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新華社記者高勤榮獲釋放(圖)

 

人權組織批評中國限制新聞自由

人權組織"記者無國界"星期二(12月12日)透露,因揭露地方官員貪污行為而被污受賄等罪名的前新華社記者高勤榮已獲提前釋放。

"記者無國界"組織聲明稱,中國當局宣布高勤榮因在獄中表現良好,獲得減刑,因此得以在12月7日被提前釋放。

高勤榮1998年在《人民日報》內部刊物上發表報導說,旱災嚴重的陝西省永城廣受宣揚的一項灌溉系統,實際上是個精心設計的騙局。

他在報導中批評說,《永城日報》報導當地官員在六個月內建造了6.7萬個蓄水池,但他本人調查後發現所謂蓄水池並沒有連接任何水源,也沒有安裝任何輸水管灌溉農田。

高勤榮的報導被送交中紀委,而且也被《南方週末》以及中央電視臺跟蹤報導,轟動一時。

但是永城地方官員並沒有受到處分,反而是高勤榮本人在1998年12月遭到逮捕。

刑罰嚴苛

高勤榮被控受賄、挪用公款和拉皮條等罪名,在1999年4月被判處13年有期徒刑。

"記者無國界"組織指出,高勤榮受到法庭不公正對待,判刑嚴苛,而且已經服刑將近八年,已經為履行一名記者的職責付出了"高昂的代價"。

該組織透露,高勤榮告訴他們他決心洗清自己的罪名,一定要法庭還自己一個公正。

"記者無國界"組織在聲明中還提醒人們,中國目前仍然有另外31名記者因為履行報導事實的記者職責而遭到當局囚禁。

根據由"記者無國界"組織編寫的環球新聞記者排名榜,中國在世界上167個榜上有名的國家中排名第16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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