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高級公路建設有數十億元被濫用

中國國家審計署26號公布了對全國三十四個高等級公路項目的審計結果。結果發現,有七十多億元人民幣的建設資金被挪用、私吞或浪費掉。學者呼籲應該通過建立公民社會以及獨立的司法系統來遏制政府各個層面的腐敗。

蘭州郊外的高等級公路(法新社)

國家審計署剛剛發布的今年第二號審計報告所涉及的三十四個高等級公路項目大部分是在「十五」時期開工建設的,均屬於國道主幹線重要路段或區域幹線公路,到審計時總共完成投資一千二百多億元。

審計報告說,他們發現有二十一億多元的建設資金被擠佔挪用或被套取;有十六億多元農民征地補償費被挪用;另外還因為設計失誤等原因造成浪費損失和增加投資三十二億多元。

報告說,一些地方政府和建設單位違規征地,截留、挪用和長期拖欠農民征地補償款,損害農民利益。比如,四川大竹縣至鄰水縣和廣安至南充兩條高速公路項目的征地補償款,被當地政府和所屬部門挪用近兩億元,佔補償款的46%,主要用於市政工程、開發區建設和政府部門經費支出。

江蘇省江陰縣也曾經大量非法徵收農民土地,其中用途之一就是修路。由於補償不合理,引發農民抗爭。當時任《百姓》雜誌記者的張凱華曾對此有長篇報導。他接受本臺採訪時說,當時江陰市政府主要在三個方面招致民怨---

張凱華:「第一點它是少持多征,就是用的很多,這是違規;第二是沒有任何合法程序;第三是費用不到位,價格低於市場價。」

張凱華還說,當時政府以一萬元左右一畝的價格從農民手上買來土地,轉手以一畝五十萬元的價格賣給開發商,從中牟取暴利。張凱華透露,到目前為止,大部分農民仍然沒有得到合理的補償。

國家審計署在報告中說,高等級公路建設中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一是建設管理體制尚未理順,一些主管部門既是決策者,又是管理者和建設者,加之監督制約機制不健全,極易產生權錢交易;二是責任追究機制沒有落實到位。

國家審計署最近一些年對中國各級政府的行為作了大量的審計工作,也發現了很多的問題。但是,問題發現後有多少得到解決,體制上的漏洞有多少得到彌補,人們的心裏存有很大的問號。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賈西津說,現在中國政府非常注重民生問題,而官員的腐敗直接影響到民生。對於腐敗問題,賈西津認為,政府現在還只是注重自己解決問題,忽視民眾和公民社會可以起到的重要作用---

賈西津:「現在所有做的還是政府作為主動者和施與者,是一個很單一的主體,但是公民對權利保護的意識、能力以及公民能夠通過一些公民社會的組織形態,能夠通過法律的途徑及時解決問題,這樣一種途徑現在仍然非常欠缺。」

最近中國政府宣布要設立一個「國家預防腐敗局」,從源頭上防治腐敗。賈西津認為,這個做法在思路上是對的,但是有嚴重不足---

賈西津:「從制度上的預防,這個思路是對的,但是反腐敗局機制跟原來還是沒有多大變化,還是體制內的,不是一個司法的機制,不是一個獨立的機制,我覺得這一點上不夠。司法的體制能夠更強調司法的獨立性和它的監督作用,這會更有利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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