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掌握中共高官秘密 大哥離奇死於獄中

在北京全力反貪之際,賴昌星首度透露,願意向北京高層和中紀委揭開他與中共高層領導人的關係,尤其是他與政協主席賈慶林及其妻林幼芳、秘書譚維克和司機丁金條的交往秘密。賴透露,丁金條後來成為福建泉州政府駐京聯絡人,在福建和北京搭起橋樑,利用與賈的關係賺錢,幫人家陞官。

他掌握了太多的秘密,也保護了好些中共的高官,讓他們繼續春風得意,官運亨通。但這些秘密將可能不再是秘密,在中國當前全力反貪之際,中國廈門遠華走私案首嫌賴昌星,在經過六年多的守口如瓶之後,終於在日前開始透出口風,表示願意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向北京中央高層和中紀委授權官員,講述那些他壓在心中多年的秘密,講述他與某些中共高層領導人的關係,尤其是他與中共現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及其身邊工作人員交往的細節和過程,以及他所瞭解的賈妻林幼芳。

賴昌星的這個轉變,其實是他透過這些年經歷所領悟的結果。賴昌星日前在溫哥華接受亞洲週刊獨家專訪時表示,這六年多來他看透了太多的人情冷暖和世態炎涼,終於他失望了,生氣了:「林幼芳說她不認識我,不知道遠華集團,可能嗎?」這句話,他壓抑了五、六年。和他胸中所有的秘密一樣,他本來不想講,他做人的原則是不能出賣「朋友」。儘管他在幫「朋友」隱瞞秘密,保護他們,但最終發現沒有什麼朋友幫他。

他在落難當中,不但失去了財富,而且失去了自由和做人的尊嚴,時時刻刻生活在隨時被遣返或被滅口的恐懼之中。但他為之隱瞞秘密的朋友卻繼續在陞官發財,他們一聽到是賴打來的電話就趕緊把電話挂了。賴昌星說:「我很生氣,很失望,看到這個社會,看到這樣的人。」他知道,他掌握了太多秘密,所以現在最想他永遠消失的,或把他滅口的,除了是那些還欠著他巨額款項的人之外,就是那些他在幫助隱瞞事實真相的「朋友」。

終於,他要說話了。因為只有他把壓在心底的秘密吐出來之後,他也才能輕鬆,也才相對安全。賴昌星表示,他當時給不少官員和需要幫助的人金錢,並不是要求人家幫忙,「有些生意上的事,自己先算好,如果太麻煩的,就不要給人家為難,免得給人家麻煩」。他願意把「這些人和我來往的情況、收錢的情況都講出來」。他透露,「這些人什麼人都有,有官員,北京和福建的都有,有商人,大陸的、澳門的都有」,包括現在好幾個全國政協委員,是賴以前的生意夥伴。賴說:「他們當時想見我都很難,現在他們有錢有地位,都是賈慶林給扶上去的。」

在下了決心要講出心底的秘密之後,這位逃亡之中的廈門遠華案主嫌的心情,終於像溫哥華那些天的天氣一樣,告別了連續數天的陰霾,開始走向陽光。

事實上,令賴昌星放鬆心情的原因,還包括幾天前的十月十七日,加拿大聯邦法院法官奧賴利(O'Reilly)在渥太華作出判決,同意受理賴昌星和前妻曾明娜遣返前風險評估結果的上訴申請,並訂於明年一月十七日在加拿大中部的溫尼匹(Winnipeg)就此案舉行公開聆訊。賴昌星終於鬆了一口氣,暫時逃過了被遣返中國大陸的危險。

今年四月下旬,加拿大移民部曾經一度把賴昌星送到了機場準備執行遣返令,但由於賴昌星的技術性抗爭,以及律師的營救,遣返作業最終沒有成功。

賴昌星告訴亞洲週刊,他的律師馬塔斯今年五、六月間說過,如果聯邦法院接受上訴申請,他最少還可以在加拿大待三到五年,而有關上訴的判決結果「最起碼也要等到中共十七大召開之後」。

十月二十日,幾天的陰天之後天氣剛剛放晴,在溫哥華里士滿(Richmond,列治文)三號路邊上的「老四川」中餐館,陽光透過窗戶照射在鋪著白色裡布的餐桌上。一身休閑打扮、戴著一頂棒球帽的賴昌星叫了一碗他比較喜歡的四川炸醬麵,一邊抽著軟盒「中華牌」香菸,在煙霧瀰漫中,吐出他心中的秘密。

賴昌星說,他和賈慶林認識是透過賈當時的司機丁金條介紹。丁金條後來升任福建泉州市政府副秘書長兼泉州市駐北京辦事處主任。賴承認,他和北京中央和福建的不少高官和名人有密切的往來,所以,「和賈慶林的來往怎麼會沒有,但我和他來往不是一種交換,沒有交換」。賴昌星不願講述當時透過這位司機認識賈慶林所付出的金錢代價,也不願意再談丁金條的事情。但據亞洲週刊調查獲悉,作為賈慶林的貼身司機,丁金條實際上類似賈的管家,裡裡外外一手包辦,從生活起居到工作應酬,一直到非常細微的家庭事務,丁都是賈信得過的人。因此在賈慶林於九六年調到北京擔任北京市委書記,並在零二年當上中央政治局常委之後,丁金條也從一介司機升任泉州市政府副秘書長兼駐北京辦事處主任,擁有他一人說了算的龐大預算,方便福建與賈的各種聯繫,在泉州和北京之間搭起了一條政治和商業的「天線」。

