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北京南城城垣修筑始末(圖)
明世宗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六月,蒙古俺答進攻大同邊境,「潰牆入」,也就是拆毀長城進入。八月,俺達騎兵從薊州入塞。乙亥,蒙古人進攻古北口,入順義、懷柔殺掠。當天蒙古軍至通州。
當時「少壯者以已悉出邊堠敗喪,僅餘四五萬人,而老弱半之。又半役於總兵、太監家,不令出伍。倉促從武庫中索架仗,武庫閹又援例需價,不時發,久之不能軍。丁汝夔(兵部尚書,後因此次蒙古入犯被殺)乃以聞,帝大驚!」(明史紀事本末·庚戌之變)說起來真是好笑,外敵兵臨城下,京兵只有四五萬老弱,且一半是在達官顯貴家裡做勤務兵,根本就沒有接受過正規的軍事訓練,更沒有實戰經驗。這些稱不上士兵的士兵到武器庫裡索要兵器,卻被負責看守的宦官勒索,以至長時間組織不起來!難怪明世宗要「大驚」!
俺答自潮白河東岸渡過通州的潞河,一路向西北進攻。「大掠村落居民,焚燒廬舍,火日夜不絕。郊民扶傷集門下,門閉不得入,號痛之聲徹於西內(今中南海,世宗因崇道教常年不在紫禁城居住,而是在西內修煉),帝命啟而納之。」這是一副何等慘烈的場景!
八月辛巳,蒙古兵開進到東直門,世宗和當時權傾朝野的首輔大學術嚴嵩一籌莫展。當時朝野皆以「款」為宜。當時的禮部尚書徐階說:「止於皮幣珠玉則可,萬一有不能從,將乃何?」世宗「竦然曰:卿可謂遠慮!」
癸未,蒙古兵犯明陵寢,轉而掠西山和良鄉以西,保定皆人心動搖。此時,世宗因沈迷於修煉成仙,長生不老,已經多年不上朝,現在也被迫出御奉天殿(今太和殿)下旨嚴厲指責臣僚不悉力抗敵。當天,三位高級官員因抗敵不力被逮捕治罪。
第二天,兵部尚書丁汝夔入獄。
在此期間,俺答並沒有任何實際的攻城行動,而是在城南及京城附近縱兵劫掠,搶奪財物和婦女,這樣的搶劫整整持續了一個月。九月初一,搶得盆滿缽溢的蒙古人因為搶到手軟才戀戀不捨地出塞回到草原。
《明世宗實錄》記載:當時外城「居民繁夥,無慮數十萬戶。又四方萬國商旅貨賄所集。」可見此次外城損失之嚴重。《明史紀事本末》的作者谷應泰說得好:當時俺達是胸無大志,只留意於搶劫財物和婦女,「實無志中國」。否則,輕則被迫結城下之盟,重則皇帝會像宋徽、欽二帝一樣做俘虜!
俺答退兵後,鑒於此次正陽門外的消費娛樂場所因沒有城牆庇護慘遭劫掠,即在前門外關廂附近修筑了一道土城牆,但第二年就被迫停工了。
《明世宗實錄》嘉靖三十年二月庚辰:「詔停南關廂土城工。先是,諸臣建議筑城,上以為事體重大,且選將練兵,休息民力,待來秋農隙舉行。後因居民朱良輔等奏,願自出財力,乃擇日興工。及時,特召掌錦衣衛事陸炳問以筑城便否?炳對曰:南關居民稠密,財貨所聚,筑城防衛未為不可。但財出於民,分數有限,工役重大,一時未易卒舉。遵前旨俟來秋行之。上以為然,命即停止。」也就是說,當時有一個老百姓朱良輔願意自己出錢修城自保,這道不倫不類的土城就倉促上馬,但因「將事之臣,措置失當,毀舍斂財,拂民興怨」,未及完工又被迫下馬。
