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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荊州農民土地被沒收 上訪15年無果

 2006-12-01 09:1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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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不肯在農場要求的,終止15年土地聯產承包合同的協議上簽字,湖北荊州市原種場農民王華強自 1992年起不僅失去了全部土地,且果園的全部果苗被毀,全家人的正式職工待遇包括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均被取消。歷經了3級人民法院的審判、維持原判以及駁回再審,65歲的王華強就15年來所遭受的待遇,11月28號接受了本報記者採訪。

1991 年,原種場單方面要求終止合同,土地承包改為一年一簽,且承包金從原來的30元/畝每年漲到現在的100元/畝每年。王華強說:以前85年一簽15年的不算數了,當時我就不同意,為什麼總得一年一包,中央的政策是聯產承包責任制,我覺得時間還得長一些。你們改口一年一包是錯誤的。

王華強在原種場出示的新承包方案中表示:同意按照黨員幹部所承包土地的畝平利稅,即每畝平均利稅,上交土地承包款。王華強說,不是有黨員麼,不是有幹部麼,他們也要交,他們交多少我就交多少錢。

1991年底,王華強拒絕按照新的承包費標準繳納承包費,被原種場告到潛江市初級人民法院。法院採納了原種場捏造的證據,不顧黨支部書記吳存家,以及其他職工李佑政、蔣歡玲、劉漢湘、焦明亮等11份證言,要求王華強補交當年承包款否則立即收回土地。

王華強敗訴後,原種場下發30份檔,沒收了王華強家全部土地,取消了王華強、王華強愛人、兒子王鄂兵及其兒媳的原種場職工身份,所有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均被取消,承包地內的果樹苗被毀且無任何補償。

1992 年至今為止,王華強依次上訴潛江市初級人民法院、湖北省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並到北京上訪最高人民法院15次,其中最後一次在京停留了1年4個月。王華強說,為了省錢,他住在3塊錢每天的北京南站的上訪村裡,儘管如此,15年來他為上訪已經花掉了10多萬元,他說:現在我家裡房子都賣掉了,現在住在大女兒家。

由於王華強的遭遇,現在原種場的職工對於各種不合理的收費和現象敢怒不敢言。王華強說,我們這個單位稀奇古怪的事情相當多啊。現在全國取消全部農業利稅,我們這個農場還每畝地收180元。

王華強患有嚴重的血吸蟲病,他說:在職期間我是得了多少次,得了又治,治好了又得。血吸蟲病我一家人都有啊,我的兒子、我的孫子都有啊。同在一個農場的一隊隊長曲進民就死於血吸蟲病。曲進民的兒子曲文芳說,關鍵是現在原種場根本就沒有人管,這點滿煩人,三不管。(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希望之聲記者鄭春梅採訪報導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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