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買考題 港女博士生入獄

三個多月前才由中國武漢到港入讀香港城市大學的25歲女博士生,為求在考試取得好成績,竟將一萬元現金放在教授的信箱,意圖行賄老師取得試題和答案。

  香港廉署接獲城大舉報後,安排該教授與女生見面交易,當場把正抄寫試題答案的女生拘捕。原定明日參加考試的女生,昨日被判即時入獄6個月及充公1萬元賄款,前途盡毀。

  現年25歲的陳靜今年9月由武漢到港,修讀數學博士學位,並選修了數學系副授戴暉輝任教的‘Selected Topics in Applied Analysis’課程。本月6日,戴暉輝在城大辦公室的信箱發現一個信封,內有1萬港元現鈔,稍後再接獲一個匿名電郵。寄件人自稱是其學生,希望獲得本月16日舉行的期終考試試題和答案,送上1萬元是為感謝幫忙。

  至本週一,戴教授再接獲兩封電郵,催促他將試題及答案透過電郵傳給她。據悉,戴暉輝與系主任周定軒商量後,向校方報告事件,校長張信剛等高層認為事態嚴重,決定向廉署舉報。

  在廉署要求下,戴暉輝發電郵相約被告見面,被告答應赴約,更提醒戴帶備一本空白的答題簿,讓她將答案抄在簿上。到前日中午,身上裝了錄音儀器的戴暉輝抵達鑽石山荷裡活廣場的星巴克(Starbucks)咖啡店,將試題、答案和答題簿交給被告。

  當被告即場將第一條試題的答案抄在答題簿之際,在周圍埋伏及假扮顧客的廉署人員上前把她拘捕。陳靜被捕後供稱,因擔心未能在考試取得佳績,因而行賄老師。她被落案起訴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旋即被帶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被告承認控罪,被判入獄六個月。

  判官唐文宣判時表示,被告的行賄罪行嚴重,不熟悉香港法例不是犯案藉口,須判她即時入獄,並充公一萬元賄款。

  本身是城大學生紀律委員會委員的建築系系主任梁以德認為,這次判刑很重,為該女生感到可惜,考慮為她向法院求情。但他說,學生一旦被法庭定罪,均會被開除學籍,不可能繼續餘下課程。梁教授解釋,一般博士生不需考試,多以論文及平時分作評核,惟獨該科需考試,但不算是艱深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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