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中共的《物權法》
中共的「人大會議」在通過《物權法》之後,收場了。這部集中代表中國官僚資本集團利益的《物權法》,在中共的操控下,利用「人大」這個橡皮圖章,炮製出臺。中國的官僚們,特別是貪官污吏們和那些大腹便便,大肆吞噬國有資產的新貴們,現在笑逐顏開,彈冠相慶。20多年來,雖然他們殫思竭慮,從人民身上侵佔了龐大的不義之財,但是心裏卻惶惶不可終日,恐怕有朝一日被清算。現在這一切都能被這部《物權法》堂而皇之的承認和保護了,至少現在他們可以高枕無憂了。中國官僚與資本互為勾結,竊取的龐大的人民的財富,在這部《物權法》中公然得到法律的確認和保障,這是中共極權政權出賣人民利益,與人民為敵到底的又一例證。
根據中國官方公布的2006年第七次私營企業調查報告,中國的私營企業主中三分之一是中共黨員,三分之二是前國家機關幹部、國營企業的管理和技術人員。這個統計已說明瞭中國私營企業主的產生是官商勾結的產物。能在經濟活動中有較大能力的人都是有官場背景的,或者本人來自官場,或者有父母有親戚在官場,或者通過賄賂,通過分利與官僚勾結在一起。沒有這種關係要在市場中崛起是不可能的。
在打著「改革開放」旗幟的20多年中,中國的極權官僚們,利用權力,官商勾結,權錢交易,倒賣手中的公有資產,大肆倒賣工廠,商店,學校,大樓、土地,在倒賣中暴富了。他們通過「圈地運動」,在剝奪成千上萬城市居民和農民的財產和土地中,造就他們自己和親族中大量的百萬富豪、千萬富翁、億萬富豪。他們依靠權力,通過銀行借款,分文不出,或者出少量的錢,將十幾億,幾十億,幾百億的國有資產歸於自己。中國九成以上的億萬富豪是高幹子女,其中2900多名,共擁有20000億資產,這已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中國的極權官僚專制,造就了這樣一批私營企業主和貪官污吏,造就了這樣一批擁有巨大不義之財的官僚集團,和與官僚集團死死相依的,擁有同樣巨大不義資產的資本集團。
一旦在共產專制中產生的資本集團的出現,這個由權力經濟產生的怪物,必然利用它與官僚集團的天然血緣聯繫,更加依附和利用這個專制的權力,並竭力謀圖和參與這個權力,通過這個專制政權的權力,他們可以進一步壟斷國家的經濟命脈,可以進一步獲得最大的利潤,可以進一步把國有資產轉化為合法的私有財產。
他們很清楚自己是老百姓最痛恨的對象。在《物權法》出臺前,他們中的許多人還擔心自己在共產黨「反腐敗」的口號中被擊中,因此千方百計要把獲取的不義之財向國外轉移。《物權法》的出臺,他們的斑斑劣跡,纍纍罪行都被一筆勾銷,非法的佔有,變為合法的財產,共產專製成了他們最大的保護人。但是他們也懂得在共產專制中產生的《物權法》,也可以在民主憲政中被推翻,他們完全有可能在民主憲政中被人民清算。因此,對他們來說,只有死保共產專制,才能避免被追究、被清算,只有死保共產專制,才能保全他們的利益,他們的財富才能傳之後代。
由此可見,這個代表著中國官僚資本集團利益的《物權法》,必將鼓勵他們進一步肆無忌憚盜竊國有資產,而無須顧忌;這個代表著中國官僚資本集團利益的《物權法》,也必將使中國的權力和資本,進一步結成生死與共的「神聖同盟」,為對抗一切民主政治和政治改革,保全和發展他們的根本利益,而同舟共濟到底。這就是這部《物權法》今天在中國的現實意義和政治意義,這就是共產專制炮製出臺《物權法》目的。
半個多世紀來的歷史證明,在中共極權專制下,不存在著對私有制的保護,即使寫在憲法上的,只要極權專制的需要,可以使它一文不值。在專制下,權力永遠大於法律。中共今天所以要迫不及待炮製出這臺《物權法》,是因為中國的官僚資本集團需要這個《物權法》來維護他們的利益,安定他們的人心,需要把他們竊取的龐大資產和巨大利益合法化。