兩年後的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三月,兵科給事中朱伯辰再次上書請求在內城之外,修筑一道完全封閉的外城,以保護當時沒有在城牆庇護之下的居民和工商業。《明世宗實錄》嘉靖三十二年三月丙午:「兵科給事中朱伯辰言:臣伏覘高皇帝定鼎金陵,於時即筑外城,聖慮宏遠,蓋為萬年之計。文皇帝移都北平,密邇邊塞,有城無郭都,則以締造方始,未暇盡制耳。邇因虜警,聖上俯俞言者之請,修筑南關,臣民甚幸。緣將事之臣,措置失當,毀舍斂財,拂民興怨。且所筑僅正南一面,規制偏隘,故未成旋罷。臣竊見城外,居民繁夥,無慮數十萬戶。又四方萬國商旅貨賄所集,宜有以圍之。矧今邊報屢警,嚴天府以伐虜謀,誠不可不及時以為之。國者,臣嘗履行四郊,咸有土城故址,環統如規,可百二余裡。若仍其舊貫,增卑培薄,補缺繼斷,即可使事半功倍矣。通政使趙文華亦以為言。疏俱下兵部,會戶、工二部議。」
世宗把朱伯辰和趙文華兩人的建議,與大學士嚴嵩商議,嚴嵩說:「南京外郭,成祖定鼎北京,以草創未暇及此。今外城之筑乃眾心所同,果成亦一勞永逸之計。其掘墓啟舍等事,勢所不免,成此大事,亦不能恤耳。臣詢知南關一面,昨歲興筑功已將半,若因原址修筑,為力甚易。上曰:成祖時非但外城為暇,還有本重如九廟者,今須四面興之乃為全算。不四面,未為王制也。嵩對:誠如聖諭,請示部臣遵行。已,兵部會戶、工部覆入具如伯辰、文華言,請命總督京營戎政、平江伯陳圭,協理侍郎許綸,錦衣衛掌衛事陸炳督同欽天監官,同臣等相度地勢,擇日興工。詔從之。」(《明世宗實錄》嘉靖三十二年三月丙午)
其實,早在此之前多年,已經有多人曾經建議北京城市應該修筑外城——
憲宗成化十年(1474年),定西侯蔣琬即以己巳之變(英宗正統十四年,土木堡之變後,瓦剌也先大軍圍困京城)為鑒,建議利用京城北部故元大都城垣,興修外郭「太祖肇建南京,京城外復筑土城以衛居民,誠萬世之業。 今北京但有內城,己巳之變,敵騎長驅直薄城下,可以為鑒。今西北隅故址猶存,亟行勸募之令,濟以工罰,成功不難。」(明史·蔣琬傳)
世宗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俺答兵圍京城前8年,掌都察院事毛伯溫以邊關數有警,「請筑京師外城。帝已報可,給事中劉養直言:廟工方興,物力難繼。乃命暫止」。(《明史·毛伯溫傳》)
此次,修筑外城的計畫終於最終獲得了皇帝的允准,下一步就是實際工作了。但真要付諸實施,困難和問題也就接踵而至了——上文說到,俺達退兵後,明政府曾經在現在前門外關廂修筑了一道土城,但未竣即罷。根據北京城門與關廂的位置判斷,這道土城的位置應該比後來南城城牆偏北很多,至多不會超過現在兩廣路的位置,甚至比兩廣路還要靠北,而且只有一面。
嚴嵩在回答世宗問話時說:「臣詢知南關一面,昨歲興筑功已將半,若因原址修筑,為力甚易。」(《明世宗實錄》)也就是說,嚴嵩的意思是修筑外城可以借用此段未竣的南關土城,但我懷疑嚴嵩是看到皇帝修筑外城的決心已下,說這話純粹是順著皇帝的話茬兒走,未必真正過了腦子。此人是明代著名的大姦巨惡,幹出這樣的事不足為怪。
