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新浪的博客註冊用戶,長期以來,我們感謝新浪免費提供言論空間。但是我們並不欠新浪什麼,在新浪註冊使用博客,符合新浪的商業目的,因此,在新浪和我們之間存在著互相尊重的平等義務。
不幸的是,新浪生意做得很大,但商業精神有虧,在提供博客空間的同時,也在嚴重侵犯我們的言論自由。
自註冊使用以來,我們的博客上有大量帖子被新浪網管肆意刪除,本著理解的心態,我們一次又一次地原諒了新浪的侵權行徑。但是,現在我們不能繼續忍受,因為新浪的刪貼行徑已經越來越不可理喻,近來連涉及章詒和、崔英傑這些名字的帖子也都被蠻橫刪除,有些博友辛辛苦苦寫了很久的跟帖評論,轉眼就被刪除,連留底的時間都不給。
新浪在刪除博客貼文之前,沒有任何預警性提示,最多是刪除之後居高臨下地給一個系統消息,其格式通常為:
"抱歉,您發表的文章xxx已經被系統管理員刪除。給您帶來的不便,我們深表歉意。如有疑問請給我們發郵件,我們收到郵件24小時內給您回覆。 200x-x-x x:x:x "
接到這種通知,任何一個博友都會感到自己的尊嚴受到了傷害,自己的言論自由受到了侵犯,因為你新浪刪貼,應該是你來告訴我刪貼的理由,而不是什麼我有什麼疑問!你們這"深表",真有半點"歉意"的成分嗎?
新浪,請告訴我們,是什麼,讓你們一次又一次作出侵犯我們言論自由的事來?
新浪,請告訴我們,是什麼,讓你們覺得刪貼就是你們的權利??甚至權力?
新浪,請告訴我們,是什麼,讓你們覺得刪帖之前可以不協商??至少是通知?
新浪,請告訴我們,是什麼,讓你們居然認為肆意刪貼符合你們的商業利益?
新浪,請告訴我們,你們的所作所為,依據了哪一條法律、哪一項協議,或者是哪個部門的割舌命令?
新浪,請告訴我們,你們仗恃著什麼才會如此蠻橫?請公開你們刪貼的理由!
簽名人(以姓氏聲母排序):
賀衛方(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浦志強(華一律師事務所律師)
蕭瀚(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許志永(公盟諮詢公司研究員)
2007年2月9日(2/9/2007 21:11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
不幸的是,新浪生意做得很大,但商業精神有虧,在提供博客空間的同時,也在嚴重侵犯我們的言論自由。
自註冊使用以來,我們的博客上有大量帖子被新浪網管肆意刪除,本著理解的心態,我們一次又一次地原諒了新浪的侵權行徑。但是,現在我們不能繼續忍受,因為新浪的刪貼行徑已經越來越不可理喻,近來連涉及章詒和、崔英傑這些名字的帖子也都被蠻橫刪除,有些博友辛辛苦苦寫了很久的跟帖評論,轉眼就被刪除,連留底的時間都不給。
新浪在刪除博客貼文之前,沒有任何預警性提示,最多是刪除之後居高臨下地給一個系統消息,其格式通常為:
"抱歉,您發表的文章xxx已經被系統管理員刪除。給您帶來的不便,我們深表歉意。如有疑問請給我們發郵件,我們收到郵件24小時內給您回覆。 200x-x-x x:x:x "
接到這種通知,任何一個博友都會感到自己的尊嚴受到了傷害,自己的言論自由受到了侵犯,因為你新浪刪貼,應該是你來告訴我刪貼的理由,而不是什麼我有什麼疑問!你們這"深表",真有半點"歉意"的成分嗎?
新浪,請告訴我們,是什麼,讓你們一次又一次作出侵犯我們言論自由的事來?
新浪,請告訴我們,是什麼,讓你們覺得刪貼就是你們的權利??甚至權力?
新浪,請告訴我們,是什麼,讓你們覺得刪帖之前可以不協商??至少是通知?
新浪,請告訴我們,是什麼,讓你們居然認為肆意刪貼符合你們的商業利益?
新浪,請告訴我們,你們的所作所為,依據了哪一條法律、哪一項協議,或者是哪個部門的割舌命令?
新浪,請告訴我們,你們仗恃著什麼才會如此蠻橫?請公開你們刪貼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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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衛方(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浦志強(華一律師事務所律師)
蕭瀚(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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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9日(2/9/2007 21:11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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