《物權法》對老百姓來說是什麼呢?中國老百姓有了《物權法》,貪官污吏、社會黑勢力不敢強行拆你的房子,不敢圈佔你的土地?你的私有財產有了保障?這都是空話。一切照舊,一切是權貴說了算,一切是用權力來擺平。在中共專制下,這個《物權法》對老百姓來說是一張廢紙。沒有民主憲政,沒有司法正義,沒有對權力的制約,所謂「私有財產不可侵犯」都是欺人之談。
目前還有不少民主人士對中共的《物權法》抱有幻想,對中共體制內的改革存有希望。有人把《物權法》的出臺說成是中共「改善人權的新起點」。他們從推理出發:「物權是人權的基礎,沒有物權就不會有真正的人權,私有財產得不到有效保障,人權就變成了空中樓閣」,因此推理的結論:「物權法的出臺,應該是改善人權的起點」。這種不看本質,不看歷史,不看現實的學究式的推理,如果不是一廂情願,就是自欺欺人。有人甚至認為,《物權法》的通過必將大大加速中國社會私有化進程,中共權貴集團既得利益合法化,將大大弱化他們的頑抗意識,中共各級官僚們自己就會起來解散共產黨,根本用不著民運人士冒險。好一部專制極權下的《物權法》,竟然能被用來解體中共!這是多麼可笑可嘆的幼稚。
這部《物權法》被中共的精英們,御用的學者們吹得天花亂墜,迷惑許多人。在天滅中共的歷史必然中,深刻認識中共的本質,拆穿它的花招和伎倆,不被它的妖魔變化所迷惑,對每個人都是重要的。同樣,拋棄幻想,正確認識中共炮製的《物權法》,對每個人也是必須的,尤其是中國的民主人士更不應該對它存有希望。
李天騏
3007年3月21日於多倫多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中共的「人大會議」在通過《物權法》之後,收場了。這部集中代表中國官僚資本集團利益的《物權法》,在中共的操控下,利用「人大」這個橡皮圖章,炮製出臺。中國的官僚們,特別是貪官污吏們和那些大腹便便,大肆吞噬國有資產的新貴們,現在笑逐顏開,彈冠相慶。20多年來,雖然他們殫思竭慮,從人民身上侵佔了龐大的不義之財,但是心裏卻惶惶不可終日,恐怕有朝一日被清算。現在這一切都能被這部《物權法》堂而皇之的承認和保護了,至少現在他們可以高枕無憂了。中國官僚與資本互為勾結,竊取的龐大的人民的財富,在這部《物權法》中公然得到法律的確認和保障,這是中共極權政權出賣人民利益,與人民為敵到底的又一例證。
根據中國官方公布的2006年第七次私營企業調查報告,中國的私營企業主中三分之一是中共黨員,三分之二是前國家機關幹部、國營企業的管理和技術人員。這個統計已說明瞭中國私營企業主的產生是官商勾結的產物。能在經濟活動中有較大能力的人都是有官場背景的,或者本人來自官場,或者有父母有親戚在官場,或者通過賄賂,通過分利與官僚勾結在一起。沒有這種關係要在市場中崛起是不可能的。
在打著「改革開放」旗幟的20多年中,中國的極權官僚們,利用權力,官商勾結,權錢交易,倒賣手中的公有資產,大肆倒賣工廠,商店,學校,大樓、土地,在倒賣中暴富了。他們通過「圈地運動」,在剝奪成千上萬城市居民和農民的財產和土地中,造就他們自己和親族中大量的百萬富豪、千萬富翁、億萬富豪。他們依靠權力,通過銀行借款,分文不出,或者出少量的錢,將十幾億,幾十億,幾百億的國有資產歸於自己。中國九成以上的億萬富豪是高幹子女,其中2900多名,共擁有20000億資產,這已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中國的極權官僚專制,造就了這樣一批私營企業主和貪官污吏,造就了這樣一批擁有巨大不義之財的官僚集團,和與官僚集團死死相依的,擁有同樣巨大不義資產的資本集團。
