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特赦就中共對高律師的判決發表聲明
北京第一法院今天對高智晟律師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決三年監禁,國際特赦組織就此事發表以下聲明,表示關注。國際特赦組織亞洲計畫副主任凱撒琳.貝柏爾 (Catherine Baber)女士表示,國際特赦高度關切高律師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她認為,中國刑事訴訟法把這項指控定義的極為廣泛,它通常被用來監禁中國維權人士,這種做法違反了人民最基本的人權之一:言論自由。
她說,「即使北京當局沒有直接送高智晟律師進監獄,但是這仍舊是一場不公的審判。對中國律師和維權人士們施加不公審判然後判刑,是中共當局一貫的的模式,高智晟律師是這種模式的最新案例。我們呼籲中共當局無條件立即釋放高律師,並且停止對高律師與他的家人的迫害。」
註:
高智晟律師被判三年徒刑,緩刑五年。這代表五年內如果高律師沒有犯法行為就不用受刑。萬一高律師被送入監獄,國際特赦組織將把高律師視為良心犯。我們估計他很快會被釋放,但是高律師極可能受到中共當局的高度監控。
[在中國]死刑犯被判緩刑很普遍(死刑通常被轉換成無期徒刑),但是普通刑事案件則極少判緩刑。看來中共當局決定對高律師從寬判刑,很可能是為了保留面子,以免由於把這位受高度關切的律師關入監牢而引起國內外群起抗議。
高智晟律師背景簡報:
2006年8月15日,警察在山東省東營市扣留高智晟律師。2006年9月29日高律師正式被指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但是這項指控與「國家機密」毫不相關。法庭審判於2006年12月12日舉行,他的家人和律師事先均未被通知。
高律師被拘留監禁很顯然是因為他支持中國維權人士,並且為擔任他們的辯護律師。2006年2月,高律師在北京組織絕食抗議,引起外界注意幾位中國維權人士所受到的人權迫害。2005年底,在高律師發表公開信,要求[中共高層]給予人民宗教信仰自由,並停止對法輪功的「野蠻」迫害。隨後其律師事務所「晟智律師事務所」被停業停牌。
中共逮捕及審判高律師過程的瑕疵,舉例如下:
一、警方未出示身份證明或拘捕證。
二、拘捕後三天,家人才由中共官方媒體新華社報導得知高律師被「懷疑介入犯罪活動」而受拘捕。
三、在整個關押期間,當局不准高律師接觸他本人或者家人指派的律師,藉口是高律師介入「國家機密」。
四、當局未通知其家人開庭,導致家人無法讓辯護律師出庭。
中共當局對高律師家人的騷擾及恐嚇,舉例如下:
一、高律師19歲的侄子與高智晟的辯護律師會面後,中共當局對其任意拘留騷擾,並恐嚇他不得介入此案。
二、高律師的妻兒受到監視及恐嚇,被強制斷絕與外界的聯繫。
三、高律師13歲女兒耿格受到肢體與心理威脅。便衣警察每天強制跟她上學,有一次還被警察拽入汽車,導致她的腿和脖子挫傷。據報導,警察鼓勵鼓勵其他學生報告她的行動,明顯企圖讓她在同學間受到孤立。
中共一貫模式:以不公審判方式判刑監禁[異議人士]
對於中國律師和維權人士,不公的審判及判刑是中共的一貫模式,高智晟律師則是最新案例。雖然中共當局承諾在2008年8月北京奧林匹克運動會之前改善人權,但是這種模式持進行。
盲人維權人士陳光誠試圖控告地方政府以強制絕育和墮胎的殘酷方式降低人口,今年11月,他在山東省臨沂市被判四年三個月徒刑。陳光誠被拘留及審判期間,他的妻子袁偉靜和其他家庭成員、陳光誠的律師和同事被中共當局任意拘留、毆打、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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