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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費城法庭宣判華人女蛇頭有罪 面臨5年監禁

 2006-10-22 05:3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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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費城聯邦法庭19日宣判跨國人蛇集團成員鄭燕玉(ZhengYanYu,人名均音譯)有罪,鄭燕玉面臨36-60個月的監禁和釋放後被遞解出境的命運。同時,移民與海關執法局19日也正式把該組織在大陸的成員鄭美嬌(ZhengMeiQiao)列為通緝對象,與中方合作開展逮捕行動。

  2003年底偷渡來美的長樂籍人士高女士因無法忍受人蛇組織的威脅、恐嚇,無奈中向移民與海關執法局舉報,經過移民與海關執法局人員的臥底調查,人蛇集團成員鄭燕玉、鄭閩展(ZhengMinZhan)於去年年初在費城被捕。

  兩週前,費城聯邦法院正式開庭審理此案。10月18日,因證據不足,鄭閩展當庭無罪釋放。19日中午12時30分,陪審團認定鄭燕玉有罪,鄭燕玉聽到結果當庭大哭。擁有綠卡身份的鄭燕玉面臨監禁後遞解出境的命運。

  據高女士在法庭上的陳述,2003年,高女士和該人蛇組織達成協議,她和兒子以9.5萬美元的價格偷渡來美。2003年年底,在鄭美嬌的安排下,他們拿著中國護照和一個小國的簽證從北京國際機場出關。出關後,人蛇組織派成員給他們送上飛往美國航班的登機牌。當飛機離紐約僅3-4個小時之時,按照人蛇組織成員教授的方法,高女士和兒子把登機牌、護照等證件全部銷毀,並在肯尼迪機場強行闖關。

  高女士和兒子隨即被移民局執法人員送到賓州監獄,人蛇組織馬上指定律師為他們辦理擔保出獄手續。

  高女士在庭上聲淚俱下地表示,當她和兒子還在賓州監獄裡時,在大陸的鄭美嬌就多次到高女士在福州的家中表示,一旦高女士母子放出來,就要付清偷渡費,不然將綁架高女士的兒子。

  當高女士和兒子假釋出來後,鄭燕玉多次致電高女士,鄭美嬌多次到高女士在福州家中,要她馬上付清偷渡費,並威脅說人蛇組織在美國50個州都有專門的殺手公司,無論走到哪裡,都逃不出他們的手心,並恐嚇如不馬上交錢,要砍掉高女士兒子的手腳。

  成天擔驚受怕的高女士無奈中向移民與海關執法局舉報,費城移民與海關執法局人員對此案展開調查。情治人員的20多盤電話監聽錄音帶顯示,人蛇集團的犯罪事實屬實。

  2005年初,在費城33-25 Ryan Av,移民及海關執法局正式逮捕了鄭燕玉及其丈夫鄭閩展。

  費城移民局情治人員表示,他們已把鄭美嬌正式列為通緝對象,近日將與駐華盛頓的中國駐美國際刑警和中國公安部聯繫,雙方配合抓捕鄭美嬌並將其引渡到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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