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晟與政法委的合作假相
我們知道,中共特別是其政法委的語言藝術和行為藝術的水準是極為高超的,高超到什麼程度呢?行為是「在西長安街殺那麼多人」,語言是「在天安門廣場沒有殺一個人」,二種藝術互不矛盾,可見其高超。高智晟也堪稱既是語言藝術的高手,也是行為藝術的大師。那麼他與政法委的合作也就堪稱舉世無雙的精彩,所謂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那些「認罪、檢舉、感恩、悔罪」之類的詞語,就不是一般的隧道腦所能理解的了。解析如下:
合作1:「法院經公開開庭審理查明:2005年12月至2006年5月,被告人高智晟撰寫並在「大紀元」、「看中國」等網際網路站上發表《高智晟三致胡錦濤、溫家寶公開信》、《這個政權從來沒有停止過殺人》等9篇文章…10次接受境外媒體「自由亞洲」、「希望之聲」等的採訪…這等於是新華社以國家信用為擔保,為支持高智晟的大紀元、看中國、自由亞洲、希望之聲等等境外媒體做廣告,還為高智晟的三封上書做廣告,廣告這三封書信都被胡錦濤溫家寶看到了,特別是廣告了高智晟的觀點「這個政權從來沒有停止過殺人」;
合作2:文章9篇+採訪錄音10篇,政法委們研究的事實難道僅僅這些?說明這19篇是重點,政法委研究的非重點範圍要遠遠多於這19篇。更深入更廣泛的呢,說明政法委的同志們費時4月,認真學習了「高智晟全集[上部,截至 2006.08.13]」至少一遍,並且挑出這19篇編成「高智晟精選」—至少要第二遍加以精讀,其中10篇還是有錄音的可以精聽。也就是說,高智晟原本的自說自話,現在可以明確的說,政法委已經照單接受了他的關於顛覆國家政權的煽動。
合作3:「這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文章9篇、採訪10篇,特別是最後一篇《呼籲周永康停止獸行》,是不是你寫的說的?你承認不承認?」政法委問。高智晟呢,回顧自己文章的網頁列印件,重溫了自己的講話錄音,當然要說:「是我寫的,是我說的,我都承認;但這是我的言論自由,怎麼就構成煽動了?」。於是書記員寫下:公訴機關對他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的指控,高智晟都承認了[後面半句不需要記錄];然後透露給莫少平律師。
合作4:高智晟到案後,政法委搬出一大堆資料:高智晟與胡佳的電話錄音、高智晟幫郭飛熊聯繫印書的信函、高智晟出主意幫陳光誠辯護的email、高智晟與馬文都交頭接耳的錄像…高智晟一一承認,都是真的。於是政法委的主審官咬牙切齒的說「姓高的,你知道我們監視蒐集這些東西,花費多少人力和心血?現在便宜你了,都算成你的功勞
!書記員,趕快寫下:到案後,檢舉、揭發他人多起犯罪行為,並提供了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經查證屬實...立功表現」,寫入新華社消息。
合作5:政法委知道,高智晟是個基督徒,於是請來精通聖經的牧師來讀經,讀了一大段就問「高弟兄,人最後是要接受上帝的審判的,那麼上帝的面前是不是就是一個法庭?」高答「是法庭!」再讀一段再問「高弟兄,你在上帝面前應該不應該悔罪?」高答:「應該悔罪!」再讀一段再問「高弟兄,你對上帝要不要感恩?」高答「要感恩!」再讀一段再問「高弟兄,你在人世間要不要贖罪?」高答「要贖罪!」最後問「高弟兄,你這些回答都是誠懇的嗎?」高答「我是誠懇的」這些問答當然都作了錄音,加以編輯,鄭衛陽拿去播放給優選的記者,香港中評社+新加坡星島網就傳說「高智晟曾在法庭庭審時誠懇地表示悔罪,並承諾將以感恩和贖罪…」;
合作6:2005年12月31日,高智晟問:「還有什麼動人的口號可助胡、溫再支撐上一年?」結果他自己的案子就供胡溫支撐了一年,直到2006年12月25日之前才「放他回家」;
合作7:2006年1月4日,高智晟:「所有的中國人,請設法記住你周圍的那些手上留有血痕的人…自由、民主、法治的社會制度必定會在中國建立…自由、民主、法治中國的到來...它將在不超過6年的時間裏…」胡溫政府就給他判個緩刑5年。
合作8:政法委問:「姓高的,下面你想幹什麼?」高答「我的維權使命已經告一段落,北京也不是我的家。下面呢,我想回家為老母守孝,我想讓孩子在鄉土環境成長,我想繼續深入調查陝北油田事件…」政法委決定:「好,送你回陝北!」(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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