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柴棺龜 查獲上千隻

屏東縣九如鄉男子楊清富以養鱉場作掩護,涉嫌自中國走私保育類柴棺龜幼龜,養殖後回銷中國,海巡署雲林機動查緝隊據報,查獲1008只柴棺龜,市價約1600萬元,全案依懲治走私條例及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雲林查緝隊月前接獲民眾檢舉,指稱楊清富(48歲 )以養鱉場為掩護,養殖保育類龜類販賣,專案小組經月餘跟監,14日下午3時會同屏縣農業局人員,當場查獲保育類柴棺龜1008只及食蛇龜一隻。

據調查,楊嫌以每隻2000元代價從中國走私保育類柴棺龜幼龜來臺,飼養約一年後,等幼龜長至2、3公斤重,再回銷中國,每隻至少可賣台幣1萬6000元,若賣給寵物店甚至可賣到3萬元,利潤相當可觀。

海巡人員指出,中國廣東沿海居民食用龜肉風氣盛行,由於臺灣養殖技術較佳,致出現走私中國幼龜養殖後回銷的情形。

柴棺龜屬半水棲性動物,分布範圍在中國東南部、北越及琉球群島,1908年才於臺灣地區有首次記錄,部分農民稱之為「米龜」或「赤米龜」,被列為二級保育類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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