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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社記者因採訪大同渾源煤礦被打死

 2007-01-17 06:1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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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徒絕非因為「假記者」才打死人的 

1月9日,蘭成長在大同渾源縣一煤礦被暴徒打成重傷,第二天在醫院不治身亡,這是沒有異議的。隨後,中國貿易報社證實,蘭成長是該報社臨時聘用的記者,報社要為他維權。大同有關方面則有別樣的說法,一是中國貿易報山西記者站是合法設立的新聞機構,但蘭成長並不是記者,因為他沒有正規的記者證件;二是山西站的站長也向當地政府表示沒有派蘭成長到該礦去採訪,所以不能說是記者去採訪;三是蘭成長第二天死在醫院裡,所以也不能說是被打死的……更有人稱蘭成長去煤礦為的是敲詐,錢的事情談不攏,才被打死的(1月16日《南方都市報》)。

據說,大同的煤礦常常因礦難而遭遇敲詐,大同市專門成立了「打擊假報假刊假記者」專項工作領導小組。所以,蘭成長一死,「假記者」的身份之爭就來了,「敲詐」的行為之爭就來了。其實,是不是假記者,得由報社說了算,就算是臨時聘用的,也該叫做「臨時聘用記者」,怎麼能叫「假記者」呢?就像臨時聘用的工人叫「臨時工」,而不叫「假工人」;臨時代課的教師叫「代課教師」,而不叫 「假教師」,是一個道理。至於是否涉嫌「敲詐」,那要立案調查以後才能得出的結論,現在說什麼都為時過早。記者站沒派蘭成長到該礦採訪,蘭成長的活動未必就不能叫採訪活動,誰都知道,記者在外,自己發現新聞線索,應該有採訪的權力。至於蘭成長雖然第二天死在醫院,但明明是暴徒棍棒亂打,導致顱內出血,最後搶救無效而死的,怎麼就不能說是「打死的」,真叫豈有此理!

大同出了許多礦難,大同有許多煤礦確實幹了許多隱瞞礦難的缺德事,於是,才有一些人假冒報紙、雜誌的記者,前來敲詐勒索。大同真的要管,該從整頓新聞秩序管起,保障記者的正常採訪,信息暢通,假記者便無機可乘。「打擊假報假刊假記者」,本身就有包庇礦難之嫌。真有事故,即使不是記者,也可給報紙自由撰稿。只要看新聞假不假,不必論記者真不真。至於偶有敲詐,立案就是。如果沒有普遍的瞞報、漏報,怎麼會有眾多拿新聞報導來敲詐的假記者?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如今打出人命了,大同方面應該嚴查行凶的煤礦暴徒才對,不料,卻糾纏起記者真不真、有沒有敲詐、是不是現場打死的……一下手就暴露了地方保護的包庇本相。試問,暴徒行凶之前,難道查實了挨打的正是沒有正規記者證件的「臨時聘用記者」?而且,還知道記者站沒有下達採訪任務?就算暴徒調查在先,在大同有關方面看來,對待非正規記者、沒有採訪任務的採訪,是否就可由煤礦人員亂棍打殺?礦難難治,眾所周知;針對礦難的輿論監督很困難,也眾所周知。從大同礦難和輿論監督的亂象看,根子其實就在當地政府身上。一個採訪無證黑礦的蘭成長,就算他是臨時聘用的記者,就算他沒有記者站的指派,甚至於他有可能涉嫌敲詐,現在他被一群暴徒亂棍打死了,當地政府怎麼就能那麼赤裸裸地站到了暴徒一邊?這似乎恰可證明這樣一條,那就是大同的「打擊假報假刊假記者」,其真正要打擊的,正是「真報真刊真記者」,他們害怕的就是所有對礦難及時而真實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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