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遊客在澳洲賭場換牌作弊 被判有罪

五名中國大陸遊客被控在澳大利亞黃金海岸木星賭場出千一案,在沒有閉路電視錄像帶證據,又沒有證人指證的情況下,陪審團依據被告集體行動和在賭桌可疑動作考慮案情,最終布里斯本地方法院一個陪審團裁定五人罪名成立。而另一做留學代理的涉案人則被裁定無罪,當庭獲得釋放。

據澳大利亞《星島日報》報導,黃金海岸木星賭場在2005年在只准會員進入的「港麗會所」的迷你百家樂賭桌被人出千,騙走75萬元。五男一女被控,案件三週前開始審訊。

22日晚陪審團有了裁決,裁定其中四男一女(趙頌陶 SONG TAO ZHAO,邵海濱HAIBIN SHAO,劉直崗ZHING ANG LIU,劉健文JIAN WEN LIU和劉瑋珊WEISHAN LIU,全部均為譯音)詐騙罪名成立。被告阿布德·易德里斯(EBERIHIM ABBAS)被裁定無罪,與案無關,當庭釋放。

控方指陳姓趙被告在案發5月17日較早前,在玩迷你百家樂時拿走一張紙牌,然後較後再回到賭桌,暗中將紙牌藏在掌心,伺機換牌,趙買莊家,其它人買閑家,結果在50分鐘內,被他們贏了75萬元,引起賭場監察人員注意,通知警方,在黃金海岸的機場把各人截獲,當時他們正在酒巴內玩紙牌等飛機。

控方提供的賭場監察閉路電視錄像帶照不到牌,而且又沒有證人指證。所以控方要求陪審團以被告集體行動和在賭桌可疑動作考慮案情。

四名男被告被判四年,法官麥紀(JOHN McGILL)並且不訂出可申請假釋期。四人已被還押監房十八個月。按昆省法例,服刑一半便可申請假釋,一旦准假釋,便會被驅逐。至於女被告劉瑋珊,雖然一直准保釋出外,但不准離境,法官體諒她在這段日子已沒有和丈夫及四歲與十歲兩子女聯絡,故此判女被告三年,且訂出服刑十八個月便可申請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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