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鳳城:「血煤」堆起「肥缺」官位

隨著遼寧省鳳城市原煤炭局局長郎永文系列腐敗案被查處,鳳城市隱瞞多起礦難的真相大白於天下。

2006年初,遼寧省鳳城市煤炭局以全市248家煤礦僅發生2起事故,死亡4人,煤礦百萬噸死亡率達到安全生產先進水平,獲得「全國先進」稱號。然而,據知情者舉報,鳳城煤炭行業礦難頻發,有多名礦工死亡,沒有上報。

據瞭解,2005年,鳳城市隱瞞6起煤礦事故,6名礦工死亡;3起不屬於事故,4名礦工死亡;因傷病死亡礦工1人……當地一家殯儀館兩份有疑點的「死亡證明」,成為最早揭開鳳城市煤礦礦難事故頻發的物證。經查證,殯儀館內,兩位死者周佩軍和鄭小龍的死因均是「山體滑坡」,在他們的遺體冷藏協議書上卻註明:死於「煤炭事故」。

在另一位死亡礦工張金寶家中,其父母說,張金寶是死於「腦溢血」。當調查人員提出想看一看張金寶的照片時,其母再也無法忍受失去兒子的悲傷,失聲痛哭,說出了兒子是在「溫洞村煤礦」被砸死的真相,當時,張金寶結婚剛4個月。 」。

煤炭局長崗位是「血煤」鏈條中的「肥缺'

知情者向檢察機關舉報了關於鳳城市煤炭局長郎永文的受賄問題。郎永文自2002年1月起,擔任鳳城市煤炭局局長。檢察機關經查證實,至案發時,郎永文總計有22次受賄事實,受賄金額40.5萬元。

郎永文在擔任鳳城市煤炭局長期間,曾收受多名煤礦主送給他的「過年錢」、父親過生日、母親去世以及去世1週年、3週年的「趕禮錢」等,總計22.7萬元。對於所收金錢的數額、時間以及送錢人,郎永文記在一個本子上。

郎永文第一次受賄,是在2002年9月,也就是他當上局長8個月後。一位煤礦主證實,「2002年9月下旬,我把3萬元錢放到郎局長家的茶几上,就出門走了。後來,他並沒有將這3萬元錢退還給我。」

賽馬鎮的一位煤礦主說,2004年夏天,他在郎永文家樓下,送給郎永文現金5萬元。

暴露煤炭行業「潛規則」
丹東市檢察機關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幹部認為,郎永文一案反映出的關於煤炭行業生產經營的「潛規則」有普遍性。

據稱,主管煤炭生產的政府行政部門,握有煤炭生產和安全監管的大權,對小煤礦有生殺予奪之權。煤礦主看中了郎永文等人手中的權力,與郎永文等人「權錢交易」,達到「互相利用」的目的。平日裡,郎永文等人暗中插手煤炭生產,成為煤礦主們的「後臺」與「靠山」,如果出了事故,郎永文等人會為煤礦主們「保駕護航」。

鳳城市不少幹部群眾認為,多起煤礦事故被隱瞞,表面看,是煤礦主為了逃避經濟處罰,與死者家屬私下達成「賠償協議」造成的,實際上,「礦難‘私了’」反映出當下鳳城市煤礦生產安全監管乏力的事實。 郎永文等人口口聲聲說「不知道發生了事故」,並不是真的不知道,只不過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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