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路專欄】強烈抗議中共重判《愛琴海》網站主編力虹先生

據阿波羅新聞網2007-03-19消息,北京時間3月19日下午2點半,中共寧波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名義,判處浙江作家力虹(本名張劍紅)有期徒刑6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力虹當庭表示抗訴。

據瞭解,當天,力虹的妻子、妹妹和一位朋友出庭作了旁聽。聽到審判結果時,力虹的妻子當庭昏倒在法庭上,力虹想同自己的妻子說句話,被三名法警反扣著拖出法庭。法院毫不理睬辯護律師當庭的強烈抗議。

堅持正義、決不低頭

力虹:48歲,本名張劍紅,中國大陸詩人、自由作家。早年參與89 民運,被中共當局以「反革命煽動罪」勞教兩年;1999年因接觸中國民主黨籌建人被北京國安拘禁一個月;2004年成為浙江文學院的簽約作家,其長篇小說《紅衣坊》在2006年1月出版,同名32集電視連續劇在央視播出;2006年3月9日《愛琴海》網站被當局強行關閉後,開始在《博訊》、《大紀元》、《觀察》、《民主中國》等海外網站發表了一系列針砭時弊的政論文;6月10日加入獨立中文筆會。

力虹以敢言大膽著稱於世,是大陸最受歡迎的文學和新聞網站「愛琴海」的創始人兼主編,該網站因張貼海外新聞於去年3被中共當局關閉,受到國內外強烈關注和抗議。2006年9月6日晚被警察從家中帶走。同年9月7日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刑事拘留。10月12日,遭當局逮捕。在力虹被捕前,發表了大量文章,聲援大陸維權律師高智晟,並對法輪功學員遭活體器官移植事件撰文對中共進行抨擊。

2007年1月12日上午9點30分,被當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力虹先生的案件在寧波中級法院秘密開庭審理,全部審理過程僅2小時,各種消息顯示,力虹先生拒絕「低頭認罪」。 而消息靈通人士稱:力虹先生堪稱真英雄,不管在法庭上還是羈押期間,都不會「低頭認罪」。

據悉,力虹被控的文章的主要涉及「活摘器官」、聲援絕食等,當局指文章涉及污蔑、詆毀現行國家政權的言論。

本人看到力虹先生被捕前的最後一篇文章是《我將堅持到最後一天!》表現了作者面對殘暴專制者,明知會受到打壓而不畏強權,不計個人安危,堅持正義、勇於抗爭的不屈精神,由此對力虹先生心生無限感動和敬佩。

重判非法,繼續上訴

宣判後,六四天網第一時間採訪了李建強律師,他指出:寧波中級法院判決浙江作家力虹有期徒刑6年,我們堅決不能接受。因為,言論自由權利不容剝奪,此次有罪判決是踐踏憲法,對和諧社會理念的嘲諷。同時,力虹也將繼續上訴。

李建強律師還指出:判決荒唐的是檢察院都沒有起訴罪行重大,寧波中級法院反而認為罪行重大。因為,按照檢察院的起訴,最多判5年。

其後,有人電話採訪了力虹先生的夫人董敏女士,她大哭著說:我接受不了,我接受不了!他就是寫寫文章,他根本就是一個文人,不會顛覆國家政權的。我等了6個多月等來了這個結果,我接受不了,我接受不了!我們要上訴,判得這麼重。

呼籲關注,強烈抗議

2007年2月25日,旅居加拿大的人權律郭國汀,分析力虹案情時曾指出:希望辯護律師不要與中共「緊密配合低調與官方的辯護靜悄」,要堅持法律原則,「據理抗爭」,「配合中共當局消音,只能起到抹殺英雄的作用」。並呼籲關注力虹,希望獨立筆會不要保持沉默,向中共施加壓力。《自由文化運動》於2006年12月9日授予力虹2006年度「特別人權英雄獎」,不但在精神上予力虹巨大榮譽,而且在物質上也提供了實質的幫助。

自胡錦濤接任中共總書記以後,進一步加強了網路管制和言論鉗制。耗費百萬億民脂民膏建造金盾工程,過濾和封閉國內與境外的網路通道;網吧實行實名上網,需要身份證方可上網,幾乎每個在網吧的網民都受到監視。並且下狠手非法重判了一批自由作家,如鄭貽春、張林、楊天水、李元龍、嚴正學、高智晟及今天的力虹。值得慶幸的是中共重金打造的「金盾」已被「網路三劍客」擊得千瘡百孔,成了沒用的泥巴牆,人們時時可運用「三劍客」自由瀏覽世界各地的網頁,特別是被中共封住的網站。

自九評出世後,揭開了中共的畫皮,人們紛紛覺醒,如今退出中共及相關組織的人數已逼進2000萬人。中共關這個幾年,判那個幾載,可笑的是,中共作惡多端,天怒人怨,不知自己的壽命也是兔子的尾巴,長不了!

在此呼籲更多的良知人士、良知律師能站出來為力虹先生說話、為力虹先生「打官司」,譴責中共無理打壓自由作家的可恥行徑。我也在此發出吼聲,強烈抗議中共非法重判力虹先生,高制和高壓永遠封不住人的嘴巴,打壓自由作家是中共內虛的表現,也是走向末日的最後瘋狂。中共可以殺人、搶劫、欺騙,人們難道就不能揭露、抨擊?我們將看到,一年半載後,中共可能在人民的唾罵聲中土崩瓦解,灰飛煙滅。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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