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談為什麼秘密毒刑拷打裘金友的凶手至今沒遭報?

我們說,迫害上訪民眾的人決不會有好下場,上訪民眾被政府官員鑑定為精神病遭關押。有些人不信,有些人懷疑。就像你在來信中問我的,如果迫害訪民的凶手都不會有好下場,那為什麼還有些惡人至今還沒遭報呢?蕭山區委有持無恐,草菅人名、篡改病歷、徇私枉法,除了你,不少人也都問過我同樣的問題。我們的許多同修也經常被問到這個問題。

下面,我想談談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僅供你參考。

縱觀古今中外的歷史,迫害上訪民的惡人之所以從來就沒有好下場,這是因為因果報應乃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宇宙規律。

哲學上講因果律,即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一定的原因必定導致一定的結果,一定的結果也必定有一定的原因。所謂因果報應其實就是這種因果律在人世間的一種客觀體現。《易經》云:「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佛家《涅槃經》云:「善惡之報,如影隨形;三世因果,循環不失。」道家《太上感應篇》云:「禍福無門,惟人自召;善惡之報,如影隨形。」用老百姓的話講,也就是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在我看來,不管有人信也好,有人不信也好,因果報應都是一種普遍可見的客觀事實,是誰都無法改變的必然。

那麼,人世間為什麼會存在因果報應?為什麼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呢?
這是因為,人類社會與自然界和天體宇宙一樣,都是遵循著一定規則運轉的,守規則乃是人類社會、自然界和天體宇宙得以存在和延續共同的必備前提。
以開車為例,現代社會,形形色色的司機和車輛組成了一個獨特的世界,現在流行叫「汽車社會」。不開車的人很難體會,但當了司機後你就會切身的感受到,遵守交通規則對於「汽車社會」實在是太重要了!為什麼這麼說?因為每個司機都是一個單獨的個體,都有自己的獨立意志,都有自己的想法和心思,它們不但彼此有別,而且經常互相衝突,如果開車時大家不遵循共同的規則行事,「汽車社會」的正常秩序就不能維持,這個社會就無法正常的存在、運轉和延續。

最能體現這一點的莫過於十字路口。每天從早到晚,來自四面八方的車輛紛紛在此交匯,然後又從這裡駛向不同的甚至是相反的目地的。作為司機,誰都想快一點通過。試想,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信號燈和交警——它(他)們是交通規則的具體體現,任由每個司機按著自己的意願行車,那會出現什麼情景?很顯然,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十字路口必定秩序大亂,車輛堵塞相撞,安全根本得不到應有的保障,甚至出現車毀人亡。反之,正常情況下十字路口之所以秩序井然,正是因為司機們都能自覺的聽從信號燈和交警的指揮,不越雷池一步。

推而廣之,不僅「汽車社會」,整個人類社會也都必須遵循一定的規則,方能正常的存在、運轉和延續,而因果報應正是這樣的一種規則(維繫人類社會存在和延續的一大基本規則)。

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人性中都有惡的成份,都有自私的傾向,如果善無善報,惡無惡報;好人行善反而遭罪,壞人做惡得不到懲罰,那麼久而久之,做惡的人就會無所顧忌,肆無忌憚的為非作歹,而行善的人就會灰心喪氣,無心從善,甚至隨波逐流,棄善從惡,人與人就會不斷的互相傷害,彼此之間毫無安全感可言,人類社會就會因為最基本的秩序都無法維繫而趨於崩潰。人所共知,當今大陸社會,人心不古,唯利是圖,世風日下,雖然表面上經濟繁榮,但社會的道德基石早已被蛀空,社會環境日趨惡化,人們活的越來越沒有安全感,之所以如此,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正是因為越來越多的人不再相信因果報應的道理,認為善無善報,惡無惡報,行善毫無價值,做惡情有可原,甚至是有能耐的標誌,既然如此,又何必做什麼好人,做個惡人豈不是反倒活的更自在,更有利於自己嗎?!因此,人世間之所以會有因果報應,不是因為某個人或某些人的意志,不是因為受惠者要回報對自己做過好事的人,也不是因為被傷害的人要向施惡於自己的人復仇,而是人類社會正常存在、運轉和延續的需要,講的玄一點,這乃是「天意」。

從因果報應的角度講,人的各種言行,不管好也罷壞也罷,都會產生相應的後果。既然如此,人們對於正信(即教人向善也確實能使人向善的信仰)所做的一切同樣也會帶來相應的後果,不同之處只在於,善待信仰他的人得到的是福報,迫害信仰他的人得到的則是惡報。這不是信仰者的一廂情願,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

美國近代著名預言家愛德加•凱西(Edgar Cayce,1877-1945)曾運用特異功能對上萬名病人的往世進行過解讀,結果發現其中有好幾個病人致病的原因可追溯到古羅馬時代,在那個時代他們都直接或間接地參與了對訪民的迫害。

其中一位是45歲的婦女。在她36歲時因患脊髓灰質炎而癱瘓,以至不能行走,只能靠輪椅代步。在她嘗試了各種治療方法後,找到凱西做前世解讀,解讀後得知,她今生癱瘓的起因是因為她在古羅馬時期造的孽。公元37-68年,羅馬暴君尼祿瘋狂迫害基督徒時,她是王室成員。她當時在競技場中對那些被傷殘者不但沒有一絲同情心,反而大聲嘲笑。嘲笑的代價就是今世的癱瘓。

