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踢爆荒淫史 王又曾包養港姐

現年80歲的王又曾,1927年3月5日出生於湖南長沙,1945年到臺灣,曾經營毛巾廠和舞廳,是早期臺北娛樂界大亨之一。

  王又曾於1959年創辦力霸企業,由鋼架生意做起,逐漸發展成為橫跨不動產、食品化纖、金融、航運倉儲、資訊傳播等領域的力霸集團,曾是臺灣十大企業之一。王又曾也成為了臺灣政商兩棲的傳奇人物。

  他曾經躋身國民黨權力核心中常委逾15年,又是台商業總會永久名譽理事長、常務理事,前後擔任四屆的商業總會理事長,最後還把商業總會理事長棒子交給兒子王令麟。

  今年1月間,力霸集團爆發財務危機,王又曾以養病為由,與妻子王金世英避居上海;1月13日又轉往美國。臺灣檢調部門事後發現王涉嫌掏空集團數百億元的資產,由於兩人遲遲不願回臺協助調查,1月15日臺北地檢署對兩人發出通緝令,有效期限為2031年5月,並且將兩人列為行政院「十大通緝要犯」。而兩人的臺灣護照也遭到外交部撤銷。

  港姐名字只有兩個字

  王篤學在接受臺灣《時報週刊》訪問時披露,王又曾鮮為人知的秘密。據悉,王又曾包養一名在1990年左右出爐的香港小姐。該名港姐的名字只有兩個字,很少臺灣人知道。

  他說,差不多10多年前,這名港姐才出爐沒多久,算是當紅炸子雞,他對她出手十分闊綽,一次就是1000萬港幣(約200萬新元),讓港姐很難不動心。

  王又曾自稱自己是大老粗一個,他追求的手法,都很直截了當,都是先透過人打電話約吃飯,送禮給錢,如果很合口胃就包養,而20多歲的美眉都是他的心頭好。

  女星行情價是七位數

  據悉,王又曾追求女星的習慣多年未變,但是,付費方式卻有所調整。過去喜歡給現金,給力霸蓋的房子(付頭期款,後面看情況),到了經營飯店、百貨公司之後,就出現給女人一半現金、一半禮券的做法,反正肥水不落外人田,這些與現金等值的禮券,最後還是會回到自己的事業來消費,更何況飯店和百貨公司禮券,女人都愛,用來討好女人兩邊都開心。

  據悉,王又曾經常在「事後」給女星一張沒填銀碼的支票,有些老練的女星就填個七位數金額兌現,但是也有某位女星搞不清楚行情,只寫了10來萬就去銀行兌現,傳為「圈內」笑柄。

  王又曾和王篤學分別是家中老二和老三。王篤學說,哥哥只娶過兩個女人,一個是元配,另一個是王金世英。其間,哥哥也曾經與另外兩個女人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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