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機構:奧會未敦促中國落實新聞自由

媒體監督機構「保護新聞記者委員會」今天說,在二零零八年北京奧運期間工作的中國記者,很容易遭到政府懲罰,因為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未採取足夠行動,確保中國如同它在申辦奧運時所承諾般,落實新聞自由。


該委員會的亞洲協調人員狄茨說:「國際奧委會不願直接對中國施壓。」狄茨並說,他所屬的組織近期曾拜會國際奧委會高級官員,表達關切。
中國去年十二月宣布,為迎接二零零八年北京奧運,中方將鬆綁實施數十年的外籍記者採訪限制。自今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零八年十月中,外籍記者可在中國各地旅遊併進行採訪,無須經過政府同意。

然而,這種暫時性自由並未擴及當地的中國記者。

這個位於紐約的保護記者委員會擔心,奧運期間預計會有兩萬名外籍記者參與採訪報導,而當中國記者開始與外籍記者一同展開工作時,可能會陷入灰色地帶。

該委員會也擔心,中國記者在奧運結束後可能遭到官方懲罰,因為這項暫時性鬆綁措施,在奧運閉幕後一個月即失效。

狄茨問:「如果他們幫忙一名(外籍)記者,報導一則政府不喜歡的新聞,會發生什麼事?這讓他們容易遭到報復,尤其是在焦點移離奧運後。」

該委員會說,國際奧會應確保中國履行它在二零零一年申辦奧運時作出的承諾,「在奧運登場前和奧運期間,不限制媒體報導與記者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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