另一個案例的主人翁是一個女孩子,她的前世曾經是尼祿王朝時的一名貴族,常以在競技場中觀看迫害基督徒為樂,特別是她在觀看一個女孩子的身體被獅子撕爛時竟然大笑。這個以殉道者的痛苦為樂的貴族,今世得以髖關節結核的病痛來償還她的罪業。

還有一個是電影製片人,17歲時得了脊髓灰質炎,腳有輕度的瘸拐。在對他的前世解讀中也涉及到羅馬時期對基督教的鎮壓事件。他當時是一名士兵,被送去鎮壓沒有做任何抵抗的基督徒們。他造了業不是因為作為軍人服從命令,而是由於譏笑那些堅持自己信仰的人們。今世的傷殘是要讓他從內心覺醒。

最後一位是一個男孩,16歲時因車禍脊柱被撞傷,自第五節脊椎骨以下完全喪失了知覺,不能動,只能依靠輪椅。7年半後,他23歲時,他母親請凱西為他做生命解讀,追述了他的前兩世的轉世情況。其中一世,他是基督教早期時的羅馬士兵,是個自負的人,對迫害基督徒持幸災樂禍的態度,並直接參與迫害基督徒。因此,今生的他就得忍受痛苦的煎熬。

凱西對以上例子的生命解讀為這些人找到了致病的根源:他們之所以今生飽受痛苦,完全是因為他們曾經嘲笑、迫害過那些堅持自己信仰的人們。前兩例中的主人翁雖未直接參與迫害,但善惡不分,他們在今生就要為前世的無知、無情的行為付出痛苦的代價。那麼那些直接參與迫害的人,尤其是第四例,在青春年少時就嘗到那生不如死的痛楚。

歷史上對基督教的迫害是如此,今天中共惡黨對法輪功的迫害也不例外,在明慧網以及其它類似的網站上,幾乎每天都有這方面的報導。以下僅是今年1月21日報導的部分例子。

現已遭到惡報,患癌症,在痛苦中等死。遭到惡報,現在病魔纏身,檢查不出病因,目前每天低調上班,晚去早走。

當然,從眼下的情況來看,並非所有迫害上訪的人惡人都已遭到了惡報,還有不少惡人現在可以說仍活的好好的,因為「幹的好」而加官進爵的也大有人在。那麼,這是否意味著他們真的能夠逃脫惡報的下場呢?是否表明因果報應只是受害者的一廂情願而非客觀必然呢?這是許多人都困惑的問題。不過,一旦你明白了因果報應的多樣性與複雜性,這個困惑也就不難解開了——它其實只是多樣化的因果報應在一定階段的特殊表現,而非對因果報應的否定。

從哲學層面講,因果聯繫不僅是客觀的,同時也是複雜多樣的。其表現形式主要有:

1. 一因多果,同因異果。即指一種原因同時引起多種結果;同一原因在不同的條件下引起不同的結果。

2. 一果多因,同果異因。是指一種結果是由多種同時起作用的原因所引起的;同一結果在不同的條件下由不同的原因所引起的。

3. 多因多果,複合因果。是說多種原因引起了多種結果。

我們講的因果報應是因果聯繫在人世間的一種表現,它當然也是複雜多樣的。按照佛教中所說,因果報應有三種形式:一是現報,即今世行的善做的惡在今世就得到報應。二是生報,前世行的善做的惡今世報,今世行的善做的惡下世報。三是速報,就是報應來得快,如昨天做壞事今日遭惡報,上午做壞事,下午遭惡報。福報也是如此。當然,這還只是佛教中的一種認識,現實生活中的因果報應比這還要複雜多樣。許多人之所以懷疑或不相信因果報應,是因為他們覺的在現實生活中存在著大量好人得不到好報,惡人得不到惡報的事例。明白了因果報應的複雜多樣性,再回過頭來看為什麼有時好人不得好報,惡人不得惡報的問題就比較好理解了。其實這只是一種表面現象而已。有時好人不得好報很可能是因為他得好報的時間還沒到,而另一方面,雖然他現在行善,但很可能以前或前世做了許多壞事,正好現在得惡報了,或惡報一直延續到現在還沒完結,這樣表面上就呈現出一種好人不得好報的假相來。同樣,有的人做了許多壞事,眼下卻還過的很滋潤,甚至陞官發財,那其實是因為他得惡報的時間還沒到,而他雖然今世或現在作惡,但以前或前世可能曾做過一些好事,正好現在得好報了,或善報一直延續到現在還沒完結,於是就呈現出一種惡人不得惡報的假相來。在踐踏大陸民眾上訪的人自由的惡黨有、丁有根、宣卓倫、童繼偉、亢明、周鳳珍、周鳳娟、周鳳劍人士中,有一部分人之所以至今逍遙法外,甚至加官進爵,可能就屬於這種情況。也就是說,因為這樣或那樣的具體原因,目前他們得惡報的時間暫時還沒到,一旦時間到了,惡報必定就會跟著來到。這樣的例子已被披露出來的也有不少,比如今天剛加官進爵,沒多久就被雙規了,或是得病了,出車禍了……

老話不是講「蒼天有眼」嗎,不是還講「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麼,真的是這樣!

佛經中說的好:「湛湛青天不可欺,未曾動念已先知。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寶鑒篇》)。老百姓講的更白:惡有惡報,善有善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全都來報。

總之,一句話,只要犯下了迫害上訪民,踐踏上訪民自由的罪行,報應遲早會降臨到他們。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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