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報》前主編李民英提前獲釋

 

《南方都市報》以敢言著稱

 

以敢言著稱的《南方都市報》前主編李民英週一提前出獄,中國當局2004年以受賄罪名判處他六年徒刑。

法新社引述關押他的廣東番禺監獄有關人員的話說,李民英提前獲釋是因為他「在獄中表現良好」。

和李民英同案入獄的《南方都市報》總經理、副總編輯喻華峰仍在獄中。

總部設在巴黎的新聞自由監督機構「無國界記者」對李民英的獲釋表示歡迎。 但同時指出,各種渠道證實李民英案是當局為懲罰他的敢言報導而製造的冤獄。

李民英等人當時的罪名包括受賄和私發獎金。但他們被捕之前,《南方都市報》已經因為揭露地方當局掩蓋「薩斯」真相和大學生孫志剛被打死在拘留所的事件而觸怒官方。

最近,中國當局在輿論控制方面發出了含混的信號。一方面加緊網路言論控制和禁止一些書籍的出版。另一方面又接待了「無國界記者」組織的來訪。

現在還不清楚李民英提前獲釋的背後有哪些政治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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