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救美國飛行員家族20人遭槍斃 國民黨難屬喊冤
這張合影照片上,包括羊仁安、王修齊在內,槍斃了10多人。
自中共1950年統治西康省以後,曾經在抗戰期間營救7名美國飛行員的羊仁安先生和20多名親屬先後被槍斃,財產被剝奪,家屬則長期遭到迫害。
50多年來,羊仁安諸多親屬一直在找中國當局平反羊仁安20多個親屬被殺案;同時,他們也在聯繫美國官方兌現美國羅斯福總統的承諾。
羊仁安帶人營救7名美國飛行員
王淑君是聞名西康的漢源豪紳羊仁安的養女,王淑容的爸爸王修齊是國民黨富林鎮的鎮長,原國民政府四川省保安14團第一營的營長。
對於這段故事,漢源縣誌僅有上述寥寥數語記載。據王淑君回憶說,1944年 7月初八,黑馬溪李鄉長[圖片右起3]來到富林(今漢源縣城)羊家新公館向羊仁安報告說,黑馬溪掉了一架美國飛機,問該怎麼處理。羊仁安立即帶領數十個人,攜帶救護設施和滑竿、馬匹等交通工具翻山越嶺趕往黑馬溪,第二天天快要黑時,接回了7個飛行員。
除了隊長WINKLER以外,全部受傷,其中STONE和GRIFFITH2人重傷,直接送往富林醫院,我家每天派人送飯。傷情稍微好後,就把STONE和GRIFFITH接回羊家新公館,每天由富林醫院醫生到羊家新公館治療。
當時,王修齊代表政府熱情接待美國大兵,並在當地進行了協調,還在生活及養病上提供了極大的幫助。
另外5人到了羊家新公館後,羊仁安就安排起居生活和醫治傷病,美國兵受到了很好的照顧。羊仁安請來醫生為傷員們療傷,並安排自己的廚師洪虎臣為美國飛行員做西餐。住了將近一段時間後,7個美國兵分兩批,沿樂西公路乘坐美式吉普離開了。
當時,王淑君自始至終住在新公館,與美國飛行員朝夕相處,在接受六四天網採訪時,她確認了《華西都市報》的報導內容:「王淑君與飛行員建立了深厚的感情。首批兩名飛行員離開的時候,王淑君拉住他們又哭又鬧,不讓他們上車。溺愛她的羊仁安與三姨太也拿她沒辦法。兩個美國飛行員抱著她哄了很久,最後把她抱上吉普車在原富林車站的壩子裡轉了兩圈。那是她第一次乘坐汽車。」
王淑君:爸爸一僕不事二主
(王淑君口述整理)
49年,我們從成都回漢源,蔣介石把我爸爸控制得非常緊,蔣介石曾經派我父親到臺灣,胡長官接見的,委任為11軍軍長。
朱德出於報恩,要求爸爸到北京參加開國典禮。當年,爸爸在西昌駐防的時候,把朱德救了,我爸爸送了他500大洋。
1949年來了兩位川大的學生,送來朱德的信,勸爸爸入夥,我親自聽到爸爸說:你們需要錢我給你們,你們以後不要來找我了。
之後,朱德再次派了兩位川大學生請爸爸入夥,被我爸爸堅決拒絕了。爸爸覺得,一僕不事二主。
後來,爸爸被共產黨抓了。1950年,解放軍把我爸爸押送到了雅安監獄。由於爸爸生病,送往雅安仁德醫院單獨一間病房,那時,家人幾乎散完了,只有我這個10多歲的小孩子去看爸爸。我從福林[漢源縣城]走路走了4天才到雅安。
我住在我家在雅安的老房子,每天去仁德醫院看爸爸,我們倆見面就哭。爸爸知道形勢不對了,有一天,爸爸對與我一起去看他的何尚志的太太說:以後你不要喊她羊嬢嬢了,喊她王嬢嬢。從此,我就改姓為王淑君了。
爸爸曾經要我去找當時的西康省廖志高主席,爸爸說:當時,廖志高和你們三哥是同學,他當「紅腦殼」的時候被抓了,三哥回家給我說後,是我派人把他放出來了,並把他送走的。
我不敢去找,廖志高主席那裡站了那麼多人。
之後,父親要我找朱先生[朱寧夏、解放後朱淑萍],羊仁安曾經從憲兵手中解救她,之後,到了羊仁安自辦的幼兒圓[英才幼兒園]。
那時,我非常害怕,沒有按照爸爸的意見去找那些人,便回到了漢源,在漢源中學讀書。一天,共軍185師553團到學校招兵,我就去報名參加。在路上,一個親戚告訴我,爸爸回來了。
沒有幾天,我就在部隊參加了爸爸的批鬥會。漢源周縣長在批鬥會上說:沒有羊仁安做後臺,羊二娘和楊老五做不了這麼多壞事。
後來,爸爸被槍斃了。
王淑君:槍斃了我家20多人,還有活埋的
(據王淑君口述整理)
文化大革命的時候,成都出現了不少大字報,指責廖志高違背中央三令五申的命令,槍斃羊仁安。其實,爸爸做了不少好事,也救了不少共產黨。還辦了仁安小學、益安中學、英才幼兒園。我家沒有收一分錢學費。還幫助了不少窮人。
我們家族被共產黨槍斃的不少於20個,還有被活埋的。
活埋的是羊德元,因為他解放前癱瘓了,羊仁安被鎮壓前,農會把羊德元拉去活埋了,主要是因為他癱瘓了,生活不能自理,在街上討口。
哎,說到這裡,我心裡面都在抖。不過,羊德元的重孫兒還可以,正在北京。
王淑容:合影成[反革命罪]證據 爸爸遭槍斃
(以下根據王淑容口述整理)
1951年抗美援朝和土改期間,全國反美情緒高漲,王淑容的父親王修齊因在七名飛行員康復歸隊前參加的富林合影留念即成為羊仁安、王修齊因「反革命罪」被鎮壓的證據。王修齊回到家探親時,被當地政府認定為反革命並在被捕後7天槍斃。王淑容的母親羅瑞華也因為這件事情受父親牽連,在1958年被劃為反革命,判處管制5年,被迫背井離鄉被趕到了漢源縣白岩鄉中海七組。
1984年,王淑容的父親王修齊被漢源縣法院平反,也在1985年10月20日得到了中國人民解放軍成都軍區所出具的投誠人員證明書(0303號),僅僅賠償了300元人民幣。而王淑容的母親至今沒有平反,在漢源法院81年刑復字第36號的判決書上仍然被認定為反革命犯罪事實較為輕微免於刑事處分。現在,每月僅靠400餘元的社保金生活,沒有住房。
王淑容的家庭為富林合影付出了極大代價,作為黑五類的王淑容也受到牽連,至今孤身一人,被漢源縣政府認定為編外公民,編外移民,編外退休人員。每月僅有200多元名為退休費的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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