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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與宰羊不同了—寫於薩達姆受刑日

作者:焦國標  2007-01-01 00:4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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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達姆先生是穆斯林,殺過許多羊。薩達姆先生是前伊拉克總統,也殺過許多人。幾十年來,在這位先生眼裡,殺人與殺羊沒什麼不同。但是今天,2006年12月30日,他明白了,殺人與殺羊到底是不同的。聖經創世紀裡說,上帝創造萬物,讓它們「各從其類」,由人類總管。「各從其類」是什麼意思?就是人是人,羊是羊的意思。人作為總管,人不得把人混同於羊。誰若把人混同於羊,殺人如宰羊,上帝不容。

2006年12月30日早上九點半,我打開電視機。第97頻道是美國CNN。一按97,聲音還沒出來,先跳出倆字「薩達姆執行了」,就跟2003年薩達姆被抓到時那位美國官員面對媒體說出的兩個字一樣,「弄到它了」,非常簡潔。

接著就是畫面。我感到一絲悚惶:眼前這位老人與我已是陰陽異路,屬於另一個世界了。此刻他是坐在真主安拉的右邊,還是下了地獄?

我不禁想起他三年前死於戰火中的兩個兒子烏代和庫塞,還有他的小孫子。一個多麼幸福完美的家庭,一個多麼體面的家族,只因享受太不節制,就這麼灰飛煙滅了。中國平民百姓有許多可貴的生存智慧,比如「沒受不了的罪,只有享不了的福」。再沒有比絞刑更大的罪了,可薩達姆也得受。

薩達姆一家都是有福之人,可仍然有他們享不了(不應該享)的福。不幸的是他們享了。享了,就出事了。就像一個人,牙好,但畢竟還有你嚼不了的東西。硬嚼,牙掉了。就像本有你吞不下的東西,你硬吞,吞下了,可肚子破了。前不久看到一條消息,美國佛羅里達一條蟒硬吞一條鱷,是吞下了,可是蟒肚子被鱷挑開了,鱷沒死,蟒死了。

中國,東方,有太多薩達姆似的家族,有太多的烏代、庫塞似的太子黨和高衙內。有太多的佛羅里達大蟒,胃口固然強悍,有時也還需要挑挑食。你們享福,你們鯨吞,但切莫太過。原本以為薩達姆的反人類罪應該是伐盡南山竹也寫不完的,不料落到實處的僅一個杜賈爾村案,也就是一百多條草民的性命而已。有點兒像當年整陳希同的腐敗案,動靜挺大,弄到其畢,也就那麼幾十萬塊錢。按薩達姆推下去,毛澤東鎮壓反革命,按人口比例殺人,該攤多少次絞刑?六四血洗天安門,仨月滅掉法輪功,又該當何罪?

伊拉克法律規定,滿七十歲的老人可免死刑。薩達姆再有四個月就七十歲了,可人生就是這樣,如果上帝要你死,別說四個月,你一秒鐘都甭想多活,中國俗語叫「閻王叫你三更死,誰能留你到五更?」

看到如此高齡的老人上絞架,心裏很不是滋味。如果這一幕發生在八九以前,鄧小平還會決心「殺二十萬換二十年」嗎?如果放在九九以前,江澤民還會大大咧咧,不知底線為何物,聲稱「仨月滅掉法輪功」嗎?鄧走了,江退了,金正日、卡扎非、卡斯特羅還在位,趕上目睹薩達姆的最後結局,他們會明白殺人到底不同於殺羊嗎?

當今世界有二百國,這二百國都是人國,沒有一個是羊國。所以你殺羊,無論殺多少,沒有一個人國會追究你殺羊的反羊類罪。可是如果殺人,就可能跳出來那麼一兩個人國,興師問你殺人的反人類罪。假如有一天你像薩達姆這樣日月底,運氣壞,你的麻煩就大了。不要認為國是你的國,民是你的民,主權在你手,內政不可干涉,於是就殺人如殺羊。

即便說過去你曾有殺人如殺羊的前科,如今全球化了,殺人與殺羊開始不同了。

2006-12-31德國科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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