一旦在共產專制中產生的資本集團的出現,這個由權力經濟產生的怪物,必然利用它與官僚集團的天然血緣聯繫,更加依附和利用這個專制的權力,並竭力謀圖和參與這個權力,通過這個專制政權的權力,他們可以進一步壟斷國家的經濟命脈,可以進一步獲得最大的利潤,可以進一步把國有資產轉化為合法的私有財產。
他們很清楚自己是老百姓最痛恨的對象。在《物權法》出臺前,他們中的許多人還擔心自己在共產黨「反腐敗」的口號中被擊中,因此千方百計要把獲取的不義之財向國外轉移。《物權法》的出臺,他們的斑斑劣跡,纍纍罪行都被一筆勾銷,非法的佔有,變為合法的財產,共產專製成了他們最大的保護人。但是他們也懂得在共產專制中產生的《物權法》,也可以在民主憲政中被推翻,他們完全有可能在民主憲政中被人民清算。因此,對他們來說,只有死保共產專制,才能避免被追究、被清算,只有死保共產專制,才能保全他們的利益,他們的財富才能傳之後代。
由此可見,這個代表著中國官僚資本集團利益的《物權法》,必將鼓勵他們進一步肆無忌憚盜竊國有資產,而無須顧忌;這個代表著中國官僚資本集團利益的《物權法》,也必將使中國的權力和資本,進一步結成生死與共的「神聖同盟」,為對抗一切民主政治和政治改革,保全和發展他們的根本利益,而同舟共濟到底。這就是這部《物權法》今天在中國的現實意義和政治意義,這就是共產專制炮製出臺《物權法》目的。
半個多世紀來的歷史證明,在中共極權專制下,不存在著對私有制的保護,即使寫在憲法上的,只要極權專制的需要,可以使它一文不值。在專制下,權力永遠大於法律。中共今天所以要迫不及待炮製出這臺《物權法》,是因為中國的官僚資本集團需要這個《物權法》來維護他們的利益,安定他們的人心,需要把他們竊取的龐大資產和巨大利益合法化。
《物權法》對老百姓來說是什麼呢?中國老百姓有了《物權法》,貪官污吏、社會黑勢力不敢強行拆你的房子,不敢圈佔你的土地?你的私有財產有了保障?這都是空話。一切照舊,一切是權貴說了算,一切是用權力來擺平。在中共專制下,這個《物權法》對老百姓來說是一張廢紙。沒有民主憲政,沒有司法正義,沒有對權力的制約,所謂「私有財產不可侵犯」都是欺人之談。
目前還有不少民主人士對中共的《物權法》抱有幻想,對中共體制內的改革存有希望。有人把《物權法》的出臺說成是中共「改善人權的新起點」。他們從推理出發:「物權是人權的基礎,沒有物權就不會有真正的人權,私有財產得不到有效保障,人權就變成了空中樓閣」,因此推理的結論:「物權法的出臺,應該是改善人權的起點」。這種不看本質,不看歷史,不看現實的學究式的推理,如果不是一廂情願,就是自欺欺人。有人甚至認為,《物權法》的通過必將大大加速中國社會私有化進程,中共權貴集團既得利益合法化,將大大弱化他們的頑抗意識,中共各級官僚們自己就會起來解散共產黨,根本用不著民運人士冒險。好一部專制極權下的《物權法》,竟然能被用來解體中共!這是多麼可笑可嘆的幼稚。
這部《物權法》被中共的精英們,御用的學者們吹得天花亂墜,迷惑許多人。在天滅中共的歷史必然中,深刻認識中共的本質,拆穿它的花招和伎倆,不被它的妖魔變化所迷惑,對每個人都是重要的。同樣,拋棄幻想,正確認識中共炮製的《物權法》,對每個人也是必須的,尤其是中國的民主人士更不應該對它存有希望。
李天騏
3007年3月21日於多倫多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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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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