但真正要修筑外城,那是一定不會像嚴嵩說得這麼輕巧的。最終,前門外關廂的土城被棄,沒有起到一點作用,人工、材料全部報廢。
一個月後,以新任兵部尚書聶豹為首的臣僚,通過丈量踏勘,向皇帝報告了他們的筑城計畫——
《明世宗實錄》嘉靖三十二年潤三月丙辰:「兵部等衙門尚書聶豹等言:臣等欽遵,於本月初六日,會同掌錦衣衛都督陸炳,總督京營戎政、平江伯陳圭,協理侍郎許綸,督同欽天監監生楊□等,相度京城外四面宜筑外城,約計七十餘裡。臣等謹將城垣□度,合用軍夫匠役錢糧器具、興工日期及提督工程,巡視分理各官,一切應行事宜,計處停當,逐一開具,並將羅城規制畫圖貼說,隨本進呈,伏企聖裁施行。」
聶豹等經過詳細籌劃,將修筑外城的計畫詳分成筑城規模及細節、所需物力財力和人力及責任人、監察手段五個方面向皇帝報告,從這份報告中可以非常清晰得看出當時計畫修建中的外城是如何宏偉、耗費是如此巨大——
一、 關於外城基址:
自正陽門外東道口起,經天壇南牆外及李興、王金箔等園地至蔭水庵牆東止,約計九里;
轉北經神木廠、獐鹿房、小窯口等處斜接土城舊廣禧門(即元大都光熙門,今朝陽區廣熙門)基址,約計一十八里;
廣禧門起轉北而西至土城小西門舊址,約計一十九里;
自小西門起經三虎橋村東、馬家廟等處接土城舊基,包過彰義門,至西南直對新堡北牆止,約計一十五里;
自西南舊土城(指金中都故城垣)轉東,由新堡及黑窯廠經神祇壇南牆外,至正陽門外西馬道口,約計九里。
大約南一面計一十八里;東一面計一十七里;北一面勢如椅屏(因利用的是元大都故北城牆),計一十八里;西一面計一十七里,周圍共計七十餘裡。
內有舊址堪因者約二十二里,無舊址應新筑者約四十八里。間有遷徙等項,照依近年題准事例撥地給價,務令得所。
二、 關於外城規制:
外城牆基應厚二丈,收頂一丈二尺,高一丈八尺,上用磚為腰,牆垛口五尺,共高二丈三尺。
城外取土筑城,因以為壕。正陽等九門之外,如舊彰義門大道橋,各開門一座,共門十九座。每門各設門樓五間,四角設角樓四座。
其通惠河兩岸,各量留便門,不設門樓。
城外每面應筑敵臺四十四座,每座長二丈五尺,廣二丈,收頂一丈二尺。
每台上蓋鋪房一間,以便官軍棲止。四面共計敵臺一百七十六座,、鋪一百七十六所。
城內每面應筑上城馬道五路,四面共計馬道二十路。西直門外及通惠河二處系西湖、玉河水出入之處,應該設大水關二座,八里河、黑窯廠等處地勢低漥潦水流聚,應該設小水關六座。城門外兩旁完工之日,擬各蓋造門房二所,共二十二所,似便守門人員居處。
三、關於軍民夫匠役:
修筑工程除地勢高低,修補不一,臨時另計外,查得先年筑城事例,每城一丈,計該三百餘工。今周圍外城該七十餘裡及門樓、外水關、敵臺、馬道、運送物料等項目工役,頗繁應用。夫匠人等數多,所有運料車輛並人夫匠作,合令工部雇募。
其運土筑城,兵部將備兵班軍分為二班撥發。與工部雇募伕役相兼做工,夫匠工食,查照近年估定銀數支給。班軍行糧之外,如給鹽菜銀二分,俱於請發銀中動支。其備兵原無行糧,今議上工日期,照依班軍一體支給,及照丈尺工數,如敵臺、門座長短、厚薄不齊,亦各隨宜分。俱以前項工大計人扣日,以稽工程。
四、關於錢糧器具:
