考察的護照簽證,有外逃的跡象。於是,嘉定檢察院果斷「控制」了張偉民。

  據調查,張偉民的家庭資產竟然高達2800萬元,其中各類房產有18套,存款有1000多萬元。張偉民曾在香港開設賬戶並向美國轉移資金,涉案金額達344萬元。

  2006年底,法院開庭審理了張偉民案。經查,張偉民先後擔任上海市嘉定菸草專賣分局長、嘉定區供銷合作總社主任、嘉定商業總公司總經理兼上海菸草(集團)嘉定菸草糖酒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副董事長等職務。在任職十年間,其大肆進行權錢交易,聚斂灰色收入和違法所得。

  鑒於以上事實,法院判決張偉民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財產15萬元;犯隱瞞境外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非法所得予以追繳。決定執行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並處沒收財產25萬,非法所得予以追繳,贓款、贓物予以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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