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呼籲山東當局人道對待陳光誠(圖)

在山東省法庭做出終審判決,維持對盲人維權人士陳光誠4年零3個月有期徒刑的原判之後,陳光誠的律師星期一到山東臨沂和他會面,並且向有關部門提出了保外就醫、監外執行的申請。

中國官方媒體星期五報導,山東省臨沂中級法院對陳光誠案件做出終審宣判,維持一審法院做出的判處陳光誠有期徒刑4年零3個月的原判,主要罪名依然是「聚眾擾亂交通秩序」。

被老百姓譽為「赤腳律師」的陳光誠揭露臨沂計畫生育官員強迫婦女人工流產和絕育、以滿足上級規定的人口控制指標的暴力行為後受到地方當局的打壓。 2007年1月12日,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布維持對陳光誠的一審判決。陳光誠在一審中被判處4年零3個月的有期徒刑。

*妻子:對判決有心理準備*

陳光誠的妻子袁偉靜說,她對這個最終的判決結果有心理準備。她說:「陳光誠的案子是全世界都非常關注的案子,當局竟然做到這種程度。這個事情只是一面鏡子而已,反映了我們這個小地方的執法環境以及老百姓的生活是什麼情況。我覺得這些都很清楚了。」

陳光誠夫婦有兩個孩子,大的三歲半,由袁偉靜的母親照看,小的將近一歲半,由袁偉靜自己照看。除此之外,袁偉靜還要照顧年邁有病的婆婆。袁偉靜說,她現在被當局監視居住,出門都有人跟蹤,她如果要到遠一點的地方去必須提出申請,並要得到有關部門的批復。當局威脅說,如果她超出當局允許的範圍,隨時都可能被抓捕。

*朋友:給盲人定罪不可思議*

陳光誠的朋友、維權活動人士胡佳對法庭的終審判決表示不滿。他說,以所謂的「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給一個盲人定罪實在不可思議。

他說:「這就好比說某個盲人進攻了別人,打了別人。他沒有這種可能性。在正常的、視覺沒有問題的人面前,盲人處於完全弱勢的狀況。所以,我們首先認定這個結果是非常荒謬的;其次,陳光誠案子的每個步驟都是違法的。當地警方以國家黑勢力的手段,用謊言、恐嚇和暴力來達到他們的目的,這不僅限於陳光誠本人,還包括他的妻子、兒女、母親以及親屬,甚至包括我們這些支援者和律師。」

胡佳指出,陳光誠的案件是一起侵犯人權、踐踏公民自由和法律的惡性案件。他說,2008年山東省被定為奧運會的承辦地點之一,屆時他們會通過向國際社會的呼籲為陳光誠展開營救活動。

*律師:希望獲准保外就醫*



李方平律師:陳光誠健康不佳


李方平和李勁松兩位律師星期一前往山東臨沂會見了陳光誠。李方平律師說,陳光誠目前身體狀況不是很好,經常腹瀉。

李方平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出於人道主義的考量允許他監外執行。他說:「從刑事訴訟的角度來講,這個案子已經審結了,而且判決已經生效。但是,考慮到他的身體狀況,包括他作為殘疾人和盲人這個身體特質,我們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向相關部門申請,批准陳光誠監外執行,讓他能夠保外就醫,因為就目前的狀況,他無法生活自理。在監獄裡,他需要有一個人專門護理他的生活,在家裡也是這樣。陳光誠這樣的人出去,不可能對社會有任何的危害性。」

除了陳光誠的案子之外,備受國際社會關注的還有維權人士郭飛雄的案子。2006年,郭飛雄被廣州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經營罪」逮捕。在這之前,他一直在網際網路上呼籲營救維權律師高智晟。郭飛雄的案子現在已進入起訴階段。國際人權組織一直在呼呼中國當局釋放郭飛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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