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利用一切司法手段留在加拿大
設在溫哥華的加拿大聯邦法庭16日開始審理賴昌星遣返案,以確定是否接受他提出的覆核要求。
此次庭審的主審法官為聯邦法官德蒙迪戈尼,賴昌星的代表律師馬塔斯與移民部代表律師雷斯尼克出庭,賴昌星本人沒有到庭。
馬塔斯首先做了3個半小時的辯護陳述,稱加移民部在對賴昌星進行遣返前風險評估中存有偏見,並列舉了賴在被遣返後將面臨死刑或酷刑的種種理由。
馬塔斯還要求法庭裁定對賴昌星遣返風險進行重新評估,並首次提出評估工作應通過司法程序,或由移民部召開公眾聽證會來進行。
隨後,移民部律師雷斯尼克開始對馬塔斯的辯護理由進行批駁,認為移民部對賴所做的風險評估公平合理,馬塔斯的所有理由均站不住腳。
根據法庭公布的審訊公告,本次庭審時間共三天﹔賴三名子女的上訴案也將另案稍後開審。
法律界人士分析說,此次審訊歷時很長,賴昌星代表律師提出所謂的新觀點,將引發非常激烈的控辯,審訊結果可能會被延遲宣布。從法律規定上看,不管結果如何,控辯雙方律師都還有繼續上訴的法律程序可以走。
賴昌星是受中國司法部門指控和通緝的"遠華"走私案重要嫌犯,他於1999年舉家逃往加拿大,後被加政府軟禁在溫哥華住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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