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擁億萬家財港商大陸被騙求償無門

一名曾擁有數億身家的香港商人與北京市官方機構合作經營進出口貿易,卻遭坑騙導致破產,仲裁機構已裁決要公司賠償,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已專函督辦,但北京市中級法院卻拒不執行。

香港「明報」報導,六十二歲的於逢泉原籍北京,上世紀七十年代移居香港,在港創辦鑫盈泉企業有限公司,曾在港島擁有半山豪宅。

一九八九年,他與北京市政府科學技術委員會下屬的東星技術進出口公司合作,由他從澳洲進口鐵礦石,交予對方負責在中國加工成生鐵,再由他轉口南韓。為此他共投資超過十億港元。不料,北京東星公司收到礦石後違約,導致他兩頭被罰,直至傾家蕩產。

從此,於逢泉開始長達十六年追討公道的漫長過程。中共國際仲裁委員會一九九四年裁決,東星公司應賠償他九十一萬多美元,最高人民法院也於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函促督辦此事,但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一九九九年下達「中止執行」的裁定,理由是被告「暫無履行能力,又無財產可供執行」。

於逢泉指出,他曾兩次暗查獲悉東星公司帳戶有錢,但通報法院後第二天,戶頭就沒錢了;更有甚者,期間東星公司贏得另一宗官司,獲賠三百萬美元,但法院不是依法要求先對他進行賠付,而是照數撥給東星。

於逢泉說,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官官相護,不但破壞北京對外開放的形象,更使外界對中共的誠信絕望。

報導又引述於逢泉的律師舒傑表示,經多年折騰,曾擁有數億身家的於逢泉已傾家蕩產,一無所有,豪宅和多層物業早已賣掉,只好在深圳租屋居住,靠親友救濟。

舒傑說,九十年代初,於逢泉在南韓做生意,與當時的南韓總統全斗煥的親兄弟全金煥熟識,為中韓建交作出貢獻,並曾獲中共有關部門讚譽,但現在他不但要跪在各級衙門前要求解決問題,還準備去天安門自焚,以引起外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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