瓴瓦木植及夯杵梯板等項,除工部見有者,外其門座、外關等項,各用石料及添造瓴瓦,增器用、雇募夫匠工食,各軍鹽菜等費約用銀六十萬兩。相應戶、兵、工三部處給俱量見在所積多寡出辦。戶部處發二十四萬兩,兵、工二部各處發一十八萬兩,共足前數。俱送順天府貯庫。戶部專差司官一員掌管,同該府佐貳官一員收支。如有不敷,聽臣等臨時奏請。事完,通將用過銀兩數目備細造冊奏繳。
五、關於督理官員:
前項工程,事體重大,各該督理內外官員必須專委責成方可濟事。今擬請差內官監官一員,兵、工、二部堂上官各一員,掌錦衣衛事、左都督陸炳,總督軍(京)營戎政、平江伯陳圭各不妨園務,提督修筑。都察院、工科,各請差給事中、御史一員往來工所巡視,糾察姦弊。強項諸臣仍各請敕一道,欽遵行事。兵、工二部堂上掌印官,每三日輪流一員前往工所看視,其日逐查點軍夫管理工務,驗放錢糧等項。戶部札委司官二員,兵、工二部各四員,錦衣衛千百戶二員,京營參游官二員,各照職掌管其分區催儧等項,聽提督大臣選委。五城兵馬及各衛經歷等官與同各該官匠協力干濟。臣等仍設法稽驗,務求堅久,但有修筑不如法,三年之內致有坍塌者,查提各催工人員及原筑工匠問罪。責令照依原分地方修理,其各官應得廩給,戶部一體支給。
「疏入,得旨俱允行。」
上面全部引用《明世宗實錄》嘉靖三十二年潤三月丙辰兵部尚書聶豹等人的奏折原文,簡而言之——
筑城70里,將原來的內城完全包圍;共筑城門19座,每座城門各設門樓5間,四角設角樓4座,共計門樓95座、角樓76座;城外四面共筑敵臺176座,建守衛軍休息室176所。馬道20路。大水關2座。小水關6座。城門外門房22所。
根據時人的計算,一丈城牆用300個工,70里,按照明代度量衡制,一里約為150丈,城牆長約10500丈,合用工315萬個。這只是城牆建築的用工,上面說過的城門、門樓、角樓和敵臺全不算在內。
用銀60萬兩。
該計畫得到了世宗皇帝的首肯,工程於嘉靖三十二年潤三月十九正式開工。皇帝為示其隆重,還遣官員祭告太廟。
《明世宗實錄》嘉靖三十二年潤三月乙醜:「建京師外城興工。遣成國公朱希忠告太廟。遂敕諭提督城工等官曰:古者建國,必有內城外郭,以衛君守民,我成祖肇化北京,郭猶未備,蓋定鼎之初,未遑及此。茲用臣民之議,先告聞於祖考,爰建重城周圍四羅,以成我國家萬世之業。擇潤三月十九日興工。唯茲事體重大,工程繁浩,特命爾總督京營戎政、太保兼太子太保、平江伯陳圭,少保堅太子少保、掌錦衣衛事、左都督陸炳,協理京營戎政、兵部右侍郎許論,工部左侍郎陶尚德與同內官監右少監郭揮,提督工程、錦衣衛都指揮使朱希孝,指揮僉事劉鯨監督工程。其各照四周地面協心經畫,分區督筑,務俾高厚堅固,刻期竣事用永壯我王度。欽哉。已,又命吏科左給事中秦梁、浙江道御史董威巡視工程。」
修筑外城的工程於嘉靖三十二年潤三月十九日正式興工,但動工之初就遇到了很多問題——
