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一法院向罪犯標明收費藉以獲得緩刑

雲南省永善縣法院最近被查出向罪犯「明碼標價」收取「緩刑考察費」情事,經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批示嚴查後,目前永善縣法院已全部退還費用。不過檢察機關仍不願縱容,要清查追究到底。

新華網三十日發自昆明的報導,永善縣法院從二零零二年底到二零零六年六月間,共判處緩刑案件八十八件、九十五人,先後對其中三十五件、四十人收取了「緩刑考察費」,總額人民幣十四萬八千五百元。

更離譜的是,法院竟按照強姦、盜竊、貪污、交通肇事等刑事案件級別,分別將費用「明碼標價」,最低一千元,最高五千元,只要照標價繳錢,原本該收押的罪犯,法院就讓他順利緩刑。

分析人士指出,永善縣法院收取「緩刑考察費」,不是一起簡單的亂收費事件,它不但違規、違法,而且還是徇私枉法,讓緩刑變成「明碼標價」、可以用金錢交換的商品,嚴重損害法律的尊嚴,損害司法機關公信力。

經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批示嚴查後,永善縣法院退還了所有費用,不過雲南省檢察院的檢察官認為不能一退了之,還要追查是否有「權錢交易」、貪污受賄、枉法裁判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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