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產階級領袖與小資產階級女性

在紀念文化大革命發動40週年的一頁將要翻過去的時候,王光美女士去世了。王光美和她在文革前後的遭遇,已經有很多人談過了。我們今天是從王光美和劉少奇的婚姻談談中共領袖的婚姻和男女關係。

也許有人會從今天中國的現實出發,說婚姻和男女關係是純粹私人性質的問題,不應該成為公共話題。但這並不適用於共產黨領袖,因為正是毛澤東和劉少奇那一代的共產黨革命把婚姻和男女關係從私人事務變成政治問題,選擇對象和建立家庭都要服從組織的需要,至少不能和組織相衝突。

其次,也正是他們那一代革命領袖把中國人劃分成革命的階級、反革命的階級和可以團結但必須改造的階級,而婚姻和男女關係,作為最密切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按照黨的要求必須放在這個大的階級關係的框架下來處理。

第三,更重要的是,共產黨的領袖,尤其是中共的領袖,恐怕是世界歷史上除了宗教革命以外所有革命中最提倡革命道德的了。毛澤東的道德說教有他的老三篇和無數語錄題詞為證,而劉少奇,作為黨的組織工作的領導人,不但被很多幹部甚至是西方研究中共的人認為是黨內最嚴肅的領導人,他的《論共產黨員的修養》也被當作是思想改造的教材。那麼,在這樣一場號召別人在道德上不斷提高自己的革命中,黨的領袖的婚姻和男女關係就更不是一個私人性質的問題了。

在王光美之前,劉少奇有過5次婚姻,前一個妻子和劉結合時只有17歲。劉和王相差23歲,當時劉是中共第二號人物,而王是一個剛剛由「組織」安排到延安的翻譯,甚至連延安整風都沒有參加過,除了年輕漂亮受過高等教育以外,連共產黨員都不是,更不用說具備「共產黨員的修養」了。但根據中央文獻出版社的《王光美訪談錄》,王自己說劉少奇在見過她兩次以後--這兩次中有一次還有外人在場--對她就有了意思。第三次見面時就要求她和自己一起行動。第四次單獨見面時就表達了「願意跟我好的意思」,當時王仍然還不是共產黨員。

王不但覺得自己的非黨員身份成了她和劉發展關係的障礙,而且擔心人們會不會認為她在利用與劉的關係來解決自己的入黨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王還不是黨員,但中共所有高級幹部對她都表示出異乎尋常的興趣和尊敬。她第一次到劉少奇的窯洞,是朱德夫婦帶去的。現在我們知道,朱德夫婦是有意為劉作媒,特別是因為劉剛剛離婚的前一任妻子也是他們介紹的,但沒有和劉處好,因此他們覺得自己對劉有這個義務。而朱德的介紹看來也不過是整個過程中的一個環節,黨中央以組織的身份立刻就介入了。

當王第一次單獨去了劉的窯洞談話但劉還沒有表示出「那個意思」的時候,當天晚上中共中央舉行宴會,歡迎周恩來等國統區回來的中央要員,在這個場合連黨員都不是的王光美竟然不但被邀請,而且被安排坐在中央領導人的第一桌,聽劉少奇代表中央講話。王說,到了這時她才知道劉少奇「是代表中央、代表毛主席。知道他曾經是中央代理主席。」這當然是一句份量很重的話。

當劉少奇對王光美表達了「那個意思」之後,王提出要瞭解他個人的歷史,劉讓她去找中共中央組織部副部長安子文;王光美提出要瞭解他的婚姻史,劉讓他去找鄧穎超。當王光美找到安子文時,她說安的口氣聽上去似乎她「已經和少奇同志在一起了」似的。

所有這些都說明,在劉少奇對他的興趣的背後,確實有整個中共中央的組織機器和人事關係在起作用。因此,這樣的婚姻,決不是什麼純粹私人性質的問題。

在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王光美訪談錄》中,王光美說劉少奇在和他見過兩次面後就有了「那個意思」,第三次見面就問她是否願意和自己一起行動,第四次見面就表達了願意跟王「好」的意思。

