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16歲少年被冤判無期 今獲重審

為兒申冤的陳芳霞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訪民陳芳霞,因16歲的兒子郭慶文被冤判無期徒刑,為討回公道,她上京為兒申冤5年,最近此案已獲准重新審理。她表示,兒子冤獄5年,自己在北京也吃盡苦頭,她感謝所有幫助過她的人,希望全家能早日團聚。

01年10月,新疆昌吉州奇臺縣碧流河鄉有30名村民,因在同村村民劉生明家吃麵,先後中毒送院。在證據不足情況下,當地公安認為,郭慶文的父親因曾被劉打過,郭慶文為了報復而投毒,他隨即被公安行政拘留及刑逼長達10個晝夜,於當年12月被逮捕。

02年初,16歲的郭慶文被新疆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後改判為18年,陳芳霞不服,提出上訴,被法院駁回。但陳芳霞為了討回公道,04年開始上京告狀,表示不平反,絕不回鄉。

陳芳霞表示,近日收到外甥通知,指當地法官到新疆監獄見過郭慶文,併發了重審通知書。聽到這個消息,她和其她的冤屈訪民抱在一起哭,那是高興地哭啊,等這一天等得太久了。

陳芳霞敘述,當時兒子只有16歲,被非法誣陷投毒罪抓捕判刑,被指控投毒導致1死4傷、27人住院的特大投毒案,都是無理的指控,他是無辜的受害人。案發時,兒子不在家鄉,也有不在場證據證明。

她說:「當地公安卻用他兒子不認識的所謂證人的口供,來定罪。兒子被拘留期間,遭到刑訊逼供,被公安用手銬吊起、不給吃飯、喝水等暴力手段,屈打成招,誣告他兒子。」

現兒子冤案能重審,陳芳霞非常感謝四川的徐律師幫她寫上訴狀,她說:「寫得太好了,事實清楚,真的非常感謝所有的好心人。」據徐律師表示,整個案件證據不足,前後矛盾,案件存在著很多疑點。

陳芳霞表示,上訪5年多了,受了很多苦,撿過菜葉、破爛、乞討為生、住過地下通道,住在沒有遮蓋地方,下雨被淋雨,衣服濕了又乾,受的苦無法用語言表達出來,希望早日重審,還兒子清白。


陳芳霞(左一)和其他訪民去北京政法大學向法律專家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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