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前因公8級傷殘被辭退 單位至今無說法
工傷不見撫慰反遭單位辭退漯河「郾城聯社」職工劉玉鳳12年前因公八級傷殘,單位至今還不給其說法
12年前,漯河市郾城區農村信用合作聯合社(以下簡稱郾城聯社)的職工劉玉鳳,在受單位委派去討要貸款利息的途中,不幸被車撞傷,造成8級傷殘。時至今日,面對勞動仲裁和兩級法院的判決,郾城聯社還不給予劉玉鳳傷殘補助和補發工資。
工傷致殘單位不管
「12年多了,我一直為女兒的事在奔波,現在黑髮已經變成了白髮,依然沒有任何結果。我女兒出工傷那年才20多歲,現在已經36歲了,就因為這事至今不能婚嫁。」昨日上午,漯河市民劉松蛟談起女兒劉玉鳳工傷致殘後的傷心事,忍不住擦起眼淚來:「我就不明白,給單位辦事遭遇車禍傷殘了,單位不但不支付醫療費和傷殘補助,竟然還把我女兒給開除了,這從法律、情理和道德上能說得過去嗎?」
1970年出生的劉玉鳳,是1990年進入郾城聯社工作的。1994年7月,24歲的劉玉鳳按照單位領導安排,去漯河市一家冶煉廠收取已到期的貸款利息時,一輛飛馳的摩托車當場將其撞倒。經醫院診斷,劉玉鳳的頭部受傷嚴重。後經司法鑑定,已構成8級傷殘。
出院後的劉玉鳳雖然身體出現多種不適,但為了工作,她還是很快回到單位上班。2001年,劉玉鳳因在單位考核中得分較低,被單位定為待崗人員,委派到商丘市參加統一培訓。培訓期間,劉玉鳳因頭痛噁心,被批准請假住院治療。經商丘市醫院檢查確認,劉腦外傷和腦血管痙攣較重,並伴有腦缺血症狀。劉玉鳳不得不從商丘返回漯河。
就在劉玉鳳在漯河繼續治療期間,郾城聯社下發文件:劉玉鳳拒絕參加培訓,按自動離職處理,單位予以辭退。由於劉玉鳳不服該處理決定,從此走上了漫漫申訴之路。
法院判決形同空文
2001年底,劉玉鳳向郾城縣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2002年2月28日,郾城縣仲裁委庭審查明:劉玉鳳並非拒絕參加培訓,而是在培訓過程中因病無法學習,經請示單位領導同意後回家休息治療的。郾城聯社在對劉玉鳳作出辭退決定後,一直沒發給劉玉鳳辭退證明書。仲裁委認為:劉玉鳳被認定為 8級傷殘,郾城聯社已經承認並曾向勞動部門申報過,因此應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其待遇。故裁決如下:郾城聯社為劉玉鳳安排工作,並補發一次性傷殘補助費。郾城聯社對劉玉鳳作出的辭退決定,與相關規定不符應予撤銷。郾城聯社應支付劉玉鳳自停發工資起至裁決當月的工資,7日之內支付完畢。
郾城聯社不服,遂起訴到郾城縣人民法院。2004年12月26日,郾城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駁回郾城聯社的訴訟請求。撤銷郾城聯社對劉玉鳳的辭退決定。劉玉鳳應享受工傷保險的有關待遇。自2005年起,郾城聯社為劉玉鳳安排適當工作,若不能安排,每月按上年度全市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為劉玉鳳發放工資。另外,郾城聯社還應給劉玉鳳交納社會保險。
郾城聯社不服,又上訴到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2005年6月13日,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郾城聯社的上訴,維持郾城縣人民法院的原判。「終審判決過去1年多了,郾城聯社至今拒不執行。」劉松蛟告訴記者,「現在勞動局的仲裁和法院的判決書,都成了一紙空文,我不知道到底該咋辦。「
接受採訪聯社表態
「由於聯社領導已經換了3任,這個歷史遺留問題確實很難解決,但我們對劉玉鳳深表同情。」郾城聯社和漯河市聯社的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近期我們將把這件事作為重要議題,爭取盡快協商解決。」
河南省長風律師事務所的劉文奇律師告訴記者,劉玉鳳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法院可採取強制性措施,依法查封郾城聯社的賬戶或扣押其物品,以用來支付劉玉鳳應得的所有費用。(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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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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