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牛釘子戶」暫緩強制拆除
2007年3月19日下午,九龍坡區法院裁定:要求「史上最牛釘子戶」在3月22日前搬遷。如不履行,法院將強制執行。當事人吳蘋夫婦表示不服法院的裁定。隨著全國各地媒體記者的蜂擁而至,看似鐵板釘釘要被拆除的「孤島」被暫緩拆除,截至25日,這幢小樓依然佇立在工地上。論壇網民們一致歡呼,外界更形容這是輿論壓力下的結果。
至今未拆除的樓房,像個「孤島」(China Photos/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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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法制網23消息,重慶九龍坡區法院將不會強制執行拆除重慶「釘子戶」吳蘋夫婦的房屋。
一名重慶九龍坡區法院的負責人稱,九龍坡區法院雖然對九龍坡房地產管理局訴吳蘋夫婦住房強制執行案,作了限其在3月22日前執行九龍坡區房地產管理局拆遷的行政裁決書的裁定,但法院使用強制執行的手段時有相應的法律程序。他表示,九龍坡區法院目前尚未對此案進行進一步的研究,因此不可能在3月23 日拆除吳某的房子。
在吳某住房的後面,有來自全國的幾十家媒體記者對吳蘋進行了採訪。在這個自發形成的「新聞發布會」上,吳某向記者們講述了自己房屋拆遷案的來龍去脈,也再次向媒體表達抗爭到底的決心和勇氣。
史上最牛釘子戶 事件始末
2004 年9月,重慶楊家坪鶴興路動遷。這座二層商業樓的女主人吳蘋要求在原位置原朝向給她安置一套面積相同的營業房,但是開發商表示難以達到。而開發商貨幣安置 的辦法吳女士也不能接受。從2004年9月開始拆遷到現在,拆遷雙方談判40次仍未形成共識。而這片地基的開挖一直進行著,這座房子就成了這個地方唯一的 建築,並被鏟成了斷水斷電的孤島。
2007年1月11日,開發方向拆遷主管部門重慶市九龍坡區房管局提出行政裁定。行政裁定 的結果是要求被拆遷方在15日內自行搬遷並將房屋交由開發方拆除。因吳蘋一方未執行本裁決,重慶市九龍坡區房管局依照拆遷條例的規定向重慶市九龍坡區法院 申請司法強拆。法院3月19日召開了聽證會,並當庭裁定維持房管局的裁定,限房主22日前搬遷、配合拆除,否則強制拆除。
21日,房子的男主人楊武搶在強制拆遷期限前住進已空置兩年的房子,稱誓與房子共存亡。
能與開發商僵持兩年多而未被強拆,外界猜測楊家有深厚背景。吳蘋昨日再次否認,但首次披露父親是檢察官,她母親也是檢察系統的。
物權法專家「打架」
對 於是否應該對楊家的房子強制拆除,根據現有法律和將要實施的物權法,其中最重要的一點都是開發征地是否為了公共利益。但對這一點,法學專家們的意見也不一 致。「釘子戶」吳蘋理直氣壯:開發商要把那裡建成大型商場,這是商業操作,與公共利益無關。《物權法》起草專家組組長、中國政法大學原校長江平教授對此不 能認同。「她說不是公共利益就不是了?!」江平教授認為,如果補償合理,就應該拆遷。如果當事人認為補償不合理,應該到法院進行訴訟。「法院已經下達了裁 定,就要按照(法院的裁定)執行。」
然而,另外一位同樣是《物權法》起草者、同樣是民法學泰斗的梁慧星教授,在物權法通過伊始就高興地宣稱:「《物權法》將終結圈地運動和強制拆遷,使其成為歷史名詞。」
這兩日,不少法律專家也在媒體上發表自己的見解,有把商業開發歸於公共利益的,也有排除在外的,看得外行人「一頭霧水」。
而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副教授、法律專家周澤責表示,在這起拆遷案中值得注意的是,在拆遷人不同意拆遷的情況下,拆遷人將被拆遷人的房產相鄰房產全部拆掉,斷路、斷水、斷電,這種拆法在某種意義上已經構成了對被拆遷人相鄰權的侵犯。
網友評論
網民發文稱,在大多開發商和政府官員那裡,「釘子戶」就是「刁民」的代名詞。但是在普通百姓做慣了「順民」的中國,尤其在個體居民一直處於極端弱勢的城市拆遷活動中,每一個「刁民」都是社會的寶貴財富。
網民還把中國的釘子戶與海外的釘子戶的例子作比較,認為當下的中國也不可能出現史上最牛釘子戶。別的國家一個最普通的拆遷居民也可能比吳女士牛上千百輩。
有網民稱,豎立在那個大土坑裡的已經不是普普通通的一座民房,那是法律的尊嚴,是中華民族的脊樑。也有人表示,這個能釘出個結果,對全國的拆遷行為是顛覆性的影響!
但是也有網民悲觀的多,「第一次在網上看到這張被命名為「骨灰級釘子戶」的照片時,我就受到強烈的震撼。但我的震撼不是因為私權利在對抗公權力時像釘子一樣頑強的精神,而是因為公權力在面對私權利時像鋼鐵怪獸一樣的野蠻。」
不少帖子諷刺國內沒有人權,甚至直指「黨」是黑社會。「中國有人權麼?我都這麼老了,還沒有見過人權長什麼樣兒呢!」
「法律也是黨制定的,是為了黨的利益服務的,黨不代表國家,黨的利益不是國家利益,也不代表人民的利益,黨卻成了黑社會…中國人民到底該指望誰呢?」@
女戶主接受採訪(China Photos/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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