與此同時,中共一些高級領導人,尤其是朱德夫婦和中央組織部的領導人,熱心幫助王接近和瞭解劉。當劉向王表達了心意後,當天晚上中央舉行宴會歡迎周恩來葉劍英等從國統區回來的中央要員,在這個場合連黨員都不是的王光美竟然被安排和劉少奇等中共最高領導人坐在第一桌。

所以,劉少奇對王光美的感情並不是在經過相當的交往和瞭解之後產生的,更沒有所謂「談戀愛」的過程,而是非常直截了當。那麼,就算是「一見鍾情」,也要等對方的答覆吧?但沒等到王答覆,中共中央就把王光美安排到了中央晚宴的第一桌,中央其它要員對王也表現出關心和尊敬。當王光美提出要瞭解劉少奇的家庭和個人經歷時,這些純粹個人性的要求本來應該是「談戀愛」的題中應有之義,但劉卻要王到中央組織部門和其它領導人那裡去瞭解。

劉少奇當時是中共中央第二號人物,有過五次婚姻,年過半百;而王光美只有二十七歲,不但是公認的美人,而且出身名門,受過高等教育,英文流利,沒有婚史。在這樣一個年齡、地位和個人經歷的差異下,短短的四次見面之後,劉和王就確定了關係。對於任何對世態人情有起碼現實感的人,《王光美訪談錄》中所提供的這段歷史都遠遠超出了私人婚姻的範圍。

這並不是說兩個在各方面反差都太大的人不能結為夫妻。但是婚前的瞭解和感情的培養即使對於年齡相彷的人來說也是必須的,何況是一對相差將近30歲的人。這也不是說組織安排的婚姻就不會有幸福,我們可以充分相信劉和王有過幸福的家庭生活,但這正如買賣婚姻和包辦婚姻下也會有幸福家庭,而人們並不能拿這種幸福家庭的存在來說明這種婚姻制度和習俗的合理性。何況在劉和王的結合中組織的干預幾乎成了權勢的炫耀,遠不是介紹和安排。

劉少奇和王光美之間的婚姻其實是中共高級領導人婚姻的一個縮影。作為無產階級革命家,他們都口口聲聲講階級成分,講思想改造,講男女平等。但看一看他們的婚姻對象,有幾個是出身工農、經歷生死考驗或是吃過苦?又有幾個是和他們年齡相彷?相反,他們看中的都是從城裡來的年輕漂亮的女學生,即使不說家庭出身,她們本人起碼是小資產階級。劉少奇是中共組織工作領導人,思想改造的倡導者,《論共產黨員的修養》的作者,而王光美連黨員都不是,但劉竟然一見之下就不但產生了「那個意思」,而且還利用他中共第二號人物的權勢去達到目的,不要說「共產黨員的修養」,連起碼的階級意識和革命警惕性都沒有了。而中共中央機關竟然也就不但對王敞開大門,而且竭力促和她和劉的婚事。

中共的革命不但自稱是「改天換地」或者「開天闢地」,要和一切「舊思想、舊習慣、舊風俗」徹底決裂,但別的不說,看看這些領導人的婚姻,人們就不難明白,這個革命其實是歷史上兩性關係中最惡劣形式在20世紀的重演:身居高位的男人利用權勢排斥男女關係中的自然競爭,確保自己獲得年輕漂亮的女性,為此甚至不顧自己政黨所提倡的最起碼的政治教條。作為有魅力的女性,常常是還沒有和「革命」相結合就被領導革命的男人結合了。當這種婚姻和男女關係在高層領導人中成為常態並受到「組織」的默許甚至縱恿時,人們還能指望這樣的革命能實現它所許諾的「平等」嗎?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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