首先是人力不足,《明世宗實錄》嘉靖三十二年四月申午:「總督京營戎政、平江伯陳圭奏城工重大,企留中都、河南、山東班軍當詣薊鎮者並工修筑。報可。」所謂「班軍」,是明代一種軍制,即由各地駐軍每年分兩春秋班輪流到京城及北部邊境守衛,一開始的制度是「春班以三月初至,八月終還;秋班以九月初至,來歲二月終還。」(《明世宗實錄》403卷)庚戌之變後,當時權傾朝野、正得異寵的大將軍仇鸞將班軍輪值的制度進行了修改,即:四月到十月一班,十一月到次年三月一班(嘉靖三十二年六月即改回原制)。根據仇鸞修改的班軍制度,四月正好值班軍輪換,而此時修筑外城人工缺乏,平江伯陳圭才會有此請求。
其次是工程難度大。根據當時陳圭等的奏這:「西面地勢低下,土脈流沙,稍難用工」(《明世宗實錄》嘉靖三十二年四月丙戌)
當然,真正的問題其實是沒錢。上文說過,當時計畫的費用是60萬兩,而且陳圭還奏請「如有不敷,聽臣等臨時奏請。」可見這個60萬兩的計畫,還很有可能不夠,經辦大臣已經預先打了埋伏。
要想知道這個60萬兩究竟是多還是少要看當時明中央政府一年的財政收入有多少,據黃仁宇先生的《明代財政史》考證,嘉靖年間的中央政府純收入只有約200萬兩(糧食、紡織品等實物不算),也就是說,修筑京城外城的支出達到了當時一年淨收入的近1/3!這筆開銷之大就很容易理解了。
這個問題自開工之始就困擾著世宗君臣。嘉靖三十二年四月初一,外城開工剛剛11天,負責皇室費用開支的光祿寺就開始向工部討債,光祿寺卿竇一桂向皇帝央告,因入不敷出,請求工部立即歸還之前支借的白銀34萬餘兩。而工部的答覆更絕:「部貯寺儲俱朝廷錢糧,邇因大工繁興,通融措用,豈宜責償?第即既稱缺乏,請以節慎,庫見銀一千六百餘兩,待追完逋負,共廷□萬兩還之。」大致意思是,工部和光祿寺存的錢糧都是朝廷的,最近因為要進行的工程又大又多,通融借支,怎麼能要求我們還呢?如果你缺錢,請開源節流,注意節省。而且我們工部現在庫裡只有1600餘兩銀子了,等我們追完自己的債,湊個整數再說吧!世宗最終也只得聽從工部的奏請。(《明世宗實錄》嘉靖三十二年四月丙子朔)
此外,就在外城修建的過程中,京城周邊發生了大水災。《明世宗實錄》嘉靖三十二年六月甲申:「順天府尹雷禮條上恤災害六事:一,通、涿、固安諸州縣水災重大,請下撫按官查覆賑恤蠲免……」第二年十月,朝廷還下旨免除了遭災地區的錢糧賦稅,《明世宗實錄》嘉靖三十二年十月己卯:「以災傷,免順天、保定、真定、河間、順德、廣平、大名各府州縣及各衛所秋糧並宣府、遼東屯糧有差。仍發京通二倉米三萬石於順天府臨德二倉米三萬石於真、保定諸府賑飢。」救災恤民也是花大錢的地方啊!
除此而外,因蒙古人已經嘗到了甜頭,大量蒙古騎兵在西北、華北地區關外蠢蠢欲動,俺答更是想再來這麼一次,因此關外是風聲鶴唳,警報不斷。這又無形中增加了大筆軍費。為了防止意外,當時京城「九門列營以備戰守,命戶部左侍郎馬坤督理給軍糧餉。」(《明世宗實錄》嘉靖三十二年七月己巳)。那幾個月,四面八方都是缺餉缺糧的報告。
很快,錢的問題就捉襟見肘了——《明世宗實錄》嘉靖三十二年六月丁醜:「總督京營戎政、平江伯陳圭請發子粒銀修造營廳器械。戶部復議,留前銀湊及馬草,兵部言,如戶部議,則工費無從處辦,宜仍依圭請,且今營操犒賞費無所出,請並令戶部給之。上以讓戶部,戶部請以順天、保定二府子粒銀萬三千五百餘兩盡輸兵部供修造犒賞之需。報可。」沒錢到什麼程度?要支用兩府的農業稅,而且也只挪出了13500餘兩!