據泉州當地知情人士表示,自從擔任賈慶林的司機之後,丁金條就很善於利用這種關係賺錢,或介紹商人認識賈慶林,從中收取費用,或由他女兒出面,到處向有關部門和商家「敲錢」,「比如說可以幫助人家見見賈慶林,以及幫人家陞官」。其實,有關丁金條通過他與賈的關係斂財的做法,在福建和泉州早已是公開的秘密,比如泉州市委副書記兼晉江市委書記龔清概的烏紗帽,據說就是丁幫助買來的。

其實,像這樣的秘密,賴昌星知道得很多,只是他不願違背他「做人的原則」,不願說而已,除非忍無可忍。他再次以一個事例證明了他與賈妻林幼芳之間的關係。賴說,他曾經幫林幼芳一個姓莊的合作夥伴擔保一個生意。

林幼芳最大的生意夥伴,是現任全國政協委員、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澳門恆和集團主席顏延齡。林與顏的合作始於一九八八年,當時,賈慶林擔任中共福建省委副書記兼省委組織部長,林幼芳的福建外貿中心集團與顏的公司合作成立了澳門寶盛集團有限公司。之後,澳門寶盛集團公司又在一九九三年四月在福建泉州成立了泉州寶輝珠寶公司,林幼芳擔任集團董事局主席,顏延齡任總裁。

一九九六年賈慶林調到北京市和中央之後,林幼芳和顏延齡的生意核心也隨之轉移到北京,政商結合更加密切,經營範圍也擴大到建材和房地產等,利潤也呈幾何級數放大。

賴昌星對有關情況非常瞭解,說林幼芳和顏延齡還合作一家旅遊公司,叫惠海旅遊服務公司,利用與有關部門的關係壟斷了當時福建赴澳門的證件和旅遊資源,「當時壟斷福建的旅遊票,一張要不少錢,還有證件,到澳門旅遊,八十年代就開始,賺了不少錢。當時賈已經在福建任職了,我記得應該是一九八六年以後」。

痛心大哥離奇死於獄中

遠華案中,除了中共官員受到黨紀國法處理之外,賴昌星的家人當然也付出了代價,但是讓賴昌星耿耿於懷的是對他家人的不公正對待。大哥賴水強和小弟賴昌圖分別被判七年和十五年有期徒刑,另有五十六人一審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根據中共官方的說法,賴水強是因坦白交代情節並有「重大立功」表現,才獲如此「輕判」。賴水強曾經和項目組人員一起,遠赴溫哥華,勸說賴昌星回國自首,但沒有成功。而賴水強卻在服刑之後,於零二年十月突然死於福建龍岩監獄,時年五十四歲。對此賴昌星非常不滿,他指責福建有關監獄為賴水強死亡而開出的死亡證明「沒人看得懂,不像中文,也不是英文,是故意讓人看不懂」,是不是故意要掩蓋死亡的真相?

賴昌星還證實,他與賈慶林的前任秘書、現任北京市海淀區委書記譚維克「當然是很熟悉」。譚維克一九九七年隨賈之後到了北京,曾任中共北京市委副秘書長、研究室主任。賴昌星不願意具體談論他與譚維克之間的經濟來往,還賣了個關子:「他拿我什麼東西,現在不要講,等中紀委的人來了再說。」問起賴昌星對譚的印象,他沉默不語,最後蹦出了一句話:「你可以自己想吧,譚維克那麼喜歡和生意人打交道,專交商場的朋友。」

顯然,當賴昌星看到他這些年來一直為他們保密的那些人,官照升,財照發,而他還是繼續亡命天涯,成了一個被遺棄的「臭人」,他覺得心理不平衡。他說,他看透了中國官場的黑暗,也摸透了人性的弱點,更透過這些年來的風風雨雨,看穿了這個社會,看破了什麼親情友情,所以他要開始講話了,沒有人保護他,只有他自己保護自己,他相信:「只要我講些東西出來,那些人就要下臺。」

於是,他要開始向亞洲週刊慢慢講述他的秘密。當然,他還有更詳細的東西,還有更多的、更具爆炸性的秘密,要留待最關鍵的一刻。賴昌星一再表白,儘管經歷了種種磨難,但他還是愛國的,所以,他還留有餘地。他說:「我很愛國不是講好聽話,我只是要得到比較有面子的對待,但擔心裡面的人太黑了。當時為了國家的事,要買情報,我幾千萬元都花。大陸如果都是像我這樣的人,真的是連一個警察也不要用。」

自傳稿費達百萬加幣

目前,他那本自傳體的書已經寫好,總共十多萬字。賴透露,有出版商出價一百萬加幣(約八十八萬五千美元)要購買版權,但他覺得出版時機還不合適,他還有他自己的考慮,所以「還沒有到出版的時候」,況且,書中還有些秘密他還沒有把握是否要透露,他還在考慮當中。

在溫哥華國王大道和維多利亞路交界處的麥當勞餐廳,這裡是賴昌星經常和朋友約會的地方之一。坐在餐廳外享受著加西秋日的陽光,賴昌星在繼續講他的秘密,也在繼續他的思考,在吞吞吐吐當中,可以看出他還有很多擔心和顧慮。

賴昌星是中國最大的通緝犯,也是最具新聞性的逃犯,除了是他涉案的遠華走私案值高達五百多億,更因為他掌握了太多中共的秘密,包括與個別現任中共高層領導人的關係。多年來,好像有事先的約定一樣,賴昌星一直守口如瓶,保護那些還在台上的「朋友」,希望有朝一日有人能夠為他說說話,求求情,或當年商場上他曾經幫助的夥伴能夠在經濟上幫幫他。但是他失望了。賴昌星說他是政治鬥爭的犧牲品,「是政治鬥爭的需要」,因為遠華案被判刑的中共高官多達數十人,下臺的則更多,他則逃亡天涯。雖然當年的政治鬥爭已過去多年,中共領導層也已經更換,但他的情況卻依然沒有好轉,甚至在今年四月差點被遣送回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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