其實,皇帝是最擔心錢的問題的,嘉靖三十二年四月丙戌,世宗下旨詢問工程進展指出:「建城一事固好,但不可罔力傷財,枉做一番故事。如下用土,上以磚石,必不堪久。須圍垣以土,堅筑門樓,以磚包而可承重。一二年定難完。朕聞西面最難用工者。茲經始,不可不先思及之。」意思是,修城是好事,但不能費力不討好,「枉做一番故事」!從這到上諭也可以看出,按照規劃,外城的修筑還是很有點蘿蔔快了不洗泥的味道,城牆完全用夯土,外面根本不實以城磚,只是在城牆頂部用磚。經辦大臣的回覆也證明了這一點:「重城四面原議用土堅筑,其垛口、腰牆及各城門始用磚砌」。(《明世宗實錄》嘉靖三十二年四月丙戌)
世宗在修城保境方面還是很捨得花錢的——嘉靖二十三年,剛剛接任總督宣、大、山西、保定軍務的翁萬達多次上書皇帝,請求「修筑邊牆」(長城),翁的建議是「自大同東路陽和口至宣府西陽河」修筑邊牆,他的計畫是花費「帑銀二十九萬」。世宗很爽快地就答應了,當時的兵部堂上官卻反對這一計畫,他們提出:「大同舊有二邊,不當復於邊內筑牆。」而世宗不聽,繼續支持翁萬達。此次修筑邊牆,「自大同東路天城、陽和、開山口諸處為牆百二十八里,堡七,墩臺百五十四;宣府西路西陽河、洗馬林、張家口諸處為牆六十四里,敵臺十。斬崖削坡五十里。工五十餘日成。」之後,翁萬達再次聯合宣、大、山西鎮巡官上書皇帝,請求修大同西路、宣府東路邊牆,皇帝再次支持了他的建議。此次共修筑邊牆800里,花費更是高達白銀60萬兩。(俱見《明史·翁萬達傳》)小弟最近在做長城的論文,其中很重要的部分設計翁萬達,日後當辟專文詳細介紹。
剛剛支持修筑邊牆的皇帝已經有了經驗,現在,他開始對北京外城的城牆是否「堪久」表示了極大的懷疑,筑土城尚且沒錢,全部上磚,錢從哪裡出啊!
經辦大臣因此上疏:「宜先完南面,由南轉東南,而西,以次相度修理。」 皇帝批准了這一建議。之後,皇帝「又慮工費重大,功不易成」,因此再次徵求大學士嚴嵩等人的意見。此時,沒錢的事實已經明白無誤地擺上了桌面,只得皇帝:「奏臣等今日出視城工,時方修筑正南一面,自東及西延長二十餘裡,詢之各官,雲前此難在筑基,必深取實地,有深至五六尺、七八尺者,今基筑皆已出土面,其板筑土有才起一二板者,有筑至四五板者,其一最高至十一板,蓋地有高低,培墊有淺深,取土有近遠,故工有難易。大抵上板以後則見效矣。上諭答曰:卿等以工義具聞,謂委難重,然既做之,必果持久方可。但土質恐未堅,或曰且做看,此非做大事之思者也。人或仍以原牆說正,先作南面,待財力都裕時再因地計度,以成四面之計。或同圭等一詳計之。」
之後嚴嵩等人再次上書皇帝,乾脆建議只修筑南城,其它三面日後再說了:「京城南面民物繁阜,所宜衛護。今丁夫既集,板筑方興,必取善土堅筑,務可持久,筑竣一面,總挈支費多寡,其餘三面即可類推。前此度地畫圖,原為四周之制,所以難面橫闊凡二十里,今既至筑一面,第用十二三里便當收結。庶不虛費財力。今擬將見筑正南一面城基東折轉北,接城東南角,西折轉北,接城西南角,並力堅筑,可以剋完報。其東、西、北三面候再計度以聞。」
世宗也就順水推舟地同意了。
至此,轟轟烈烈的外城修筑計畫變成了修筑南城,北京城區的大致輪廓就成形了,而且一直延續至今。
嘉靖三十二年十月辛醜,南城的修筑完成,皇帝親自給新修的幾座城門正式命名:「上命正陽門外門名永定,崇文門外門名左安,宣武門外門名右安,大通橋門名廣渠,彰義街門名廣寧。」廣寧門就是現在的廣安門,這是清道光年間改的,為的是避道光皇帝的御諱(道光名旻寧)。
次年(1554年)四月,又「以京師城外垣,遣成國公朱希忠告太廟」,並嘉獎有關官員,內官監右少監郭揮弟侄一人為錦衣衛百戶,平江伯陳圭進為太子太傅。外城平面呈「凵」形,實際總長28里。外城比內城規制略為簡單,牆體用黃土和雜土分層夯筑;內外壁均只敷砌大磚,外壁磚層厚約1米,內壁磚層厚約0.7米。而且,外城垣高為二丈,比內城垣少一丈五尺;城基厚二丈,比內城垣少四丈二尺;頂寬一丈四尺,比內城垣少三丈六尺。
至此,北京南城地區終於有了城牆的保護!
請記住這個時間——南城建成是嘉靖三十二年甲寅十月辛醜(二十五日),公元155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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